终于看到你对这件事评价了,看来上头对这件事已经松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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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本地媒体已被禁止报道和评论,并被要求发通稿。媒体欣欣然宣称进入理性对话轨道,使劲地表扬政府,政府并不买账,依旧粗暴地中止,是一个很大的讽刺。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十一月 8th, 2009 — 未分类
终于看到你对这件事评价了,看来上头对这件事已经松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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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本地媒体已被禁止报道和评论,并被要求发通稿。媒体欣欣然宣称进入理性对话轨道,使劲地表扬政府,政府并不买账,依旧粗暴地中止,是一个很大的讽刺。
十一月 5th, 2009 — 未分类
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陕西的“周老虎”完全不一样,它有一定的讨论基础。遗憾的是,政府组织的项目通报会之后,很多人都想到了“周老虎”。原因是政府请来的几位专家,都被网民搜索出还身兼“商家”,与这个项目有利益关联的嫌疑。在我看来,政府部门的诚信,正是此类事件的本质问题。
垃圾处理本身是一个技术问题,烧还是不烧,到哪里去烧,如何烧,烧前烧后该做什么,都需要相当专业的知识。在分工细化的现代社会中,没有人可以成为百科全书,刚刚研究完PX的毒害,又要弄清二噁英有多么致癌,还要去考察一下城市规划……当然不行,怎么办呢,花钱请人来做——政府就是最大的代理,中国政府更客气地自称“公仆”。
尽管政府的形成历史比较复杂,但是其现代合法性都归结到这一点上,也就是由民众选举产生并纳税供养,为民众办事并接受民众监督。因此,当我看到身边的朋友都在恶补化学、环境和城建知识,跟政府请来的专家辩论二噁英的毒害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技术问题时,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政府既然不能做到让人信任,就应该把我们交纳的税金退回来。
政府似乎并没有反思这个代理关系,而力图把矛盾归结为技术问题,害得很多普通民众也陷入那些一知半解的专业知识中去。政府请来的专家说垃圾焚烧在国际上已经有了相当先进的技术,人家的焚烧发电厂也建在生活区内,本来未必是谎言,但是由于其身份存疑,可信度大打折扣,也足以看出程序的重要。要知道政府官员也并不是百科全书,在处理公共议题时,程序就是公平正义的全部保证。
因此我就很不明白, 2006年就确定选址在番禺大石会江村与钟村镇谢村的项目,为什么到了2009年才广为人知?这三年来的行政成本有多少,应该由谁来负责?番禺政府应该感谢周边居民觉悟得早,否则像江苏吴江那样,垃圾焚烧发电厂几近建成,才引发了周边居民的抗议,被迫停下,3亿元投资不知道该谁埋单。我更不明白的是,在此之前,选址是在石基镇凌边村,2004年因为遭到当地居民的坚决抵制而作罢,那么当时是否进行了充分的报道和讨论?如果当时这个过程已经公开进行了,新的选址就不用重复同样的故事了。
尤其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在该项目环评尚未通过、开工未获许可的情况下,广州市政府在今年初就发布了一道措辞强硬的建设通告,宣布“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件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健康的大事,对于公众参与竟然采用恫吓的办法,事先堵住理性的渠道,预埋了公众只能以较为激烈的方式发表意见的后果。要想恢复理性对话,政府应该先撤销这则通告并赔礼道歉。
再回到技术问题,政府不仅需要在这一个项目上说服公众(而不是公众用专业知识来说服政府),而且需要对此前的李坑项目作出交代。那也是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建造而成,为什么如今在几里地外还能闻到恶臭?其污染控制实际效果如何?如果那就是达标,番禺居民拒绝它理所当然;如果没有达标,原因是什么,如何修复,如何避免重犯,谁来承担责任?
考虑到政府诚信和管理能力在民众中所获得的信任度,垃圾焚烧厂建在哪里都会遭到反对。为了不导致沉默的弱势人群吃亏,针对可能承受的心理压力、健康危害和房价贬值,政府应该事先制定补偿方案,并确定相应的谈判机制。
技术不过是冷冰冰的工具,而且往往还是一把双刃剑。上述问题得不到解决,国际上再先进的技术都跟我们的生活没有关系,甚至拿过来适得其反。
十一月 1st, 2009 — 未分类
有人问我写时评有什么用,我的回答是,时评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写出来。把心里的想法,真实地、独立地、无所畏惧地说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价值呢?
我曾经说过,与其说时评是一种写作,不如说它是一种行动。现在时评文章越来越多,如果你把它看作一种写作,可能会发现很多文章很粗糙,因而感到很失望;但是如果你和我一样,把它看作一种行动,你就会为这么声音而感到欣慰,你就会发现这是中国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