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ies from 六月 2008 ↓

处罚范美忠,教育部门多此一举

范美忠不管学生独自逃生,是一种在本能反应中放弃职责的行为,他应该为此感到羞愧,而不是当作炫耀的本钱;他对自己的行为的解释,是对他所追求的“自由和公正”的误解,应该展开充分的讨论。但是,教育部门一纸通知取消他的教师资格,是对他的不当惩罚,是一种粗暴的行政干预。
由于没有看到通知原文,目前大家都不清楚教育部门的决定,是基于他“先跑”这一行为,还是后来发表的那些观点。有网民已经质疑,如果是基于“先跑”,那么先跑的教师远远不止他一个,是不是其他教师也面临同样的惩罚?如果是因为他发表的那些观点,那么这个惩罚就是因言获罪,违背了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
我认为,在危难中弃学生而逃,的确有违教师的职业伦理。但是,伦理只是一种柔性规范,只有心灵中的道德约束力,而不具备现实中的强制操作性。有一些位高权重的人,基于伦理压力,可能被迫选择辞职,比如前哈佛大学校长萨默斯因为公开称“女子天生不如男”而下台,但是这跟取消从业资格是两回事。对于一个普通的职员来说,更多地应该由制度来约束。
我们应该反省的是,为什么远远不止一个教师违背了这一职业伦理?这是因为学校制度建设的缺失。如果光亚学校当初在聘任范美忠时,就在合同中规定了紧急情况下他的职责,而且还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过提醒和训练,我想这件事情发生的机率就比较小了。如果认为这种约束难以接受,那么在签合同的时候他就会作出选择。看起来光亚学校并没有这样的制度规定,那么学校选择不主动辞退他,至少是一种不推卸责任的行为。
高举伦理道德的大旗——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缺少具体的制度建设,是中国学校的一个普遍现象。即便有一些规定,比如学生行为准则之类,也因为太多空话套话而丧失其真实感和可操作性。
范美忠在为自己辩解时,把责任和道德当作自由主义的对立面,是一种错误的理解。自由主义不认为道德压过一切,但是并不排斥道德,而且认为好的制度应该激励善行。自由主义也不拒绝责任,恰恰相反,认为只有自由的人才能真正担当责任。自由主义的核心对立面只有一个,那就是被滥用的公权力。不过,范美忠的错误理解也只属于观点范畴,而且他没有也不可能阻止别人去思考和反驳,他自己参加辩论时也基本能遵守规则,并没有像对手那样粗暴无礼,出言不逊。更加难能可贵的是,他表示要把自己的言行拿到课堂上和学生讨论,如果学生普遍不认可他,他将会主动辞职。这种开诚布公的言论态度,在教师中似乎并不多见。任何人都有可能发表错误的观点,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充分辩论的机会,而只有强权干预的结论。
教师实行资格认证制度,为行政干预大开方便之门,本身就有很大的争议。尽管已经形诸法律,教育部门也应该慎用权力,而且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给当事人申诉的机会,让他明白自己错在哪里,错误有多大,罪罚是否相当。从目前的情况看,教育部门插手纯属多此一举,把一件本来已经充分展开的事件,粗暴地封闭起来。

灾后更要保护弱势人群

四川震区灾后重建工作启动,国家成立了专门的重建规划组,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一群为妇女权益工作的民间组织和个人,提交并发表了《关注灾区妇女的需求与权利》建议书,恳请有关部门在赈灾和重建工作中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有人认为这些建议属于妇联的职能范围,并不是重建规划组的工作。
弱势人群的权益保障是否与重建规划无关?当然不是这样。正确的答案是,灾后更要保护弱势人群,这是重建工作的题中之议。
有关研究表明,自然灾害及环境恶化对妇女的伤害较男人更大,并且有很大的差异。这不仅因为妇女担当着生育和抚养孩子的角色,其生理和心理与生态环境有着更多的关联,而且伤害的后遗症也可能更严重。例如1986年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泄漏,起初的死亡或破坏跟性别无关,但是从长远的影响看,妇女受到辐射带来的生殖问题,以及贴身照顾受害者的生活及心理问题,使得她们承担了更多的伤害。又例如在印度洋海啸发生后,据参与救援的国际机构估计,死者中有一半是儿童,妇女是男性的3倍,转移者中75%是妇女和儿童;在美国卡特里娜飓风后,当地以妇女为户主的家庭有41%陷入贫困。
从社会公正出发,更大的伤害本应得到更多的补偿,事实上如果没有专门的措施,妇女在援助中却更容易受到忽视甚至歧视。比如,物资发放基本是以户为单位,而户主大多是男性。更上一层的决策,则是以村为单位。目前中国的村干部大多数是男性,全国村民委员会成员总数中妇女的比例不到20%(2003年),村长中只有1~2%是妇女,很多村的村干部中没有女性。这就从制度上维护了公共决策中男人的支配性地位,妇女独特的灾难伤痛和生活经验缺乏正常表达的渠道。在印度洋海啸后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由于没有征求妇女的意见,过渡房中没有设置厨房,结果住在这些房屋中的居民不得不忍受油烟的困扰和火灾的威胁。也许我们已经把厨房考虑周全了,但是谁能担保别的方面没有遗漏呢?
那么这些事情是不是让妇联去管一管就可以了呢?妇联是一个社会团体,只有建议和协调的职能,而没有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和分配资源的权力。妇联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自然是责无旁贷,这些民间组织也不会袖手旁观,但是它们都不能代替政府部门去进行重建规划。它们所要起的一个重要作用,恰恰是督促政府部门在这方面的工作。
可以看看台湾“9.21”地震之后的经验。据介绍,其社会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救援,定位为“生命救援、临时安置、危机处理以及需求评估”;第二个阶段是抚慰,定位为“安置服务、情绪安抚、赈灾措施、资源协调”;第三个阶段是重建,定位为“生活重建、关怀弱势、心理重建以及建立制度”等。可见,关怀弱势被视为重建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有人可能会说,目前全国人民空前团结,同舟共济,大爱无疆,为什么要斤斤计较彼此的权利呢?地震之后的确涌现出无数动人的事迹,而且这些事迹必将源源不断地延续下去,其中也包含了对弱势人群的真挚关怀。但是那是人和人之间、心和心之间的交流形式,作为社会组织,则应该依靠制度和规范来运行,为感性的力量构筑理性的平台。以个体混淆组织,以情感替代规范,既不合理,也很危险。
这些民间组织带了一个好头,那就是在感动和捐助之余,本着公民权利意识,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政府部门的重建工作建言献策。还有更多的弱势人群需要关怀和帮助,我相信还有更多的建议书将提交上去或发表出来。

高考作文应该包容非主流

参见此前写的另外两篇文章,一篇是谈语文教材改革的,一篇是去年高考同题作文

坚强的理由

偶然间翻到九叶派诗人杜运燮的诗《追物价的人》,吓了一跳。诗中说物价和“我”本来是同行者,后来它坐上了火车飞机,“我”怎么都追不上了。其中写道:

虽然我已经把温暖的家丢掉,
把好衣服厚衣服,把心爱的书丢掉,
还把妻子儿女的嫩肉丢掉,
但我还是太重,太重,走不动,
让物价在报纸上,陈列窗里,
统计家的笔下,随便嘲笑我。

这首讽刺诗写于1945年,那是战火纷飞的年代,普通百姓受够了物价狂飙的折磨。当时的国民党政府不仅无法控制局面,甚至借机生财。老百姓惟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足够坚强,扔掉幸福,“迎头赶上”,“不要落伍”。
由此可以理解当今的央行为什么如此果断,在5月CPI数据预计“乐观”的情况下,出其不意地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导致股市发生“八级地震”,哀鸿遍野。面对通货膨胀和金融危机的压力,股民惟一能做的事情也是让自己足够坚强。
不过也有人猜测央行还不够狠心,因为央企等大量占有资金的机构不够坚强,否则为什么不直接加息呢?在经济学上,对付通胀,加息要比提准备金有效得多。这是一个利益博弈的结果,有话事权的机构往往显得最为脆弱。
银行和地产也是强势产业,也照样显得不够坚强。据媒体报道,深圳四大银行集体违规,放松了对央行关于第二套房贷款规定的执行。从表面上看,这是给普通百姓提供优惠,但是专家分析说,这是银行和地产商勾结起来,要把风险转嫁给购房者。看来,房奴们要足够坚强。
这自然让人想起今年四川高考作文题目,曰“坚强”。大家都知道,这是针对地震劫难出的题。在大自然的无情肆虐面前,人类惟一的选择就是坚强,正所谓众志成城,同舟共济。那是一种无限伤痛的坚强,很多考生边写边流泪。当然,要想取得高考好成绩,考生们能做的事情也是要足够坚强。他们也真的努力了,交出了《阳光总在风雨后》、《在风雨中微笑》、《中国人民的脊梁是压不垮的》这样令人满意的答卷。
灾区百姓也有显得不够坚强的时候,他们顿失亲人,呼天抢地,痛不欲生。远离灾区的幸福的人儿,应该和他们站在一起,体谅他们的痛和苦,而不是没心没肺的“含泪劝告”。毕竟,坚强要有坚强的理由。正如莫文蔚那首爱情流行歌中唱道:

慢慢的流,掩盖不住的口,
破裂在我的心头,
要说些什么,你早已不在乎,
无法接受,倾而尽出的痛。
……
我该相信些什么,我现在需要,
安静的角落,我再也没有,
坚强的理由,坚强的理由。

如上所述,需要坚强的地方不光是地震灾区。仅就自然灾害,南方还有水患,北方还有冰雹。而在更广泛的社会生活层面,温家宝总理在年初就已经预言:今年恐怕是中国经济最困难的一年。无论个人、企业还是国家,都只能选择坚强,也都需要坚强的理由。
给我一个坚强的理由,我就一定能渡过难关。正如我们常常拿来励志的郑板桥诗《竹石》所言:

咬定青山不放松,
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
任尔东西南北风。

范美忠事件中校方的责任

身为教师的范美忠,在地震中丢下学生独自逃命,并写文章自我表扬,成为反面教材。舆论给他的第一个有力反驳,估计也是他受到的第一个致命打击,来自一位旅美教师的批评,因为范美忠宣称自己极度向往美国的自由民主,以为自己的行为在美国合理合法甚至还会受到赞赏。然而,人们普遍地从这位旅美教师的批评中看到了自己已经拥有的道德批判,却没有看到自己所缺少的由道德演化而来的行为规范。
这位旅美教师说,“在美国做事做人比在中国要累得多,每一个人都会有很多很具体的责任,这些责任在法律上和道德上都落实到个人”。他举的例子是加州的一个校区,“其‘紧急状况职责’的文件明确规定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每一个教师都有责任直接监管学生,一直与学生在一起直至被指示其他的做法’”,“这个文件还明确教师有责任在火灾、爆炸、地震等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从建筑物里撤离”。又有消息称,“不论是火灾或地震,加州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疏散步骤,在演习时也会检视撤离所有人员需多久的时间,一旦灾难发生,所有人都应依照紧急步骤来避难”。可见,美国学校不仅有“落实到个人”的具体规定,还有训练和演习。
范美忠辩称,中国的《教育法》没有规定教师在地震时一定要救学生,所以他没有违法。有人列出了《义务教育法》第24条的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也有类似的规定。不过这些规定的对象都是“学校”而不是“教师”。有人认为教师是学校的一部分,所以范美忠难辞其咎。这个说法显然值得商榷,比如法律规定你所在的单位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你的同事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法律来追究你的责任,理由是你是单位的一部分,你觉得有道理吗?《教育法》的规定十分清楚,是要求学校建立制度和机制。学校到底建立没有,才是判断的依据;如果没有建立,违法者应该是学校。我们不能因为要惩罚一个无良教师,就一定要曲解法律。
由此,我认为范美忠所在的学校都江堰光亚学校应该检讨一下自己的责任:是否根据那几个法律建立相应的制度与机制,以此确立了教师的职责伦理?假如有了制度,甚至定期演习一下,范美忠还会这样糊涂吗?学校在处理他时还会迟疑难决吗?作为一个对照,可以看看受到广泛赞扬的北川刘汉希望小学——人们更多地看到的是它坚实的校舍,却忽略了它的制度建设。据我的同事说,与硬件相比,该校的规范管理给他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从墙上残存的各类安全规章制度上可见一斑。规章上甚至明确了在发生地震火灾等情况时,如何疏散,教师站立的具体位置”。他在报道中写道,“如此看来,地震发生后,483名学生无一受伤,老师们能带着71个孩子翻山越岭转移到安全地带,这个奇迹般的成绩当非偶然”。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自古以来,教师这个职业的确凝聚了无数道德力量,人们似乎就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一行最适宜于以德治之。在我的少年时代,教师基本上没有什么行为规范,一切都可以用“为了学生好”取而代之。事实证明,有些好心也办了坏事,比如动辄体罚甚至羞辱学生。现在已经很不一样了,越来越讲究职业行为规范。在范美忠事件中,道德谴责和伦理辨析也许是必要的,但是这方面的反思也不应该缺席。
从这个意义上说,范美忠向往美国并没有错,他或许也应该向往像美国学校一样建立了“落实到个人”的行为规范的刘汉希望小学。在那样的地方,他要么不会犯错误,要么犯了错误也会“死得明白”。

反思地震的社论获奖

不是今年,是去年。
不是汶川,是唐山。

这说明,汶川的事,三十年后,还是有机会这样反思的。

跟个人评论相比,社论要照顾更多方面,作更多妥协,所以当时几位老师都说到,这并不是你那一年中写得最好的——言下之意是遗憾只获了个提名奖,不过奖金已经不少,而且另外几位同行被选出来的文章都必我的要好,不遗憾——此刻,我还非常感谢青记协把者篇文章发掘出来,甚至觉得他们很有远见。

这是奖状

这是推荐意见
  
  囿于种种原因,2006年媒体对旷世灾难“唐山大地震”30周年的纪念,从新闻报道角度,鲜有亮点。好在,还有这篇千余字的评论,它的沉重,它的深邃,它的优美,能够让这次30年后的灾难的回忆,显示出媒体应有的品格。

这是文章

发表于2006年7月28日《南方都市报》,发表时标题为“从绝望中升起希望 从灾难中反省生命 ——纪念唐山大地震三十周年”,内文也略有删减。


转:关注灾区妇女的需求与权利(更新版)

关注灾区妇女的需求与权利

——由汶川地震引发的建议

国家减灾中心、国家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援助机构及媒体:

我们来自关心性别平等与妇女权益的民间机构,汶川地震发生以来,我们和全国同胞一起,关心着灾区民众的生命安危,关注着抗震救灾行动的每一个进展。对各级政府、军队、国内外救援机构及广大志愿者的努力,我们深表肯定和赞赏。目前,抗震救灾工作仍在继续,我们还在并将继续面对其他灾害管理。对此,我们认为,在性别平等已成国际共识和政府承诺的今天,应该强调,在灾害管理的各个阶段均应切实保障妇女及女童的平等权利及其基本特殊需求,听取妇女的意见,纳入妇女的参与,以促进社会的公正和谐发展。

我们的具体建议如下:

灾情统计:

目前政府每日灾情通告中仅有总人数统计、分地域统计,而无性别及年龄、民族、城乡的分类数据。对死亡、受伤、失踪、转移、受灾人数均应进行分性别统计并公布,以使公众更准确地了解灾害对各类人群的不同影响,并为救助及重建及今后的预防减灾提供依据。

物资筹集和发放:

应注意筹集婴儿代乳品、孕妇和哺乳母亲特需品、妇女卫生用品和计划生育用品等物资;

应遵循民政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生活类物资发放办法》的规定之例,今后在救灾中发放物资严格做到公开公正,接受监督,禁止性别歧视;

等需品,资,如的物资,如物资应以方便灾民领取的方式发放,避免灾民因领取物资而增加负担,包括居于偏远地区、行动不便、照顾负担重的妇女。妇女内衣和卫生用品应尽量安排女性工作人员在没有男性围观的场合发放;

以家庭为单位发放物资时,应注意监察和保证家庭成员中的妇女和儿童得到同等充足的分配;

除老弱病残、孤儿外,对以妇女为户主的家庭的需求也应给予特别关注。

健康:

确保孕产妇得到基本的保健服务,转移时应确保其安全;

向受灾妇女提供卫生用品、洗浴设施和干净内衣;

向受灾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安全:

应认识到灾害凸现某些针对妇女的暴力,采取有效措施防治针对妇女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性骚扰、强奸、贩运、强迫婚姻等;

加强灾区的安全巡逻和安全警示,设置有效的报警途径并告知灾民;

临时安置区应尽量避免不同家庭男女混杂居住,尽量提供男女分开、途中及室内照明条件良好的公共厕所和洗浴设施;

对救援人员进行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基本教育,明确各类救援人员均有预防、制止和报告对妇女暴力事件的责任;

及时查处已发现的妇女受暴事件。

生计和就业:

应认识到妇女可能成为因灾影响生计和失业者中的多数,在生计扶持、就业培训和就业机会中应保证妇女的知情和参与,加强对妇女的生产和就业指导;

预防妇女遭遇以招工为名的贩运、强迫劳动和劳动剥削;

如在灾区重建中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应招收妇女参加并为她们安排适宜的任务。

教育:

临时学校的地址及宿舍和厕所的安排应有利于女童安全就学,住宿学校的生活教师中应尽量安排女性;

灾区学校恢复后,应注意保证女童重返校园及入学,协助家长及女童解决就学困难,使灾区女童不致因灾辍学失学。

财产:

在财产公证、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中,应重视使妇女得到有关信息和服务;

灾后财产认定、损失赔偿中,应保障妇女的平等继承权、分配权和使用权;

如灾区农村重新划分承包地或宅基地,应遵照《物权法》等,保证妇女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土地权。

参与:

灾区重建的规划、管理中应有灾民及妇女的参与,应了解妇女对重建的意愿,反映她们的需求,接受她们的监督;

灾民代表中妇女的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

在防灾救灾合作机制及相关专家委员会中,应有妇女组织的代表和社会性别专家;

应支持基层妇女组织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灾后社区自治组织和基层政府的选举中应注意提高妇女的比例。

传播:

媒体应更重视妇女在灾害及救灾中的经历、感受和需求,更多传递她们的声音;

妇女在救灾及恢复重建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此媒体应予更多报道;

坚强勇敢并非男性专有品质,不应使用“男子汉”、“真男人”之类的语言作为赞美;

采访应获得对方同意,杜绝强行采访、干扰救灾和灾民生活的行为;

采访报道应避免给灾民造成二次伤害,报道儿童尤其应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关于媒体在灾害报道中的儿童权利责任,可参考此文

真实报道,不要将媒体工作者的想法强加给报道对象,杜绝摆拍、虚假煽情、不符合原意的编辑;

媒体工作者不应占用宝贵的救助资源,在灾区接受服务和协助应付费;

媒体应监督救灾、安置、恢复、重建过程中的歧视和不公平做法。

——我们相信灾区同胞的毅力与能力,相信对灾区长期持续的援助力量。愿死者安息,伤员和灾区早日恢复。希望救灾及重建能够促进妇女赋权和性别平等,促进中国的社会发展!

以上,感谢垂注,敬请传播和咨询讨论。

社会性别与发展在中国(GAD)网络

首都女新闻工作者协会妇女传媒监测网络

行动援助中国办公室

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

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

《农家女》杂志社

性别与农村发展研究网络

京津社会性别与发展协作者小组

云南社会性别与发展小组

云南省社科院社会性别与参与性工作室(GPRC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理论研究会

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女性研究中心

广州新媒体女性网络

北京同语工作组

浙江爱心工作组

粉色空间性文化发展中心

同话舍—女性自助工作坊

湖南商学院女性研究中心

西北工业大学妇女发展与权益研究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妇联

四川玉妥云丹贡波医疗中心

广西财经学院社会性别与发展研究所

云南省玉龙县民族文化与社会性别研究会

上海女爱工作组

河南社区教育研究中心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女性与发展研究所

香港乐施会中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