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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曾用四箱奶粉一纸协议将投诉顾客封口

汇源卖得好,三鹿呢?

本期《南都周刊》发了李铁博士写的一篇好文章。他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应该还不知道我们伟大的民族品牌三鹿的故事……

汇源卖得好

文/香港浸会大学博士 李铁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似乎伤害了众多同胞的民族感情,国内某财经日报近期刊出的一封题为《令人心痛的汇源品牌之殇》的来信深具代表性,作者哀叹:“汇源……创业还不到20年,此次被卖,或者说被可口可乐战术性绞杀,是不折不扣的汇源之殇……对于品牌本身而言,‘全资收购’就意味着‘全军覆没’,意味着我们的渠道,我们的市场,我们的工艺,被外资彻头彻尾地‘一锅端’了,这是非常让人难以接受的事!”

  新浪网的一项调查显示,投票的27万多人中,79%反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并认为这涉嫌外资消灭民族支柱产业。

  这个结果很悲哀,它说明中国人几千年的小农经济意识并没有因为开放三十年而消失。类似这样的收购是国际上常有的事,宝洁公司收购了拥有80多年历史的德国著名品牌博朗的时候,德国人可没有品牌之殇的哀叹;宝洁收购日本化妆品王牌SK-II的时候,日本人觉得这是SK-II走向国际化的重大机遇。事实也证明,这些收购往往带来双赢。博朗和SK-II借助宝洁在发展中国家成熟的分销渠道取得了快速增长,品牌影响力剧增,并为所在国贡献了更多的利税。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资本与管理的自由流动早已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简单的经济民族主义往往拿“奴役”、“侵略”、“灭亡”这一类虚幻的大帽子吓人,看似有理,实则荒谬。

  我们先来看看,在这桩收购中,谁死了?谁伤了?

  汇源果汁资产总值68.87亿元人民币(约合70多亿港元),但收购价195亿港元,这并不意味着可口可乐吃了大亏,实际上双方各取所需,都觉得合算。汇源出售的主要是终端产品业务,而果汁上游业务仍由其非上市的附属公司负责。收购的目的在于发挥各自特长,可口可乐非常善于生产与营销,通过收购,可以将汇源纳入可口可乐全球的采购与销售,提高效益。汇源董事长朱新礼具有良好的水果资源管理经验,卖掉股份后,他可以将更多的资金和精力专注于最擅长的果园、果苗、种子等水果加工产业的上游业务,这也增加了中国农业的投资,对于果农是有好处的。至于汇源的员工,他们可以得到更好的薪酬待遇,这几乎是一定的。东风汽车的员工不是都很羡慕东风日产同胞的待遇吗?

  国家和人民呢?只要企业经营得好,税收不会比以前少,国家似乎也没伤着。人民呢,可口可乐会否因为我们是“异族”消费者而漫天要价呢?要回答这个问题,简单看几个例子就会明白:美国市场的可口可乐绝不是全世界最便宜的。联想收购了IBM的PC业务,内地消费者并没有因此而买到比美国人更便宜的IBM笔记本。而在电信行业,我们没有被外资“侵略”,但我们的电信资费却贵得吓人。实际上,是否漫天要价只取决于该行业的竞争程度,如果一个行业被垄断,绝对就会漫天要价,它可不管你是不是祖国同胞。相反,在笔者生活的香港,大多数日货都比日本本地还便宜,原因并不是香港人自己能生产这些东西,而是因为香港是个低税率的高度自由开放的市场,各国商品都在这里面临充分竞争,价格自然更低廉。这和你是否有民族产业没有什么关系。

  综上所述,对于可口可乐、汇源股东和员工、果农、国家、人民,我还没发现在这场收购中,谁死了,谁伤了。

  此外我们需要澄清,什么是我们的企业?中国人当老板的企业才是中国企业吗?这个问题似乎没这么简单。要是老板改换国籍了呢?2005年,中国移民总数创下47167人的最高纪录,其中大多数是富裕的商务人士,这早已经是一个富人自由流动的世界了。前一段闹得沸沸扬扬的宗庆后及其家人的国籍问题就是明证。况且,老板是中国国籍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也许有人会说,外国人赚了钱迟早是要带走的,中国企业赚了钱才是我们自己的。对此我要说,靠商人的国籍和所谓“爱国”来绑住他们的财富是靠不住的,给他们一个安全公正的制度环境才是留住财富的关键。对于企业来讲,哪里的投资回报高,哪里有公平、自由、法治的宏观环境,它们就去哪里。只要它在中国的地头上,照章纳税,解决人民的就业,向消费者提供有竞争力的商品,推动中国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它就是我们的企业和财富。

  我们总爱区分中国的,外国的,我们的,他们的,殊不知,这个划分不是绝对的,是随时流动的。中国的,也可能马上会变成外国的;他们的,也可能迁过来成为我们的。企业将总部从一个国家迁往另一个国家的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着。世界最权威的板球运动出版商wisden总部两年前已经由伦敦搬到印度的班加罗尔。原因就是,尽管英国仍然是该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地,但它的未来在东方。据统计,全球500强中的23家公司已经把总部从一国搬到另一国,而其中的多半迁移都发生在最近五年。

  你可能不知道,出售之前的汇源可算是一家“外企”,注册地址是有着世界避税天堂之称的开曼群岛。另外,汇源2007年财报显示,虽然汇源控股掌握着38.5%的相对控股权,但实际控制人早已易主。达能集团、华平投资、富达国际以及荷银控股,上述4家外资的持股比例约为41.05%。因此,从公司属地和股权归属上来看,出售前的汇源已经很难说得上是纯粹的民族企业了。

  我们大可不必大惊小怪,或拿着“爱国”的大棒声讨。决定汇源这么做的,是日益全球一体化的市场力量。而且,除了国防等特殊领域,全世界的企业也都是这么做的。百度、富力地产、国美电器、蒙牛乳业、盛大网络、中国重汽,可都是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外企啊,只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不知道罢了。我们应该看到,跨国的企业并购,甚至油田、矿山、土地的买卖,已经遍地开花了:鲁冠球的女婿在美国德州买下100多口油井;日本人在澳洲买下大片土地种植水稻,以弥补国内耕地的严重不足;如果你有钱,也完全可以买下美国的一个牧场,拥有一片美国……

  正是这种全球市场化带来的资本、人员、管理的自由流动,极大促进了世界范围内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各自的特长,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与繁荣。也正因为此,我为汇源而骄傲,一个白手起家的民营企业,合法创造了如此巨大的财富,用产品改善了人民的生活,吸引了国际巨头的购买而走向世界。

是谁教“坏”了成都?

写于不久前。贴出来献给教师节。祝老师们节日快乐。也愿成都走出地震阴影。

几个人在一起聊天,说到了房价。在房价疯狂的岁月里,成都涨得最快;即便经历了地震的恐慌,也还明显高出一截。拿来作比较的是同类二线城市,如重庆、西安、武汉、郑州、长沙,等等。原因自然是多种多样,其中有一个很重要,但又常常被人忽略,那就是成都个性鲜明。个性是品牌建设的捷径,是一个城市最宝贵的财富。
成都的个性鲜明得有些夸张。总是听人说成都如何闲适惬意,如何美女满街,如何幽默乐观,如何美味佳肴。作为一个在成都厮混过十年的人,我就总是努力回想:莫非自己那时生活得无忧无虑,啥也不干,整天坐茶馆、讲笑话、吃火锅、绕粉子?
其实成都人也在辛苦谋生,小算盘照打,上司脸色照看,股票照亏,房奴照当。但是口碑一旦形成,就属于别人的想象。大家乐意有这样一个城市,成为自由轻松、悠闲快乐的代名词,在繁忙的生计奔波的间歇向往一下。
但成都又是这样一个地方:当你真的事隔多年之后,回来一趟,你会发现原来那些传说都是事实。曾经你身处其中,并不了然。曾经你天天拥有,并不珍惜。等到在外面逛了一圈,甚至变成了外地人,再来看看,你也会跟着夸张起来。
巴黎人并不满意中国人说他们浪漫,他们觉得浪漫听起来有点浅薄,而巴黎是一个蕴藏着深刻的智慧的城市。同样,我也觉得休闲这个词远远不能概括成都,成都的价值绝对高过一个大型度假村。
《成都客》的编辑在追寻成都性格之源时,使用了“麻辣”二字。我觉得这个词,就像它所代表的生理反应一样,很值得玩味。麻辣二味,一个锐利,一个敦厚,交织在一起,内外兼修,形神俱备,正好描述成都人的坦诚直率、乐观豁达、无拘无束、牙尖舌快的性格,也就是这座城市的性格。
城市性格从哪里来?答案似乎可以从三星堆、金沙遗址找起。相对中原文化来说,那些夸张的造型、自由的纹饰、机巧的组合,已经显露出一种大异其趣的文化特征。正是这种特征,使得成都虽然是资格的文化名城,却没有别的古都的沉重不堪;那个写出中国第一幅春联“丰年纳余庆、嘉节号长春”的后蜀皇帝孟昶,却偏偏喜欢艳俗的芙蓉花;多年间作为成都标志建筑的望江楼,却是为纪念一位身世暧昧的女诗人所建;出了一个优秀的才子司马相如,他却用举世无双的才华去勾引良家女子;出了中国第一本词集《花间词》,却尽是软媚香艳、吟风弄月之作;是世界上最早发明纸币“交子”的地方,却也没有一举成为金融中心……总之,相对于正统文化来说,成都有点“另类”。
是谁在一代一代地传承着成都文化?或者说是谁在教“坏”成都人?据说成都有一批“麻辣教师”,原来是他们在“作怪”。太平无事日,这些老师可能默默无闻,以自己的麻辣味传道解惑,影响着自己的学生。但是,在关键时刻,他们所承载的成都性格就会被放大,卓然独立。比如“5.12”地震中,世人不仅知道了口无遮拦的教师范美忠,还知道了宽厚而坚定的校长卿光亚,更知道了前卫而温暖的学校华德福……
套用一句话说,个性化的教师是城市灵魂的工程师。他们所呈现的个性,其实就是活力与创造力,是一个城市的生命力。简•雅各布斯在其名著《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的结尾说:“有一点毫无疑问,那就是单调、缺乏活力的城市只能是孕育自我毁灭的种子。但是,充满活力、多样化和用途集中的城市孕育的则是自我再生的种子,即使有些问题和需求超出了城市的限度,它们也有足够的力量延续这种再生能力并最终解决那些问题和需求。”她谈的是城市规划,显然不止适用于规划,城市文化莫不如此。
对于成都来说,这个“充满活力、多样化”而又要“用途集中”的性格就是它的麻辣味。如果说目前有什么欠缺的话,那就是味道还不够劲不够爽,应该再麻一点,再辣一点,再“另类”一点,再“坏”一点,再多一些“麻辣教师”。

举报有风险 鼓励须谨慎

“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放在首位”,这是公安机关官员在发言中的惯常用语。看了最近几起举报证人受到安全威胁和打击报复的新闻,我觉得真要对人民群众的安全负责,就要谨慎地鼓励他们去举报。
网络上流传的刑警队长逃亡日记,是一个中国式的越狱故事,惊心动魄却又悲惨壮烈。根据一些媒体的报道,这位实名发帖的刑警队长身份已得到确认。在有关部门给出调查结论之前,我们可以对他所讲的因举报上司而构陷被拘的具体事实存疑;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本身是他的又一个举报行为,而且因其非同寻常而备受关注,有关部门对这个举报却漠然处之——于是它又成为一个举报现状的证明,以此可以推想更多默默无闻的举报的遭遇。
另一个故事已被证实:贵州人肖敬明本来在浙江宁波做点小生意,在得到警方的保护承诺之后挺身作证,协助警方破获了一起命案,证言泄露之后遭到报复,警方却无所作为,他只得携全家逃亡他乡,在恐惧的阴影中艰难度日。办案警察还算良知未泯,对他充满同情却又无力救助,更多的相关人士则只有一句冷漠的“我们按照相关规定办事”。
媒体正在欣欣然报道江苏徐州 “一夫二妻”区委书记董锋的荒唐故事,也为网络实名举报的成效而沾沾自喜,却少有人关心举报者的安全。勇敢的举报者王培荣对记者说,董锋在当地的势力盘根错节,他因为举报曾遭殴打,生活和事业均承受压力;受他鼓励揭发“禽兽丈夫”的睢传侠女士也有同样的担心。
“按照相关规定办事”就必然对举报人的安全保护无处着手,因为相关规定就无所用心。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在这个原则性的规定之下并无具体措施,于是讽刺性地,它反倒成为这几个机构之间互相推诿的法律依据了。
这是中国现实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为了打击犯罪,有关部门一直在鼓励举报和作证。刑诉法还规定了:“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不仅要举报,而且最好是实名。今年6月26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12388统一举报电话正式开通,中纪委监察部有关负责人说,要“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在7月9日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提出,要“健全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的制度”。 但是怎么健全呢?恐怕只强调“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还远远不够。至少,肖敬明的不幸遭遇被媒体报道已经多日,还没听到任何严肃追究的消息。
另一个广为传播的新闻是,湖南株洲纪委大搞“网络反腐”,建立了“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承诺不放过每一个举报帖。该市纪委书记杨平因实名上网接受举报而成为网络红人,他也安排了专人实名登录,收集网民意见。最新的消息说,湖南省纪委也将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纪委官员实名上网当然是好事,“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也是一句振奋人心的口号,但是我觉得他们心里还应该多想想举报者“无处遁形”的事情,如果暂时没有更具体的保护措施,那就要在网页上醒目的地方提示“举报有风险,行动须谨慎”,并列出具体的注意事项。如今再也没有人天真地认为,“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只要你上网几乎就等于实名了。如果没有特殊的保护措施,你的IP地址及其他信息很容易被查出来。
举报者和证人遭到打击报复,乃至亡命天涯,这些鼓励他们的官员应该感到良心不安,因为他们的协助而顺利完成侦查和审判任务的警察、法官们的功劳也应该大打折扣。如果举报者和证人得不到保护,无辜者既受到不应有的伤害,法律本身也会受到牵连——案件中的证据质量必然下降,这就会导致两种可能性的增加:要么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要么案子办得糊里糊涂。

人肉搜索应当大公无私

美国刚刚发生的一起人肉搜索,抢了中国网民的骄傲。年龄偏大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麦凯恩,选择年轻漂亮的女州长佩琳作为他的竞选搭档,让很多选民感到震惊,但是他很快得到一个更加震惊的回报:在网民的猜疑声中,佩琳承认自己年方十七岁的高中生女儿未婚先孕,随后网民又根据她给出的一点信息,搜索出“肇事”男孩在FACEBOOK上的照片及自述。
这件事的戏剧性在于,佩琳是一个保守派卫道士,传统道德不离口,反对婚前性行为,反对堕胎。她的补救说辞是,她女儿会嫁给那个男孩。可是网民搜出的信息表明,那个男孩是一个满口脏话的粗鲁小子(保守派向来讲究婚姻的门当户对),而且不想要这个早来的生命(这就意味着可能会堕胎)。
从表面上看,和中国的人肉搜索类似,这是一起道德谴责掩饰下的八卦事件。但实质上,假如佩琳只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不会有人对她的私事感兴趣。更多地,这关系到一个可能成为国家领导人的政客的诚信。
正好,这几天在中国,人肉搜索被热烈地讨论着,因为有人大常委提议把它写进刑法,追究其刑责,理由是:人肉搜索泄露公民姓名、家庭住址、个人电话等基本信息,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基本权益。
我同意这样一种意见:人肉搜索只是一个工具,好比是一把刀,不能因为刀被用来伤人,就立法禁止人们用刀。但是,很多人在讨论中回避了这位人大常委出这个“馊注意”的背景:这把“刀”实在伤人太易,无辜受害者众。不正视这个问题,讨论就不够完整。
有人说人肉搜索就跟像陌生人问路一样,是一种信息收集的方法。这个说法并不准确。二者之间最大的区别是,问路以后通常不会大声嚷嚷,而人肉搜索结果是要向公众发布的,而且还希望别人继续搜索下去,或者鼓动别人利用这些信息去攻击事主。这种发布和宣传鼓动的性质,使得人肉搜索成为一种媒体调查手段;那些承载它的论坛和博客,更多地呈现出一种媒体的作为。由于人人都可以参与,有人把这种WEB2.0时代的新媒体称为自媒体。
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自媒体十分活跃,为互联网作出了特殊的贡献。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传统媒体做得远远不够。就拿佩琳这个例子来说,在人肉搜索发力的同时,传统媒体也驾轻就熟地,挖掘出她的更多可疑信息:她在22年前因酒后驾车被捕过;她涉嫌滥用权力解雇阿拉斯加州安全局长;更要命的是,她曾经还是阿(拉斯加州)独(立)党的成员,从事过分裂祖国的活动。
由此可以看出,在媒体调查方面,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不分彼此。在中国也是如此,比如令人振奋的陕西“周老虎”事件。
中国的人肉搜索尤其引人注目之处,是它的调查兴趣往往指向普通个体的隐私信息。婚外情、三角恋、裸照等是人肉搜索的热点。不同的观点也有可能导致作者的个人信息被搜索。搜索的结果,往往是现实生活中的被骚扰和被侵犯。比如让当事人丧失正常生活的“铜须门”、“姜岩事件”以及被误为“二奶”公布详细资料的成都26岁母亲,都属于这种情形。从媒体的角度看,问题并不在于信息的搜索,而在于信息的发布,以及用偏激的观点去煽动读者。
跟传统媒体一样,自媒体有发布信息和观点的自由,但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一些网站,跟早期的“黄色小报”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仅任由网民发布个人隐私,而且策划、鼓动人肉搜索。这是有违媒体道德的行为。而无数拥有发布自由的个人博客的作者,心中完全没有媒体道德的概念。
媒体道德并不是要将偷情者装进竹笼里沉塘溺死的那种传统道德,恰恰相反,它要倡导的社会风尚,应该是一种更加现代、更加包容、更加法治的多元价值观;而它要监督的对象,更应该指向掌握公权力的人——对个人隐私充分尊重,对公共权力镏铢必较。我们的人肉搜索,往往反其道而行之。
包括自媒体在内的媒体,都应该自律。跟传统媒体一样,自媒体不自律也将苦果自尝。人肉搜索的滥用,导致网民人人自危,乔装打扮,这使得WEB2.0时代“面对面”的优越性已大打折扣。
但是对媒体的惩罚,则应该依法行事。有些人肉搜索,明显侵害个人隐私,法律却延宕无为。更期待具体的《个人信息法》早日出台,不仅发布信息的媒体不得乱来,那些随意泄露个人信息的电信、移动、银行等机构也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