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ies from 二月 2008 ↓

阿娇该怎样谢罪?

  
  
  陈冠希道歉之后,舆论纷纷谅解,甚至觉得他愈加可爱了。这是为什么呢?有人从道歉内容、衣着、发型、语速、感情浓度进行精细分析,比较了阿娇和他两个道歉之间的差异。我同意这些分析,但是要补充一个根本的原因,那就是大家本来就没有那么恨他。
  从保守道德的立场看,“艳照门”中最不可原谅的应该是陈冠希才对,是他有多个性伙伴,说不定还欺骗着人家的感情。那些女星,至少在这些照片中,不过是跟一个单身男人上床。但是大家对女人的愤怒远远胜过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的幸运就在于他是一个男人。男人长得帅,就意味着有很多机会跟女人上床。男人可以忌妒,但更多是羡慕。女人虽然有为受欺姐妹鸣不平的时候,但更多是认可,而且会把自己的失意发泄到那些得意的女人身上。
  阿娇的道歉水平固然不高——其实这也未必是他的水平,她背后那些策划者都干什么去了——但是这未必是最重要的,大家最在意的不是受了愚弄吗?
  她的角色是扮玉女。这本来是一个舞台角色,但是出于偶像消费的需要,她必须要“人生大舞台”,转成了社会角色。清纯玉女的社会角色就是扮演“很傻很天真”,长再大也不会做爱,非要做爱一定要以浪漫感人的爱情为前提,而且性伴侣越少越好。
  消费者其实不傻,但既然需要这种消费,就只能装傻。一边装傻一边也心存疑虑,怀疑上当受骗,随时准备发作。艳照与其说是让人意外,不如说是正好触动了大众心里早已经准备好的愤怒。
  男人消费玉女,满足自己的处女情结;女人也在消费玉女,为自己的性压抑寻找安慰。玉女做爱而且还拍照,是可忍孰不可忍,大家都想把她们赤身游街然后沉塘。但是现在法律不允许,那么大家就巴望着他们倒霉,整天盼望着她们被爱人抛弃,被工作伙伴鄙夷,孤苦无依,流落街头,这时候再上前一洒同情之泪。
  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帮助谢霆锋支招:震怒,扔戒指,让她跪地求饶,把她赶出家门……发现谢霆锋好像不为艳照生气,那就帮他算算时间,看,她脚踏两只船啊……你能忍,你老妈应该忍不了吧?于是又去想象他妈:你老人家总得给这荡妇一点颜色看看吧?
  那些似乎被证实的惩罚,比如陈文媛被豪门退婚,就让人们很满足;人们继而放过她了,改成了同情的态度。而阿娇,可惜没有这样的丈夫和婆婆,只能靠民众亲自上阵了。于是有人篡改媒体消息,说她当初参加贞洁校园活动反对婚前性行为——这是迄今最能证明她撒谎的例子,可惜是假的。还有就是阻止她的演出和代理,让她丢掉饭碗。
  身为玉女,阿娇何以谢罪?整天都有阿娇抑郁或者自杀的传言,那其实就是大众对她的诅咒。
  

以什么名义抵制艳照?

陈冠希在艳照事件的声明中,首先对受到伤害的女士道歉,并强调了自己的受害者角色,指出那些照片是隐私物品,上传网络非己所愿,将追究法律责任。这个认识,比北京警方还要准确一些。
北京警方日前表态,网络打包传播200张以上艳照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拿给朋友看的,将治安拘留。警方的依据是扫黄打非的法律规定,把这些艳照定为淫秽物品。
把隐私照片定义为淫秽物品,大可商榷。好比你被人砍了一个手指拿走,警方在追踪手指时不说这是你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说请大家交出那块脏肉。这说明警方脑子里没有尊重受害者的意识。其次,按照扫黄打非法规,就只好定个数量,200张。荒唐的是,这等于允许大家在200张以内传播。再则,这样一来,警方只好放弃追究那些隐私部位打了马赛克的图片,因为它们不属于淫秽物品。作为受害者的陈冠希和女士们,肯定不赞同。作为害怕青少年受到影响的家长,或者持保守道德观的人们,大概也不认可。还有,把淫秽物品交给朋友看,好像很难定罪,让人想起几年前引起轩然大波的“夫妻在家看黄碟”案。
几天前,大陆23家知名和不知名的网站也联合发布了一个倡议,希望大家都来抵制艳照。大家知道,艳照传播中的最大受益者就是这些网站,他们的倡议其实是为了应付来自上面的要求。暂且不论这里面的虚伪与无奈,就那份倡议而言,写得实在让人不敢苟同。它说,“我们平日看到的健康阳光的明星们,拍出如此之多赤裸的床照,并且让其流传到网上,这无疑是会对儿童、青少年造成极坏的影响”。健康阳光的明星,在私下里都不能赤裸不能做爱不能拍照吗?而且明明不是他们“让其流传到网上”的啊。
如果说北京警方依据的是法律,那么这个倡议的立足点是道德。我并不认为所有持保守道德观念的人都是虚伪的,我相信任何社会中他们都占大多数。他们认为性爱应该以牢固的感情为基础,一个人不应该随便和人上床,这并没有错。我能体谅这些艳照对他们的道德观念的冒犯,但是听听那些对当事人的愤怒谴责,我发现大多数人明显缺乏权利意识。这个倡议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没有权利意识的道德感是苍白而矫情的,而且很容易越出道德范畴去替代法律,或者违背法律,比如很多人要求取消那些女艺人的工作机会。从权利意识上说,这无疑是让受害者雪上加霜的施害行为。
相比之下,香港新妇女协进会上周发表的一份呼吁就要讲理得多。它指出,“不少人以自己的道德标准去审判涉事者私下对性生活的选择,否定个人在性生活上有选择权,对广大女性的性行为亦造成强加规范的舆论压力”。因此呼吁:1.各网民及传媒停止张贴、连接或转载有关事件的照片;2.各界人士停止对涉事艺人作道德审判,维护每个人在性生活上的选择权。
这份呼吁没有照顾那些保守道德人士的感受,而是担心他们以道德为名去干预他人隐私,分明怀疑在古代把“奸夫淫妇”捆绑沉塘的就是这些人。在我看来,其中鲜明的权利意识值得保守道德人士认真思考。有了权利意识,你们同样可以持有这种道德观念,不去传阅艳照,不去听或看当事艺人的歌或电影,发表道德范畴内的批评。在尊重他人权利的前提下倡导保守的道德观念,我并不反对。
有了权利意识,我们还可以把基于自由选择的性和基于权力压迫的性区分开来。同样是娱乐圈,有些大哥级的人物利用行业影响力和手中权力,胁迫女艺人上床,那是一种远比陈冠希所为恶劣的事情。如果我们要抵制,那么应该抵制的是权力滥用,从而保护弱者的性自由选择权利。所谓性自由选择权利,就是说她/他可以是保守的,也可以是开放的。

羚羊伪照背后的和谐假唱

  
  
  刘为强想靠一张照片出名的愿望实现了,而且比他想象的更出名,但这是他未曾想象的恶名。他的新闻摄影照片《青藏铁路为野生动物开辟生命通道》获得央视年度新闻图片奖以后,被网民发现是合成造假之作。评奖机构收回了对他的奖励,工作单位大庆晚报社给予他解聘处理,该报总编王忠一引咎辞职。相比陕西“周老虎”事件,这一结果快得出人意料,引来网民一片欢呼,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忽略了对它的反省。
  事情败露之后,刘为强没有像周正龙和陕西省林业厅那样百般狡辩,而是老老实实认错道歉,赢得了部分公众的谅解。但是,作为一名新闻记者,他的这一行为是不可原谅的,正如他自己所说,再也“没有资格履行记者的职责”。王忠一总编的辞职,也体现了一个新闻人的良知和责任担当,以及大庆晚报社作为一个机构的反省精神。虽然此前纸包子之类的事件中,媒体的领导也丢过工作,但是那多半是来自上面的惩罚。更重要的区别是,他们所受的惩罚,与其说是因为新闻的失实,不如说是因为其报道“损坏了行业和国家的声誉”。有些时候,真实的报道也被认为损坏这种声誉。相对而言,这次假照事件,更多是立足于新闻的声誉。
  很多网民支持刘为强继续从事保护藏羚羊的工作,我认为也是一种很好的态度。这就和过去我们总是“把好事归于社会制度优越、把坏事归于个人灵魂堕落”的习惯区别开来。在这个基础上,我还希望能更多地检讨假照背后的社会责任。
  几年前《纽约时报》自揭家丑,用大标题、长篇幅报道本报记者杰森•布莱尔多次制造假新闻,随后总编及新闻主管辞职。布莱尔当然遭到解聘,但是他还到处去控诉他的工作压力,甚至有杂志出高价请他写相关文章。这在国内的媒体上,呈现为难以理喻的现代商业社会的怪现象。固然有商业社会对道德伦理扭曲的一面,但是另一面也有其严肃所在,那就是相对于他的灵魂堕落而言,人们更感兴趣的是,一家百年大报怎样被人钻了空子,或者社会其他方面还有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丑闻,希望能够从他口里得到一些原始材料。我倒希望刘为强也能站出来,讲一讲他怎么想的,怎么做的,为什么这么容易欺骗评委,为什么这样做就可以获奖。
  我怀疑刘为强没有杰森•布莱尔的机会,因此我不妨帮他抛砖引玉,想一想这些问题。作为一个骗奖的人,首先要去揣摩评委的心思。评委想要什么呢?应该有很多种选择,熟悉国情的人都知道,其中十拿九稳的应该是当前最热门的政治口号。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非常正确的政治口号。这是因为,社会发展出现了很多不和谐的东西。但是一夜之间,各地都标榜和谐起来,凡事不离和谐二字。此外,青藏铁路刚刚开通,央视也一定想赞美一下。于是刘为强构思“能把藏羚羊、火车、人和自然的这种和谐用我的一张图片表达出来”,在拍摄不成之后,合成了这张照片。事实证明,他的构思没有错。评委们评出的金奖照片,就叫《面向和谐未来》,他的假照片顺利地获得了铜奖,还被央视主持人重点采访了一通。
  光有构思不行,刘为强还会考虑,合成照片要被识破并不难,评委们能接受吗?这一点他不用多想,就可以得出结论:没有问题。正如著名摄影家鲍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各种摄影奖中,合成的照片太多了,如果要追究的话,很多奖都要收回来。有消息说,刘为强的假照在评奖过程中,就有不少的知情人在场,没有一个人提出质疑。网民们感到惊诧的事情,他们都已经见惯不惊了。
  所以很多人说,刘为强只是运气不好。如果执著于事实的真假,央视为什么不调查一下“很黄很暴力”到底是不是摆拍呢?春晚和更多文艺晚会为什么会搞假唱呢?刘为强的行为,和他们一样,都是为了某种正面的宣传效果而造假。在这方面,陕西省林业厅大概也很想不通,地方为宣传自己、争取项目造假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为什么网民们就那么较真呢?
  

省长能不能写小说?

  
  
  前不久山西作家张平当选为副省长,引发了作家能不能当官的讨论。如今又有一条消息,把这个问题颠倒过来问一遍:官员能不能当作家?这个消息说,近年来,陕西官员纷纷拿起笔来进行文学创作,发表了大量散文和小说。“在陕西,官员写作非常普遍,从基层到厅局,从乡镇到省委,可以说已成规模了”,其中包括副省长张伟发表长篇小说《五福》及多篇散文。
  从中国的传统来看,回答这个问题似乎非常简单。科举制度决定了,写好文章才能当官,当了官还要继续写好文章。不经科举选拔的皇帝,往往也要附庸风雅。这些文章多半都是文学创作,以诗词和散文为主。即便是像《贾谊论》这样的政论文,人们也首先从文学的角度去欣赏。这个传统一直延续至今,温家宝总理不久前还赋诗《仰望星空》,更不用说毛泽东的文学才华了。陈毅还写过一些小说,并申请加入作协。外国的情况没有这么普遍,但是能诗会文的官员也不少,比如获过诺贝尔文学奖的墨西哥诗人帕斯就在多个国家任过外交官。
  科举制度并没有在政治制度方面给我们留下什么好的遗产,现代社会中同时驰骋文坛和政坛的高人也越来越少。我们用上千年的历史证明了一个非常小儿科的道理,那就是当官和作文其实是两回事。至今还有人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说当官的写小说总比打麻将进歌厅好,写作能陶冶情操嘛,情操陶冶高尚了,工作也就搞好了。勤于笔耕的陕西省国家安全厅厅长李宗奇也感同身受地说:“这几年我写亲情、写友情、写乡情,也许因为时常在情感的世界中浸润,我的心态逐渐变得平和,工作中还学会了化繁为简、化单一为多元。”他们和古人一样,犯着同样的错误,以为治理国家就是施仁政,就是让当官的做好人发善心,并吟诗作画来教化民众。
  还有人发问道,当官的都埋头用心写小说了,哪里还有时间和精力来关心民生疾苦?这个提问有一些道理,但并没有说到点子上。爱好文学的官员并没有把所有的精力都来写小说,没有写小说的官员也未必把时间都用来体恤民情。长期以来,由于对官员的工作缺乏监督考核的机制,官员要得民心就只好比累。日理万机最了不得,通宵达旦也很感人。辛苦工作的确是勤政爱民的一个证明,但是好官和好忙之间并不能直接画等号。能力强、经验足、效率高的官员,很有可能事半功倍。这样的官员,晚上听听音乐,写写小说,也无可厚非。
  现在很多人明白了,政治并不是发慈悲,也不是比时间,其核心是权力的授予、行使、制衡和剥夺。从这一点出发,网民们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问题,比如陕西省官员的小说要不要发表或出版,到哪里去发表或出版,稿费怎么拿,发行怎么做,会不会有人代笔,会不会以出书来洗钱?目前我国的出版业,并非完全市场化,行政权力仍然有很强的干预力量。副省长也好,国安厅长也好,他们手中的权力和心中的才华,哪一样对发表或出版作品更有用?就像很多官员在职读博士一样,听起来很好学,其实是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沿着权力制衡的思路追下去,我们就会发现这些还是表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这些官员是不是在乎民意。如果民意真的能起作用,那么用不着大家去讨论上面这些问题,并企图作出种种繁琐的规定,而是他们将主动规避民怨,否则就会落选,或者被选票受到威胁的上司炒鱿鱼。想通了这层逻辑,我们就会明白,省长能不能写小说,厅长该不该写博客,官员要不要孝敬父母,秘书用男的还是女的,都是一些伪问题。
  

“艳照门”里的道德困境

几年前的饶颖状告赵忠祥事件中,我约人写过一篇文章,叫《每个女人都姓饶》。作者和我都认为,饶女士的处境其实是每个女人社会处境的缩影。今天我看到台湾报纸对“艳照门”的报道也有一个类似的标题,叫“人人都是陈冠希”。我愿意借此来说,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陷入陈冠希的困境,或者当事女星的困境,或者网络传阅者的困境:做还是不做,拍还是不拍,传还是不传,看还是不看,都是一个个问题。
此事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其实很简单,盗窃图片的人肯定涉嫌侵犯隐私权了,而难以计数的网络传阅者,如果没有明显可证的规模和商业目的,很难绳之以法。此事件对人们的冲击,与其说是黄色淫秽,不如说是男女关系。现代社会越来越多地,把男女关系问题交给道德来约束了。
无疑有很多人为此事感到震惊,但是很少有人能够说得清,自己到底为什么震惊。当事件卷入的女星越来越多,愤怒的人们终于找到了一个像样的理由,那就是这么短的时间里这么多人,太混乱了!每个人都摄影留念,太变态了!然而不要忘了,刚刚爆出两三个人五六张照片时,网络上已经骂声一片了。再说,去看看那些性研究调查报告,七八个性伴侣就算多吗?都市里的普通未婚男女,超过这个“成绩”的也不在少数吧?
有人赋予这些艳照揭示真相的意义。当事人阿娇曾经努力塑造清纯玉女的形象,并靠这个形象赢得不少粉丝,赚了不少钞票。艳照一出,真相大白,很多人感到受了欺骗。这当然是一个更像样的理由。但是娱乐明星欺骗公众的事情太多了,上当感并不能完全解释人们在“艳照门”里受到的震惊。
这个震惊首先还是来自男女关系本身,来自人们在这个关系中的困惑。这件事情让我看到人们在男女关系上所持道德观的巨大差异性。并不是所有的震惊和愤怒都是虚伪的,表演的,造作的,我认为绝大多数都是真诚的。有人认为,做爱可以,但拍照就不道德了。他可能遇到的问题是,墙上装镜子可以吗?又有人说,拍照可以,但事后要尽快删除。问题是,多久才算尽快呢?又有人说,干什么都可以,但不要和那么多人干。问题是,多少人才算多?又有人说,人多不要紧,但时间不要那么短。问题是,隔多久才可以进行下一个?又有人说,普通人怎么样都行,公众人物要考虑自己的社会影响力。问题是,普通演员和大众明星之间的界限在哪里?这些问题似乎都经不住追问,但每个人又很有把握地守住心里的一条底线。同样的事,有人认为陈冠希和女星们完全没有过错,有人却认为他们应该自杀谢罪。前者骂后者伪道,后者骂前者堕落。
从理论上说,我们可以认为,社会道德规范就是在这种骂来骂去中形成的。但是就具体的事件而言,非要别人接受自己的道德观,是一种不够宽容的表现。波伏瓦有一本书叫做《模糊的道德》,说道德就跟任何存在一样,是受社会环境塑造的。不要期待一种绝对的道德观,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我们的道德困境。每个人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或者在不同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同样环境下受不同思想影响的人,都可以持有不同的道德观。法律其实是已经完成的道德,比如杀人放火,普遍无可争议地认为应该被禁止,就可以诉诸法律。而有些道德问题,比如男女关系,可能永远无法完成,只能成为永远的道德困境。这时我们只能依靠深切的同情和体谅,来理解别人的感受。那些声称不知道怎样对子女解释的香港市民,可以试着给他们讲一下这个道理。
这就是我对做和拍及其道德问题的看法。至于传和看,在道德未完成为法律之前,也只能各人恪守心中的一个戒律了:有人坚决不看,有人看得津津有味而且保存,都要理解包容,而不必互相指责。

签名反家暴

感谢changping!您已经成为中国反家庭暴力事业第34582位签名承诺者,我们将在2008年3月8日前将您的签名转交给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http://go.lady.163.com/vow/sites/list.html

http://go.lady.163.com/vow/sites/list.html

愿每一位公民都感到骄傲

在我的家乡,大年初一对吉利话特别讲究,比如饭吃饱了不能说“够了”或“不要了”,而要说“吃好了”。年轻时学了点唯物主义,认为这是封建迷信;现在把它当作重要的民俗文化,越来越尊重而且乐于参与。今天,我愿意对所有人都说尽好话,道尽祝福。而在这个专栏里,我要对自己一年到头所关注的国计民生说一声:中国,愿每一位公民都为你感到骄傲。
我的这个祝福,首先来自一年一度的春节联欢晚会。这个晚会的主题,就是歌颂祖国,祈福中华。它的强烈诉求是,全世界华人都要为祖国感到骄傲。它列出的理由,一是现实的功利主义逻辑,即祖国的执政党英明伟大,祖国的人民勤劳善良,祖国的建设蒸蒸日上;二是被哈贝马斯称为自然主义的民族属性,也就是只要你是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你就天然地属于这个情感及利益的共同体,其中的典型歌曲是十多年前在春晚唱响、至今仍不过时的《我的中国心》,以及多次在春晚演唱的《龙的传人》。
我祝福的另一个原因,来自1月26日澳大利亚国庆节时,我在西澳首府珀斯参观庆典活动时受到的触动。当天,珀斯的大街小巷,洋溢着狂欢的气氛。任何节日,无论什么内容,都可能成为人们狂欢的理由,我们的国庆节也一样。但是我和同伴明显感觉到,在一般性的节假日狂欢之外,很多珀斯人都饱含着爱国热情。他们穿着国旗制成的衣服,戴着画有国旗图案的帽子,脸上胳膊上秀着国旗纹身,手里挥动着小国旗,口里高喊着“澳洲人加油”,在大街上行走或者聚集。同行的本地人,有的见到飘扬的国旗就忍不住立正敬礼,有的听到国歌就动情地摇头晃脑。他们让你感觉到,有一个国家可以深情挚爱,是多么幸福的事情。这样的触动我已经经历多次了,在美国,在英国,在法国,在日本,在世界上很多地方,你都能感觉到强烈的爱国情怀。它们一般不会赤裸裸地出现在主流媒体上,也不会用有组织有纪律的文艺晚会来激发,而是以各种形式发生在公民组成的民间社会。“9.11”之后,美国一些主流媒体出现直接的爱国动员,立即遭到舆论的批评和反思。同时,你可以看见乡间很多人在自家门前插着国旗,不管他是支持还是反对布什政府。
几年前,当我读到哈贝马斯关于从民族国家到世界公民社会的论述时,感到由衷地欣喜,仿佛一个画地为牢的旧时代已经过去,一个博大包容的新世界正在展开。在这个世界中,血缘共同体没有了,历史共同体也没有了,国家主权也没有了,只有全球统一的公平与正义、自由与发展。尽管哈贝马斯有严谨的论证,但还是免不了有些乌托邦色彩。而且,我现在觉得,如果说欧洲人向往世界公民是在追求超越的话,我们向往则有些逃避的意味。假如真有这样一个世界公民社会在等着我们,那么在此之前我们要不要先做好中国公民?当然没有这样一个社会在等着我们去白占便宜,而只有我们先做好中国公民,再一步一步地参与建构,世界公民社会才会到来。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每个国家都是一个小单位,他们之间存在着既相对自足又相互比较的关系,承受着来自内部和外部的挑战。爱国热情并非真的朴素到无理可讲,而是存在于这些关系之中。我的思想和情感一直在这些关系中挣扎,最终发现无法超脱于一个中国人而去宣称自己是世界公民。
作为一个时评作者,身处国家在开放中寻求发展的过程中,总是忍不住要拿中国的事情和发达国家作比较,比较的结果也往往是看人家做得多么好,这就难免有些包藏祸心的嫌疑了。我承认这种比较有时失之片面和粗暴,但是,从文化浸染和社会建构来说,我不可能把自己幻想成美国人,或者以为我的精神家园在雅典。这倒不是因为我是黑眼睛黑头发黑皮肤,而是因为我根本没有在那些地方成长。最有可能找到归属的地方,或者最有可能用得着我的地方,还是我最了解的中国。我的困惑是,在我们的国庆节,或者是在春晚动员之后的今天,我是否愿意、是否可以穿着国旗衣服、或者扛着国旗在大街上奔走?那样的话,即使别人不当我是神经病,警察也会上来抓我吧?
我更大的困惑在于,其实我不能非常透彻地讨论这个问题。我只能继续借用哈贝马斯的只言片语,认为自然主义的民族属性是靠不住的,比如那些每年春节在央视屏幕上为祖国的变化感到骄傲的老华侨中,很多人其实为美国服务了一辈子,到现在也不肯回来,因为他们已经融入了另外的文化共同体和法律共同体。春节证明我们仍然拥有共同的文化传统,但作为一个现代国家,首先应该是一个强调法理基础的法律共同体——现实的功利主义逻辑虽然重要,但无法满足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渴求。从法理上说,每一个人首先是一位公民,其次才是炎黄子孙。要知道澳洲有140多个民族,在国庆节的爱国狂欢中,谁管谁是谁的子孙呢?
当你为中国感到骄傲的时候,你是否是以它的一位公民的身份呢?或者说,作为一位公民,你是否为中国感到骄傲?在我的新年祝福里,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每一位中国人都能作出肯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