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ies from 三月 2008 ↓
三月 14th, 2008 — 未分类
南方都市报今日社论
正如人们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常常说的那样,对于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今天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但是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今天非同寻常。新一届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领导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家最高行政长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家最高军事统帅中央军委主席都在今天上午选举产生;国务院总理人选,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都在今天下午酝酿(协商)。
2008年被称为世界大选之年,大国如美国、俄罗斯的大选举世瞩目,小国如马来西亚、格鲁吉亚的大选也如火如荼,纷争不断的巴基斯坦、塞尔维亚等国的大选更是变数横生,其他如韩国、捷克、尼泊尔、孟加拉国等国家的大选以及一些地区领导人的选举都备受关注。国际政治格局在这一年中星移物换,各国选民都在这一年中为自己个人、国家及民族的前途而奋斗。中国作为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大国,作为地球上十三亿公民的家园,其大选必然不容忽视。
大选之大,不在国家之大小、人口之多寡,也不在竞争之强弱、声音之高低,甚至也不在制度之优劣、民情之冷热,而在于它是一国政治之中心,万民生计之所系。人类文明告诉我们,民主是现代政治合法性的唯一形式,选举则是民主政体合法性的唯一源泉,是公民授权与领导施政的内在基石和外在标志。凡主张民主,即有选举;凡选举政治领袖,即为大选。
“两会”是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是中国公民参与政治的重要舞台。从近年来的地方及全国“两会”看,中国人的民主意识日渐觉醒,政治热情日渐高涨。民众通过各类媒体盼望“两会”,寄语“两会”,聚焦“两会”,热议“两会”,分享“两会”。尤其是今年全国“两会”上,不少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情之切切,言之凿凿,甚至有小范围的唇枪舌战,赢得民众的热烈喝彩。从大部制到户籍制,从医疗到房价,从新劳动合同法到中华文化标志城,从京剧进课堂到高考改革,每一个问题的背后都有民众的切肤之痛,每一次争论都在公共舆论空间余响不绝。没有理由相信,如此关注“两会”的中国人不关注国家最高领导人的选举,正如没有理由相信关注议院选举的美国人不关注总统选举一样。
我们要心怀天下,关注别国的大选;我们更要脚踏实地,关注本国的大选。关注大选就是关心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关注大选就是关心个人和家庭的命运。每个人都是政治的动物,每个人都是国家的公民。就算你不关注大选,大选也和你息息相关。大选的结果影响国家的未来,也影响你的当下。
民主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不是自上而下的恩赐,而是每一个公民的意愿,是每一个公民的行动,是庙堂政治和日常民生的结合,是高层领导和普通民众的互动。每一张选票的背后都有你的奋斗,每一位代表的手里都攥着你的希望。
关注自己的大选吧,像一个公民那样去参与;关注自己的大选吧,像一个公民那样去监督;关注自己的大选吧,像一个公民那样去思考;关注自己的大选吧,像一个公民那样争取。
今天,无论以何种方式,请你关注我们自己的大选,带着对民主的信心,带着对国家的祝福。
三月 13th, 2008 — 未分类
新一轮的网络色情管制年前已经拉开序幕,“艳照门”之后似乎更加理所当然。疑似谎言的“很黄很暴力”不幸一语成谶,对它的质疑和嘲笑也不再理直气壮。很多人都认为,管制色情的理由不证自明,仅道德二字就已经足够,更何况托以未成年人之名。事实上,在西方很多国家,未成年人看到色情材料的机会要比在中国少得多,但同时成年人又享有出版或购买色情材料的自由。另一个事实是,中国管制色情并非只针对未成年人,就算百岁老人之间传看色情图片也为法不容。因此,我们可以首先讨论针对成年人的色情管制,它依据的理论和事实是什么?
严格说来,公权力没办法以道德的名义行事。道德是一种软约束,是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形成的自我约束和心理压迫;法律是一种硬约束,依靠公权力进行强制性的社会规范。也就是说,道德不需要公权力维护,公权力一旦出动,它就已经是法律了。所以,制定法律的依据不能仅仅是道德,否则就陷入了一种悖论。即便是从道德出发,它也需要证明这种道德被破坏之后的社会后果。
以前人们普遍相信,色情泛滥的社会后果无需证明,必然礼崩乐坏,全民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性犯罪率也随之增加,因此大多数国家都视色情为洪水猛兽,严加管制。但这种看法一直受到质疑,到上世纪60年代则被著名的“丹麦试验”彻底颠覆了。丹麦在1967年和1969年分两步放开了成人色情品市场,并跟踪调查发现:第一,人们并没有沉溺其中,色情品的的制售经过一个短暂的狂欢之后急剧下降;被试者刚开始性幻想多点,但很快就依然故我,性行为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第二,犯罪率大幅下降。1967年丹麦的犯罪率比前一年下降了 25%,1968年又下降了10%,到1969年色情品彻底解禁后,犯罪率下降了31%,其中猥亵儿童罪下降了80%,其他性犯罪也大幅度下降。在色情品合法化后的10年中,任何种类的性犯罪均无增长。
类似的社会学试验和调查,西方别的国家也做过不少,并以此为依据放宽了色情管制。中国的情况也许真的不同,但是也希望政府能够组织严肃的调查,拿出科学的结论来,而不是每次大规模行动前让电视台随便抓一个小姑娘说句“很黄很暴力”就够了。
更重要的是,对于色情管制的思考,我们脑子里不应该只有中世纪的道德观念,还应该有现代社会的自由和权利观念。在西方社会,这一议题更多地围绕着后者展开争论。
在自由主义者看来,色情材料虽然不堪入目,而且没有什么社会价值,但这是一种表达其个人观念和嗜好的言论自由。法律所保护的言论自由,不仅包括正确的、有用的言论,也包括错误的、无聊的言论,只要不伤害他人就行。那些厌恶色情材料的人,应该持这样的态度:我虽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由此,涉黄的自由成为一种基本的人权。对这项权利的捍卫,有人戏称为“争取淫权”。
不过,也有人指出,色情并不是一般性质的言论,因为它总是让很多人感到不舒服。这些批评者将“是否合乎道德”替换为“是否冒犯他人”,引发了何为“冒犯”的深入讨论。这个讨论的一个结果是,色情材料都应该事先警示,比如说“本网站内容可能令人厌恶”,这样就提供了“冒犯的可避免性”。
有些女权主义者又有不同看法。她们从女性权利的角度,认为色情作品以男人的性消费为出发点,是对女人的物化,降低了女人的自我认同度,强化了男人对女人的压迫和统治,因此坚决反对色情品出版自由。倾向于自由主义的女权主义者则认为,这种观点很容易被压制言论自由的政府利用,那样对男人女人都没有好处。任何出版检查制度都值得警惕,它对社会的破坏性远远大过它所检查的内容。最好的办法是,女人们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即制作出版一些女性中心的色情作品,让女人去消费男人。
这些争论还在继续,对各国政府色情管制政策的影响也各不相同。但是,不管结论如何,也不管有没有结论,这些争论本身就是公民自我教育和民主训练的过程,有助于培养权利观念和法律意识,也有助于帮助政府懂得怎样依法治国。至于保护青少年,建立严格的分级制度、开发一些加密过滤软件,效果肯定比漫天撒网的色情管制要好得多。
三月 10th, 2008 — 未分类
汤唯被“封杀”了。广电总局官员回应台湾记者说,“这个政策是对事不对人的”,一方面证实了这个传言,另一方面也说了谎话——不管是传言所理解的“封杀”,还是已经发生的事实,都证明这是对人不对事的,否则无法解释一个既无色情内容也无关政治的广告片为什么被停播。
媒体所透露的“封杀令”内容,更是赤裸裸的格杀勿论:“所有广播电视新闻、专题、文艺、广告、直播等各类节目,从现在起,一律不得报道、炒作与汤唯有关的任何事情。”简言之,就是不管什么事,凡是这个人干的,都不要报道。既然报道和广告都如此腰斩,她出演的电影电视恐怕更是难见天日了。这等于宣布,在广电总局所管辖的范围内,汤唯作为一个影视演员,不仅艺术生命被扼杀了,所有的工作权利都被剥夺了。
汤唯到底犯了什么错,要遭受如此严厉的惩罚?即便她有错,谁有资格剥夺她的工作权利?“封杀”并非一个正式的行政或法律用语,正式的说法叫什么?依据来自哪里?本来,广电总局禁止影视作品公映、惩罚违规导演若干年内不得参加评奖等权力的正当性就一直受到质疑,现在又进一步扩大“封杀”演员,而且不用经过任何审判和申诉的程序,这是非常危险的倾向。
此前也有一些演员遭到事实上的封杀,但是一般只针对具体的作品或演出活动。比如崔健可能开演唱会有些困难,但是没听说他客串的电影也不让宣传。《北京杂种》、《活着》、《鬼子来了》等影片都遭禁映,但是那些导演和演员都还有“重新做人”的机会。因此可以说,这一次对汤唯的惩罚极其严厉,退回到了30年前的管制水平。
那么汤唯到底做错了什么呢?如果她没有偷偷干什么大坏事的话,那就是因为她出演了《色,戒》。这部电影可能在两个方面犯忌,一是色情,一是政治。但是,既然删剪版在全国公映过了,证明它早已通过广电总局的审查,获得批准面世。就算广电总局审批错了,出尔反尔,那也不能由一个演员来承担责任,只能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了。
再退一步说,就算广电总局耍无赖,批准公映又后悔了,拿汤唯撒气恐怕也找错了对象,有些欺软怕硬的嫌疑。拍过裸戏的演员太多了,如果大陆没有公映也要“封杀”,那么这个名单就很长了:舒淇、陈冲、苏菲•玛素……当然,不要忘了“大汉奸”梁朝伟。再说政治,谁都知道一部影片的观点来自导演而不是演员,其实大家并不清楚汤唯本人对那段历史持什么见解。这方面有什么问题,应该找李安理论去。
“封杀”涉及到侵害言论自由,官方并非没有教训。台湾歌手张惠妹,因为2000年在陈水扁就职典礼上唱所谓的“国歌”,相传被大陆封杀了多年。不止一次地,国台办等机构不得不出面否认,解释为大陆歌迷不满和抵制,与官方无关,仍然欢迎她来大陆举办演唱会。
张惠妹唱“国歌”事件的政治意味,以及她的行为表现出的政治立场,显然要比汤唯强烈得多。对此官方都急于撇清“封杀”嫌疑,又何必对汤唯下手呢?
据记者查证,这是广电总局首次发文封杀中国演员。“第一刀”是要写进历史的,谁可以给未来一个解释?
三月 4th, 2008 — 未分类
华南虎照能不能在“两会”上谈,该怎样谈,好像成了问题。据报道,因为陕西省林业厅承诺的虎照鉴定出尔反尔,疑似故意拖延,怠慢民意,在全国“两会”前再次成为网络热点,但是大多数网友不希望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被问到这个问题。
报道中说,在新华网的“我有问题问总理”、“两会建言”、“我向林业厅建言”等栏目中,华南虎照事件无一例外地成为热点话题。不过,“‘如果有外国记者问总理一个照片的真假怎么现在都搞不定,多尴尬啊!’有网友表示如果出现那种情况,自己都会觉得没有面子。”
我认为这段话可以作几种解读:第一,网友们是在反讽,我泱泱大国,花了这么长时间,连一个照片的真假都搞不定,成何体统;第二,他们是在警告,陕西省林业厅的官员们小心了,别把事情搞大了,闹得总理下不了台,可有你的好戏看;第三,他们是在怂恿,既然国内媒体搞不定,外国记者能不能帮忙提一下这个问题啊?第四,他们真的怕外国记者提问了,因为那样很没面子。
不管是哪层意思,都包含着以下两个基本判断:一,华南虎照已经成为一件大事,“两会”应该提出来质询;二,外国记者一问,就成了更大的事,造成了国际影响,可能会被处理得更重。因此,要不要在总理的记者招待会上问,尤其是被外国记者问到,还值得讨论。
我相信不是每个人都同意华南虎照应该拿到“两会”上讨论。首先是陕西省的官员们,尤其是陕西省林业厅的官员们,他们有利益瓜葛的嫌疑,有责任追究的可能,恨不得那可恶的虎照销声匿迹。其次是陕西省的“两会”代表,他们的情况比较复杂,我猜想其中有认为不该谈论的,也有被禁止谈论的。不管怎样,陕西省的“两会”在没有任何人提到虎照(至少媒体没有披露)的情况下胜利闭幕了。而就在他们正“代表”着民意,在会上“畅所欲言”的时候,本地颇具影响力的网络论坛里,虎照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网民们强烈呼吁代表问责。代表们居然可以充耳不闻,也太具有戏剧性了。
有些代表和民众真心诚意地认为,“两会”这样庄严的场所,应该谈的是教育、医疗和物价这样的大问题,区区虎照何足挂齿?他们也许不知道,诚信和责任是一个政府最重要的品行。你和一些没有诚信、不负责任的人谈什么教育、医疗和物价呢?那不是浪费时间和税金吗?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克林顿的“拉链门事件”发生后,都有中国人不理解:一个总统派人去安装几个窃听器算什么?一个总统私生活曝光不好意思承认算什么?但是在人家那里,这是最重要的东西:越战打得那么糟糕也未必下台,但你绝对不能偷鸡摸狗;桃色新闻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你不能在司法调查中撒谎。
因此,华南虎照事件一定值得去问总理,它的意义并不比教育、医疗和物价更小。正如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已经认识到的那样,“虎照问题演变成公共事件,面对公众的疑惑,政府便无权保持沉默,有责任让公众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我不认为陕西省政府的责任是督促陕西省林业厅送虎照去找人鉴定,而是直接处理这件事情。首先,公众质疑的正是陕西省林业厅,怎么能够让他们去自证其罪呢?其次,年画虎出来之后,那个虎照真假已经大白于天下,并不需要什么官方的“权威”鉴定。有多少冤假错案,不都是“权威”的官方鉴定出来的吗?
如果陕西省政府不能处理,国务院总理当然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法。这个说法,首先是给满怀疑虑的中国民众的,而不是给外国民众的。因此,最应该追问的,是中国记者,而不是外国记者。外国记者关注的,与其说是更大的事,不如说是他们自己国家的民众更感兴趣的事。所以,第一,华南虎照这件事,外国记者不一定会提问,因为质疑陕西省林业厅的,是中国民众,而不是外国民众;第二,就算外国记者不提问,华南虎照仍然是一件大事,应该尽早向公众交代;第三,不管外国记者是否提问,它本来有多严重就多严重,本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现实生活中,一些本该解决而政府不愿解决的事,我们总是期待国际舆论的压力。对于这个事,应该这样认识:第一,只能靠国际舆论解决问题,那是我们国内舆论、行政乃至司法的失败;第二,如果说这里面有什么丢人的事,那正是这种失败,而不是让外国人知道了;第三,对于不好的事情,任何舆论压力都是正面作用,并无内外之别。
三月 1st, 2008 — 未分类
“周老虎”是陕西虎照门产生的一个新词,它比“纸老虎”要厉害多了:虽然大家都知道是假的,但当事人仍然大言不惭,死不认帐。当年毛泽东发现“美帝国主义是一只纸老虎”的时候,不知道他是否也发现,中国很多地方一直都有“周老虎”。最近《南方都市报》揭示的南街村真相,就让人们看见一只狐假虎威的历史“周老虎”。
因为宣称信仰毛泽东思想,坚持集体主义道路,过共产主义生活,从而创造了超速发展的经济奇迹,南街村名噪一时。然而,记者的调查发现,南街村前村主任病逝后,遗物中出现两千万现金和多本房产证,追悼会上几个抱着孩子的女人以“二奶“的名义要求分割遗产;南街村的发展主要靠银行贷款和外来劳动力,早已资不抵债;早在2004年,南街村集团就已属皆为南街村“三大班子”领导成员的12位自然人股东所有。
房产证、股权、银行贷款、外来劳动力,这些都是属于市场经济的东西;一边宣称干部群众都拿一样的超低工资,一边拥有巨额现金,还有“二奶”和私生子,肯定不符合“共产主义道德”。面对这些明显的谎言,南街村的领导仍然矢口否认,依旧唱着“让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的高调。他们钻了中国复杂微妙的意识形态的空子,借用一杆虽然过时但谁也不敢明确反对的历史大旗,拿来作为自己操弄权术、愚弄天下的遮羞布。
更可怕的是,跟历史上诸多专制弄权者一样,他们通过愚民教育,挟持村民一起说谎。发现领导有巨额现金和“二奶”、私生子之后,村民们并不因为受骗而生气,仍然称誉他“劳苦功高、鞠躬尽瘁”,还主动为他辩护说:“上边的中央领导都可能犯错误,更何况我们这么一个小村庄的领导呢?”
这也许会让已经具有反腐和维权意识的大部分中国人感到惊讶,但是在南街村的“集体主义”教育中,村民们没有任何现代公民的权利意识。他们住上了条件较好的楼房,家里有了彩电冰箱,看起来是高福利,其实是村集体领导对他们财产的剥夺,从而对他们进行人身控制和思想限制,因为这些东西都不为他们所有,如果你要主张权利,那就随时可能失去。从1991年起,南街村进行“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少一颗星,就少一项福利;如果是六星户,那就意味着丧失了生存的可能;如果反对南街村或者犯了什么错误,这些好处一下子就会消失,被要求搬出楼房,住回尚未拆除的旧房。
真正的福利社会中,领导人不能随意剥夺公民的福利待遇,因为那是全社会人的税金,是大家共同制定的规则;公民更不会因为提出反对意见而受到惩罚,遑论丧失生存权利。再说,南街村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没有单独制定税收和福利政策的权力,它必须在中国现行政策和法律框架内行事。
事实上,南街村就是裹胁基层行政权力的一个企业。一个企业想要利用意识形态来搞宣传,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国外也有一些非常注重集体精神的企业,它们可以上下平等,打造温暖大家庭,但是不可以公然违背普世人权和国家法律。南街村的村民跟村集体企业到底是什么关系?是股东还是雇员?如果是股东,那么他们就有分红权;是雇员,那么他们就有工资。就算他们自愿拿低工资换取公司福利,那也不能以交出公民权利为代价。历史一再证明,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南街村不过是又多了一个案例而已。
连陕西一个农民制作的拙劣假照都无法追究下去,南街村拉上“毛泽东思想”、“共产主义”这些吓人的东西,那就更是一只人人都知道有假、但个个都不敢鉴定的“周老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