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ies from 十一月 2008 ↓

归去来兮,司徒雷登

1949年8月司徒雷登离开中国的时候,伴随他的是毛泽东写的一篇嘲讽奚落的文章《别了,司徒雷登》。文章说“他是美国侵略政策彻底失败的象征”,“没有人去理他,使得他‘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没有什么事做了,只好挟起皮包走路”。
2008年11月18日,司徒雷登再次回到中国的时候,已是几抔骨灰,一缕乡魂,中国人却给了他极大的尊敬,媒体的报道满怀深情:“低沉的音乐声响起,在中外友好人士的注目下,司徒雷登先生的骨灰被轻轻安放在(杭州)安贤园文星园,四周青松苍翠,远处青山环抱”。
彼时解放军百万雄师过大江,国民党政府土崩瓦解,毛泽东胜利在握,意气风发而又心怀愤懑,写一篇那样的文章也可以理解。问题在于,1949年以后的政治版图中,毛泽东越来越被神话,他的话成了金科玉律,一句顶一万句,容不得不同的陈述和意见。那篇文章的本意也不是为司徒雷登立传,而是借司徒雷登离开中国的事分析美国对华政策,但是其中对于司徒雷登漫画式的描绘就成了他的功过是非的定论,人们再也无从了解更加丰富多彩的历史事实。
司徒雷登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今天我们才有机会知道,原来“他是中国人民的朋友”,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更多于是一个美国人”。他的父母都是美国人,但是他出生在杭州,童年在西子湖畔度过,会一口流利的杭州话,11岁到美国受教育,20多岁又回中国,在中国生活的时间总共超过半个世纪。他在中国传过教,教过书,当过记者,还当过美国驻华大使,其中最有名的工作是任燕京大学首任校长。在长达27年的治校生涯中,他把燕京大学打造成中国一流大学,倡导学术自由,培养了大批优秀的中国知识分子,并留下了如今北京大学所在的美丽校园。1962年他在华盛顿去世时,遗愿之一就是要安葬在他所热爱的燕大校园,和他的早逝在中国的妻子合葬在一起。
根据史料记载,司徒雷登是一位谦卑而善良的基督徒。先后作为燕大学生和教员的冰心这样描述自己的校长:“你添了一个孩子,害一场病,过一次生日,死一个亲人,第一封短简是他寄的,第一盆鲜花是他送的,第一个欢迎微笑,第一句真挚的慰语,都是从他而来的。”他也是一位正直而勇敢的公民,曾经因为拒绝与日本侵略者合作,被日军关进集中营,直到日本战败后才获释。
在司徒雷登骨灰安放仪式上,司徒雷登秘书傅泾波的后人、美籍华人傅履仁老先生说:“司徒雷登先生的一生都奉献给了中国的教育事业,回到中国是他最后的心愿。”这样一个普通而又感人的心愿,为什么历经波折至今都未能实现呢?这是因为司徒雷登在奉献于中国教育事业的同时,还当了几年美国驻华大使。正如毛泽东那篇文章里所分析的,美国那几年的对华政策,是扶持国民党政府,帮助他们对付共产党:“美国有很多钱,可惜只愿意送给极端腐败的蒋介石反动派。……当然更加不愿意送给共产党。”
政治不仅抹杀了人性,掩盖了事实,甚至还篡改了历史。就在那篇文章中,毛泽东自豪地写道:“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宁可倒下去,不愿屈服。”然而,正是这个闻一多,在他那著名的《最后一次的演讲》中,认为司徒雷登出任大使对中国是件好事:“现在司徒雷登出任美驻华大使,司徒雷登是中国人民的朋友,是教育家,他生长在中国,受的美国教育。他住在中国的时间比住在美国的时间长,他就如一个中国的留学生一样,从前在北平时,也常见面。他是一位和蔼可亲的学者,是真正知道中国人民的要求的,这不是说司徒雷登有三头六臂,能替中国人民解决一切,而是说美国人民的舆论抬头,美国才有这转变。”
闻一多和毛泽东的说法矛盾了,怎么办呢?这本来并不值得大惊小怪,留给读者自己去判断就行了。但是,有关方面的做法并非如此,而是在将这两篇文章同时收入中学课本的时候,把闻一多演讲中这一段话不加任何说明地删去了,就当他没有讲过一样。
如今,“别了”的司徒雷登又回来了,离他安息燕大校园的遗愿咫尺之遥,这是历史的进步。但是这还不够,期盼政治能够给真相和人性让出更多的空间,让它们各自都得以自由地生长。

为什么网友抵制“精神病”?

网络成瘾算不算精神类疾病?这似乎应该是一个精神医学专家去讨论的问题,最近却成为网民热议的焦点。也就是说,它从一个医学问题变成了一个社会问题。这到底是外行网友越界嚼舌呢,还是医学专家把手伸得过长?
这个争论的起因是,由总后勤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首次将网络成瘾界定为精神类疾病。标准中一个被简化了的说法是,每天上网超过6小时的人就是精神病患者。网友们对此多持怀疑、嘲讽和抵制的态度。专家解释说,其实这是指“一个人使用网络的目的不是为了学习和工作,或者不利于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时间达到或者超过6小时,且此症状已经达到或超过3个月”。又有专家把“不利于学习和工作”这种太说教化的词句改换为“无目的性”。按照我的理解,一个人每天超过6小时、连续3个月不间断地,干任何无目的性的事,恐怕都有点精神类疾病。
就有网友问了,那么为什么不制定打麻将上瘾、斗地主上瘾的诊断标准呢?我也怀疑专门制定网瘾标准的必要性——也许因为患上网瘾的人尤其是青少年实在是太多了吧,但是这并不能否认这些疾病的存在。打麻将、斗地主到同样的地步,肯定也是有点毛病的。单是从医疗救助方面说,我认为中国对精神病人的关注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有太多患者被社会抛弃,独自在精神的黑暗中独自挣扎。
又有网友说,不该把患上网瘾的人称为“精神病”,而应该用别的词,因为精神病一般是指精神分裂症患者。我同意一位专家的解释,精神病是一个很广的概念,病情轻重不一,对患者日常生活的影响也各异。然而,网友这个看似无厘头的要求,却反映了问题的症结:有病我可以承认,但别说我是精神病。为什么呢?因为“精神病”这个词里包含了太多的歧视。
人们对精神病人的歧视,自古皆然。但是文明的进步,就是消除歧视的过程。如果你去问海德格尔、福柯等大哲学家,他们会告诉你,精神病首先不是一个医学问题,而是一个文化问题和社会问题。福柯在《疯狂与文明》中说,“疯狂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产物。没有把这种现象说成疯狂并加以迫害的各种文化的历史,就不会有疯狂的历史”。 由此可见,网民们的讨论并非越界。这些讨论的目的应该更明确,就像那些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干的一样,不是要去跟医学专家争制定标准的权威,而是要消除对精神病人的歧视。像网瘾这种精神性疾病,跟感冒一样,也许不治而愈,也许非治不可,但是你既不必否认它是疾病,也不要因为上了医院就另眼相看。
更可怕的是,在中国,不仅存在对精神病人的歧视,对精神病人进行迫害,或者借精神性疾病对非患者进行迫害的情况也比比皆是。最新的例子,是杨佳的母亲王静梅的遭遇,因为儿子涉嫌谋杀警察,她被警方以精神病的名义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警方不仅不通知家属,还对家属撒谎,假装不知情地以失踪名义立案,且一直回避媒体质问。如此荒唐的事情,警方居然认为,有一个“精神病”的帽子就万事大吉了,至今不予更多解释。无论王静梅是真患有精神病,还是警方只是借精神病的名义行事,这都是对精神病人歧视的典型例子。
歧视和忽视是一对孪生兄弟,而迫害则会导致逃避。因此,网友们抵制把网瘾归为精神类疾病,其实质是在充满歧视和迫害的社会环境中的自我保护。

转:越有梦越痛苦

链接一:越有梦越痛苦

3年前佘祥林案发时,我的朋友十年砍柴曾发愤激的感叹:对生在农村而喜欢写诗的佘前妻张在玉来说,浪漫是种罪。我想,对身处社会底层终生役役而不见成功,荼然疲役而不知所向,讳穷不免,求通不得”的表弟来说,有梦也是种罪,越有梦越痛苦。

我甚至又想,对我的表弟来说,如果他仅只是在某条山沟里浑浑噩噩地放羊,在某个小城镇里做呼啸来去的小混混,也许不会有这种痛苦……一次春节回乡时,曾亲耳听到我的几个中学同学在讨论在珠三角抢劫的经历,那种咬牙切齿的兴奋让我极为震撼。这难道就是这个时代给青年们的出路?

链接二:寻找我的表弟罗炼!

百度到底是不是社会公器

百度近日成为众矢之的,被指通过人为干预搜索结果,制造虚假排名,成为它赢利的主要模式;更进一步的增值服务则有屏蔽关键词,删除负面新闻。大家都对这种做法感到愤恨,但是在由此而引出的一个概念上产生了分歧:百度到底是不是社会公器?
反对把百度定义为社会公器的人士似乎占了上风,他们的理由简单干脆:百度是一家私人企业,没有维护社会公正的义务。对于百度的问题,应该用有关发布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定来解决,谴责它违背媒体良知有泛道德化的嫌疑。
我完全同意那些利用纳税人的钱来运作的机构是社会公器,比如公安部所辖的“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这个中心居然拿公民身份信息来卖钱,实在是匪夷所思。但是对于媒体来说,企业属性的公私从来都不是判断它是不是社会公器的标准。
人们之所以把新闻媒体称为社会公器,是因为早期自由主义理论给了它一个重要的任务:它在民主社会中扮演的首要角色,就是对公权力部门进行监督,也就是社会良知的“看门狗”。这条狗忠应该心耿耿地服务于社会公众,无所畏惧地揭露官方滥用权威的行为。
从这个任务出发,西方新闻界产生了专业主义的概念。在美国,从《纽约先驱报》提出“提供一幅世界正确的图画”、《纽约时报》提出“刊登一切适宜刊登的新闻”开始,经过半个世纪的探索,到1947年以芝加哥大学校长哈钦斯为首的出版自由委员会发表报告《一个自由和负责的报业》,正式确立了媒体专业化姿态:“我们建议将自己的职能视为从事专业化水平的公共服务。”
这些自称从事“公共服务”的媒体人士,多数都是从私人所属的媒体公司领取薪水的。而且,和我们现在很多人的想象相反,古典自由主义者首先要反对的就是政府提供资金办媒体。他们相信只有让媒体置身于自由市场,由公众用订阅和零售来监督,媒体才能完成那样艰巨的任务。媒体大亨鲁伯特•默多克就曾经控诉说:“这个国家(英国)的公共电视台为他们获得政府资助的特权付出了代价,这一代价就是媒体的自由。”事实上,在西方社会,被视为社会公器的新闻媒体,大多是在自由市场中搏杀的私人企业,而不是依靠政府拨款维持生存的公共媒体。以广告经营为主要收入来源,也被视为新闻专业主义的标准之一。只有这样,新闻媒体才能超越党派而独立存在,从而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
不过,这一传统理论很快遇到了挑战。人们发现,跟政治权力一样,经济权力对媒体的腐蚀同样可怕。那些大公司控制的媒体,很多都既为老板谋经济利益,又被老板用于政治争斗。当年控诉政府的默多克先生,如今遭到同样的甚至更多的控诉。他去年收购《华尔街日报》的时候,很多编辑记者都觉得新闻专业主义的末日来临,认为“这是一桩同魔鬼的交易”。
不过我们应该看到,不管多么贪婪的资本,在新闻业中也必须有所避讳。默多克不得不小心翼翼地致信《华尔街日报》的员工,反复重申他将“誓死”捍卫该报百余年来的独立精神和新闻至上理念。
英国媒体学者詹姆斯•卡伦在解释这一现象时指出,激进的媒体研究被一种假设的系统逻辑所困扰,他们以为政府控制的媒体就为政府服务,企业控制的媒体就为企业服务。事实上,这些假设低估了纵横交错的影响力:私营媒体为了赢利需要维持读者或观众的兴趣;它们还要维持其公共合法性,从而避免社会的谴责;而且,它们还要受到从业者所信奉的专业主义的影响等。如果非要用经济学理论解释,我只能说,因为媒体公司出售的就是维护公共利益的产品,所以它不得不装入这方面的内容,注意这方面的形象。
现在再来看百度的问题,答案就很容易找到了。首先,百度是不是一家媒体?百度一下就知道,所谓媒体,是指传播信息的介质,能为信息的传播提供平台的就可以称为媒体。百度显然符合这个定义。它虽然没有直接生产信息,但是它利用和整合信息,从而为公众提供信息搜索和传播服务。百度的信息中有相当多的新闻报道,那么当人们在使用和新闻相关的服务时,理所当然认为它是新闻媒体了。新闻媒体从业人员都知道,百度的竞价排名所犯的错误,其实就是报纸上的有偿新闻,也就是把收费的虚假新闻混淆在真正的新闻之中,从而误导读者。
假如百度并没有让公众误以为它提供的是客观公正的公共服务,而是旗帜鲜明地标榜自己干的就是有偿排名,不出钱就删除信息,那么它那竞价排名的价格肯定会大打折扣。

网络规则的非虚拟性

从百度诞生的那一天起,针对它的质疑就没有间断过,但是这一次它被央视曝光,遭到了最沉重的打击。央视《新闻30分》节目播发连续报道,揭露百度竞价排名的内幕:大规模人为干预网络搜索结果,花钱越多位置越靠前,不愿花钱的企业则可能遭到彻底屏蔽,花钱足够多的还可以得到“公关保护”,删除负面新闻。
有人从商业道德的立场,指控百度对顾客搞欺诈,对企业搞勒索。于是又有人指出,百度应该注明“本网站内容为竞价排名结果,敬请用户谨慎使用”,这样便免除了法律责任。问题是,如果百度仅仅是一个排名工具,谁会去竞价呢?它处身立世的资本在于它是一个媒体,有着舆论公器的性质。它犯的错误,就相当于报纸把新闻稿件和广告软文混在一起发表,刻意误导读者。
此前人们多强调网络的工具性、创新性和虚拟性,很少用传统的舆论公器来看待它。很多传统媒体也是商业化操作,但是它一直摆脱不了古典自由主义理论赋予它的“看门狗”的角色。它不得不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寻求公共合法性,也不得不从这个角色出发去维持读者或观众的兴趣。同时,相当多传统媒体的从业人员信奉新闻专业主义的价值理念,也促使老板要以此来招徕人才。但是,很多网站都是从纯商业起家,尽管它们从一开始就发挥着信息发布、观点讨论的功能,却没有传统媒体职业规则的负担,可以相对单纯地考虑商业运作。
网络固然有它的虚拟性,但是对这方面神话般的描述让很多人产生了虚幻感,以为它真是另外一个世界。事实上,无论怎样虚拟,网络也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英国哲学家彼得•文奇说过,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前者遵守规则,而后者呈现规则。网络出现以来,很多人都当它是一株植物,观察它的成长规律。这种态度可以理解,但是极容易误导,甚至异化人们的行为规则。比如有人在大街上纠集人去打架,警察肯定会管,但是他们在网络上号召人发动攻击,警察却视而不见。又比如有人鼓噪搞实名制,也是对网络的另眼相待——只要传统媒体上还允许使用笔名,网络当然就可以使用网名。
现有的大多数法律法规,仍然适用于网络,不应该动辄对网络另行立法。同时,网络上的一切活动,也应该受到现有法律法规的制约,不应该成为无主之地。如果我们发现,规则妨碍了网络空间,那么它也妨碍了现实世界,理当一同改进。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作为人类的创新领域,应该带动现实规则走向完善,而不是另辟蹊径,我行我素。
有人说Google和百度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个学者,执著于计算和优化,后者是一个商人,为了利润不顾一切。其实,更重要的还是现实规则的许可,也就是它们能干什么。Google的口号是“不作恶”,这显然更像一个媒体口号,是低调版的“正义、良知、爱心”。作为一个媒体,竞价排名这种挣钱方法被人唾弃,它就只好去做好计算和优化了。否则,像百度这样,从竞价排名中得到的好处,占了其总收入的八成以上,就决定了它要把技术用于违背网民利益的另一面。
还应该看到,更重要的现实规则是,跟很多“民族企业”(尽管身份并非真实)一样,百度也是在过度保护下成长起来的企业。它的竞争对手Google一度受阻,直到今天很多人都还不知道Google的“网页快照”可以使用了。百度危机再一次证明,这样的娇生惯养没有什么好处。

第一届时评朗诵会

转朋友们的几个博客——

时评社论朗诵会

《海角七号》最可贵的是诚意

  
  
  两个月来,全台湾人都被一部电影搞疯了,它的名字叫《海角七号》。大陆媒体的报道中,有意无意地,都在号召这边的导演好好学习。两岸关系太密切了,不想比较都不行。反正我在看的时候,还真是没办法像看欧美片那样专心致志地享受,忍不住一边看一边联想,看完之后还感慨良久。
  “没看《海角七号》,社会压力好大!”台湾这句最新的流行语让这部电影一再创造票房奇迹。其实,这种境界我们大陆的电影早就达到了:民众被舆论挟裹着,源源不断地涌进电影院,电影公司数钱数到手抽筋。所不同的是从电影院出来时的表情:我们这里总是又一次被愚弄之后的愤怒,结果是“没骂《黄金甲》,社会压力好大!”那边呢,看了还想看,见面的问候语都变成了“你看了几遍?”据说最多的人已经看了18遍!
  我个人觉得,《海角七号》没有媒体报道得那么夸张,但是你看了绝对不会后悔。在各种各样的影评中,我最能共鸣的是一个朴素的评价:这是一部很有诚意的电影。正是这一点,让我抚胸长叹:这些年来,别的方面大陆导演都可以拿来,而且进步飞快,唯有这诚意却离观众越来越远了。
  诚意并不是刻意讨好观众,甚至恰恰相反,它首先是对电影的故事讲述的真诚,对这个故事所对应的生活的真诚,以及对电影中每一个角色的真诚。这部电影的故事并不特别新鲜:一条线是历史,用七封情书讲述离乱年代的爱情;一条线是现实,几个乡民执著地追求自己的音乐梦想。但是导演尊重故事,尊重历史,尊重爱情,尊重生活,尊重阳光,尊重海滩,尊重每一个角色——这里的意思不是仅仅尊重演员——对这所有的一切怀着敬畏之心和热爱之情,而不是把它们当作素材和道具,拍一些或优美或壮观的画面,拼凑出几个卖点。
  这是一种久违的艺术家对小人物的诚意。在迎合市场的过程中,大陆导演努力向好莱坞和香港电影学习,结果人家好的东西没学到,垃圾全搬回来了。画面精美而内容空洞、故事玄乎而情感虚假这些问题就不用说了,单就人物而言,数量往往不少,但都是众星拱月,只有一两个花了大价钱的明星值得塑造,其余都是模糊的影子。最极端的情况,是张艺谋的几部大片里,干脆让士兵全都成为黑点,脸都没有一张。《海角七号》让我最感动的是,它让每一个角色都生动起来,让你看到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生活,都是他自己生活的主角。
  这是一部温暖的励志片,它的基本元素是爱情和音乐,避开了党争、族群、贪污等政治话题,但是它并没有远离生活,虚化现实,而是离生活更近,看现实更真。这个问题倒不能全怪大陆的导演,令人灰心的事实可能是,我们的爱情和音乐,如果不想搞得像韩剧的话,也不可能避得开那些扭曲的因素。或者说,我们是不是有那样的生活,本身就是值得怀疑的。张艺谋在拍《秋菊打官司》和《一个都不能少》时,对底层人物的关怀还是赤心可鉴的,也都是励志片,但是除了在烘托主角时看不到别人的生活之外,故事的结局也总让人灰心,看不出执著的主人公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了什么美好的梦想。到了曹保平的《光荣的愤怒》,结局的正义竟然讽刺性地跟底层民众的抗争没有关系。如果要真实就不大可能温暖,因为现实就颇有些凉意。
  再举一例:执著地追求音乐梦想的故事,我们是不是太熟悉了?没错,这不就是超女快男的故事吗?《海角七号》的脚本正是如此。不同的是,我们的电视节目,是在不断地抽空,平面化,类型化,虚假化,再加上一点意识形态的盐巴,成了商业包装的典型;《海角七号》则是不断地丰富,多元化,立体化,生活化,成就了“坚毅、勇敢的台湾精神”(马英九语)。
  面对票房奇迹,《海角七号》的导演魏德圣说:“3000万是我们该得的;5000万是我们要感谢观众的;5000万过后我不知道感谢谁,因为那不是我们该得的,我只能感谢上帝,谢谢你补偿我那么多。”相对于大陆导演总觉得观众钱没掏够的样子,他的这种谦逊,也是对市场的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