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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30th, 2007 — 未分类
电视上出现了乳沟,那是希拉里的。这是时尚评论员罗宾•维吉发表本月20日发表在《华盛顿邮报》上的一篇评论的第一句话,显得不胜惊讶。她说的是两天前希拉里在参议院侃侃而谈,批评高等教育学费过高时的情景。彼时她身穿桃红外套,黑色上衣,乳沟微露。时尚版面的一篇评论也许无伤大雅,但这位维吉女士却是去年的普利策得主,获奖原因正是“她能精辟指出政要服饰如何反映其立场与权力”。于是,她的评论引起了轩然大波。
按照维吉后来的说法,“我本来是在谈她的衣着打扮,但人们硬说我在谈她的乳房”。她只不过说,“在国会这种从审美观点上看非常保守的地方,她的女性特征及特质已经遭到窥视”。她还说,当一个性感而轻松的女人,显然比当一个睿智而权威的女人更舒坦。看来美国政治的保守超出她的预想,而且远远不只是在审美观点上。希拉里阵营反驳说,我们的候选人正在为真正重要的问题而努力,你却把公众的眼光吸引到乳沟上去,“很不恰当”啊,大家快捐款来反对这种行为吧。
认为高等教育学费过高是真正重要的问题,我想没有谁会反对。但是这并不能证明,乳沟问题就不那么重要。我认为有意思的是《华盛顿邮报》网站随后刊登的一篇讨论文章的标题,“让乳沟的对话开始吧”。这篇文章引述的希拉里阵营的明确意见:关注女人的身体,而忽略她的头脑,是对女人的侮辱。但文章又暗示说,希拉里自从当上第一夫人以来,深知公众对政治人物的挑剔眼光,非常讲究衣着打扮。露乳沟对她来说并不是一件小事,显然不是一时疏忽,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选择。我比较倾向于同意这种判断,我甚至一厢情愿地认为,这也是她的一种政治宣言,是对性别政治的挑战。
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曾经有个朋友给我讲过台湾政治明星陈文茜的故事。陈文茜经年从政,却性感时尚,甚至夸张她的女性特征,比如从来不戴胸罩。有男性同事看不惯她晃荡的大胸,提议她戴上胸罩,她说,你怎么不去戴上眼罩?她故意穿露背装上电视辩论,弄得对手连连走眼。她这样做的一个基本理由是,胸罩是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束缚,女人不能通过掩饰身体来否认自己。同时,身体也不是女人的全部。后来她的乳房发生癌患的嫌疑,她宣称割掉一只也不可惜,因为“乳房不过是一个社交工具”。假如她是希拉里,想必也会说,“乳沟不过是一个政治工具。”
早在八十年代,台湾政坛上就有过一场“奶头与拳头”的较量。有一位叫许晓丹的女士,当过教师、人体模特儿、画家、设计师,因在舞蹈中裸露被控妨害风化罪,惊动全岛。随后她去从政,遂以穿得最少暗喻清白,但遭到男性竞争对手的性别侮辱。比如1989年的高雄选战,她提出“两点建议”,对手就把“两点”色情化,宣称要“掀开许晓丹的中央挡布(党部)”,给她“一条”答案。在这种赤裸裸的男性器官攻击战面前,许晓丹落败了。也许许晓丹并不如陈文茜那样具有政治谋略和女权见解,但她的裸体选战对男权政治的挑战还是很有力的,而男权政治的气急败坏则十分丢脸。
虽然美国是女权主义的重要阵地,布什政府也用了不少女幕僚,但是华盛顿政治的保守倾向却十分明显,希拉里进军白宫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刺激。从政治主张上说,包括女权在内的弱势群体的权利,正是民主党宣传的重要内容。女性候选人和黑人候选人的出现,本身就像发了两条宣言。因此,我愿意把希拉里的乳沟看作是其中一条宣言中一个活泼的句子。吉维认为这道乳沟“异常炫耀”,我更愿意相信,她炫耀的不是身体,而是政治主张。如果从政治策略上说,这个炫耀太大了,过度刺激,那是另外一回事。
政治向来都是男人的游戏,所以斯瓦辛格在竞选加州州长时有意无意地炫耀自己作为男人的健壮和威猛,并没有人觉得诧异。女人一旦从政,就必然变成中性人——就像希拉里平时的衣着打扮那样——其实中性也早被归为男性的范畴了。从性别特征上说,德国人可以信任敦厚结实的默克尔,法国人却很难信任漂亮优雅的罗雅尔。
我并不清楚女权主义对男权政治是怎么看待的,也不大相信女人当政就一定能比男人干得更好,但是我完全赞同不能用政治取消性别的观点,所以乐于在国会见到希拉里的乳沟。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content/article/2007/07/19/AR2007071902668.html
七月 27th, 2007 — 未分类
一场洪水灾难过后,人们还没有听到政府部门关于预警系统、抗灾能力和救援措施的检讨,却先获知一个市民因为参与灾难后果的讨论而被警方拘留,这是一件不容易让人想得明白的事情。
这件事情发生在济南。7月18日一场持续3个小时的暴雨,竟然使整个城市濒临瘫痪状态,损失非常惨重。据官方数据,暴雨中至少有34人死亡,6人失踪,171人受伤。城市瞬间变成泽国,市民的恐慌可想而知,他们对于死伤人数的关注也完全在情理之中。尤其是市中心一座最繁华的地下超市,在半小时内变成了黑暗的水箱,虽然官方称无一人伤亡,但网上出现了各种说法。其中一位网名“红钻帝国”的23岁女子因回帖参与讨论,被指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而被拘。
灾难总是伴随着恐慌,恐慌总是滋生着谣言,这是自古以来的人之常情和社会常态。在远古的时代,这些谣言得不到澄清,就变成了神话,比如中国的女娲补天、大禹治水,希伯来的诺亚方舟,以及古希腊的丢卡利翁小船等。中古时代,这些自然灾害往往被视作天生异象必生异事的征兆,成为民众推翻专制统治的信心支持,中国诸多农民起义中都有这类传说。到了现代社会,科技进步,资讯发达,谣言不容易产生,产生了也容易澄清,但是突发事件中仍然有很多未知的东西,比如死亡人数,即便是权威部门,也不能确保它每一次公布的数据都万无一失。
对于这些未知的东西,民众给予高度关注,进行猜测和争议,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产生谣言。最常见的谣言就是放大灾难后果,夸大死亡人数。其中原因,一是出于恐惧和悲伤,轻信道听途说,类似远古人相信神话;二是对社会心怀不满,唯恐天下不乱,类似中古人诅咒皇帝;还有一种情况,是近现代才普遍出现的,就是纯粹基于对真相的执著,而对政府部门始终抱持一种怀疑的态度。这几种情况,都是可以理解的社会心理,只要不出现严重的后果,都应该听之任之,由其自生自灭。
法律专家将这个严重的后果解释为“扰乱公共秩序”,认为应该严格区分传播小道消息和散布谣言的界限,只有当谣言产生了真实的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时,才能治罪。其实凭常识就能知道,如果把凡是与事实不符合的话都定性成法律意义上的谣言,那么几乎每一个人都可能被抓起来。几年前北京市长王岐山在一次会上说,要允许官员说错话,得到广泛的认同。官员可以说错话,民众反倒不可以了?
其实我们从来都是允许官员说错话的,甚至允许他们的话造成社会恐慌。前者如有官员刚说完物价平稳,猪肉就猛涨;后者如有官员说股市不理性,股民就吓得纷纷抛售。而民众的言论空间,尽管资讯越来越方便,却有变得越来越困难的趋势。尤其在官方可能受到批评的公共事件中,堵塞言路的事经常发生,动辄就听说网民由散布谣言而受罚的消息。前不久北京市还规定,在发生工程事故时散布谣言将被究责。这几乎等于说,凡有事故发生,任何人都请闭嘴,因为谁也不敢保证他能说得准确无误。一个世纪过去了,泰坦尼克号到底死了多少人还不知道呢,难道关于这场海难就不能说了?
两年前美国南部发生了卡特里娜飓风悲剧,1500人死亡。刚开始消息混乱,媒体报道中死亡人数高达几万甚至更多。人们迅速将矛头指向布什政府反应迟钝,救援不力,甚至有人提议弹劾总统。布什总统狼狈不堪,却从来不敢怪罪媒体造谣,更不敢想象警方因为说错死亡数据而抓人。一年以后,还有电视主持人“造谣”说:“今天是卡特里娜一周年,当然,如果从布什总统知道它的时候算起,还有两个月才到……” 甚至,公开宣扬“美国人从来没有上过月球”、“‘9•11’事件是美国政府所为”等谣言也大有人在,而且产生了严重后果:调查显示,有5%的美国人相信登月是好莱坞编造的影像。对于公共秩序来说,这又能怎么样呢?
以散布谣言为由抓人,是明显的滥用法律的行为。如果警方认为没有滥用,那么这个法律明显违宪,因为宪法明文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天然包含了说错话的自由,尤其是质疑权力的自由。比谣言可怕更加可怕的是对言论自由的剥夺。
济南警方不肯公布被拘女子到底说了什么,声称担心引发社会恐慌,这才是真正的谣言——难道它比山西黑煤窑更加可怕?难道它比济南“7.9”汽车爆炸案更加可怕?
七月 25th, 2007 — 未分类
“纸做的包子”,这是北京电视台播出的那条虚假新闻的标题,很容易让人想到一句俗语:纸终究包不住火。这个新闻很快被证实是记者的胡编乱造,震动了中央,相关责任人受到了空前严厉的处理:除了编造者被刑拘以外,还有包括主管副台长在内的多人丢了工作,中宣部等三部门向全国发出通报,要求坚决杜绝虚假新闻。是的,这些雷厉风行、毫不手软的处理,理由都是发生了虚假新闻,让人觉得,我们对新闻真实度的要求非常高,好比眼睛里忍不得半点沙子。不过我心里还是有个疑问:那纸里熊熊燃烧起来的,到底是什么火?换句话说,我们所不能容忍的,到底是什么,是虚假的新闻,还是影响恶劣的新闻?
这两天发生的另外一个虚假新闻印证了我的疑问,那就是所谓“史上最毒后妈”事件。江西女孩小慧因病吐血,却被报道为遭其继母残忍毒打,如今被证实为策划和编造。这个消息不仅电视台播了,报纸和网络也广为报道,网民们还对无辜的继母群起而攻之,令其受尽辱骂和威胁。但是,迄今为止,我没有听说有领导感到震惊,也没有听说哪家媒体受到处分。
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不在于新闻的真假,而是影响的好坏。同样是编造新闻,“纸包子”的编导被刑拘,“毒后妈”的撰写者却可以站出来解释,称其动机是为了给小慧治病,于是得到广泛的理解和同情,谓之“善意的谎言”。
再多想一想,我们会发现一些虚假新闻甚至受到肯定,获得表彰。比如过去一些英雄日记、劳模事迹,虽然疑点重重,但仍然被大力宣传。又比如主流新闻报道中常见的“会议圆满结束”、“形势一片大好”、“灾民们兴高采烈”、“每一位华夏子孙都感到愤慨”等等,显然经不起推敲,但仍然长期占据版面的头条和新闻奖的头奖位置。对这些新闻的肯定和表彰,不是因为它们最真实,而是因为它们“效果好”。
也许世界真的有所谓“善意的谎言”,但是至少在新闻报道中,我坚决支持中宣部等三部门通报文件中的用语:“坚决杜绝虚假新闻”。按照字面去理解,这句话显然应该被注释为:不管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无论其影响是恶劣还是美妙,只要是虚假的新闻,都不应该被容忍。尽管从哲学意义上说,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客观真实还是一个问题,但是在传播学上,客观真实始终是新闻报道第一位的目标,并有其自身公认的标准。新闻的真实要求记者尽可能准确地描述事实,而不是按照效果来设计新闻。
几年前,世界老牌报纸《纽约时报》自揭家丑,报道自家记者杰森•布莱尔编造多起假新闻的事实,无比沉痛地宣告,这是它创刊150年来最大的耻辱,雄心勃勃的总编辑不得不引咎辞职。这个记者到底干了些什么呢?按照我们的标准,他编造的那些新闻其实都说不上“影响恶劣”。比如,他编造一个犯罪嫌疑人的人生经历,编造对一个战地英雄的父亲的采访。这些编造都合乎人们的想象逻辑,并没有“纸包子”或者“毒后妈”那样惊世骇俗的效果。但是对于新闻来说,无论效果如何,编造本身就是一种耻辱。
从文化上说,我们没有求真的传统,而是比较重视实效。因此,要真正做到坚决杜绝虚假新闻并非易事,不只是领导需要改变观念,民众也应该反躬自省,扪心自问一下,我们不能容忍影响恶劣的虚假新闻,是否曾经为效果良好的虚假新闻鼓掌欢呼呢?如果媒体习惯了说谎,今天可能是善意的,难保明天就不是恶意了。前一种虚假新闻固然应该受到谴责,但只有后一种虚假新闻也被视为耻辱的时候,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才开始生根发芽了。
七月 25th, 2007 — 未分类
环保进入了新的时期。这话不新鲜,两年前就有人说了。从起那时,环保总局连掀几场“环评风暴”,清理了一批涉嫌违反环境法规的建设项目,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对新闻界进行了通报。前不久,潘岳又向新闻界通报,因为水污染严重,环保总局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污染严重的地区实行“流域限制”,对一些排污企业实行“挂牌监督”。媒体称之为“再掀风暴”。
媒体明显在偷懒,这两次“风暴”大不相同。前几次的确是“掀”,由环保总局自上而下发动起来,是一次执法行动。而这一次,应该说是一次“卷”,是民众自下而上推动的浪潮。从这个意义上说,真正的环保新时代刚刚开始。
从第一次环评风暴算起,这已经是第四次了。风暴过后,山川何如?潘岳说,“我不敢有什么奢望,因为环保局的权限太有限。”这个话值得分析,在政府要反对的事情上,它的权力还是很大的;在政府要维护或者干脆就是政府干的事情上,它从来都不是站在环保的立场上,而是宣布臭水可以喝、脏河可以泳、化工污染不要紧,这时候它的权力越大越害人。
环保局和其他政府部门一样,是没有完全实现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的政府的一部分。新的环保力量则不然,它来自最底层,来自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比如水、空气和食物。今年以来,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接连爆发,臭气熏天,自然民怨沸腾。厦门等地的化工项目,更是严重威胁空气质量。洞庭湖区老鼠横行,安徽小村苍蝇肆虐,动物昆虫都凶猛,民众不抗争无以为生。
民众的抗争出现了两种情况:一是古老的拦路喊冤。安徽蚌埠鲍家沟村民,趁着国家环保总局检查组前来视察的机会,集体“紧急下跪”。二是现代的宪法赋权。厦门市民为了抗议化工项目可能造成的严重污染,通过网络组织起来“上街散步”。
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是一种话语圈套的破产。
这种话语圈套是这样的:凡是对权贵有利的事情,就被说成是当务之急;凡是百姓渴望而权贵们不喜欢的事情,首先是抹黑,没法抹黑的时候就承认其正当性,然后将其论证成遥不可及的目标。最典型的是民主自由,早先总是加上“虚伪的资产阶级的”、“西方式的”之类的负面前缀,后来有人从新加坡借来了“亚洲价值观”的说法,认为亚洲人民更爱专制,民主自由妨碍经济发展。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中充分反驳了这种观点,认为把民主自由和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说法完全不靠谱,专制者从来没有给民众自由选择的机会,如果他们有机会,一定会选择以民主自由的模式促进经济发展。十年前的亚洲金融危机更是让这种极具蛊惑性的说法不攻自破,而世界潮流浩浩荡荡,没有人能够否则民主自由的价值,于是就有人努力论证那是一个遥远的目标,要等大家饱暖之后再去考虑,好像那是淫欲一样。
环保也是这种话语圈套中的一分子。他们挖空心思论证,环保和发展是对立的,是一个很遥远的事情,是有钱人的追求,与我们当下的日常生活无关。环保爱好者被描绘成过分理想主义甚至情绪偏激的人。自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西方社会发起环保运动以来,发达国家的人们对自身处境和全球资源有了充分的认识。就像民主自由一样,环保成了生活常识。不可否认,在一些当下的环保工作已经做得较好的国家,环保的确针对的是长远目标,是人类和地球的未来。比如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宣言中所说的:可持续性发展的社会是“能够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的社会”。口口声声最重视子孙后代的中国人,面临环保问题时其实是在做断子绝孙的事。
关键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一些国家,环保之所以看起来是未来的事情,那是因为他们现在就在做;如果现在不做,那么它马上就会变成当下的问题。跟民主自由一样,它应该是我们每天的日常生活,而不是衣食无忧之后的奢侈品——那样的日子永远坐等不来。
七月 23rd, 2007 — 未分类
“史上最毒后妈”事件并不是网络暴力的最好案例,在此之前的“女大学生卖身救母”、“铜须门”、“虐猫女”等事件中的网络暴力都比它严重。但是,由于它的基本事实错误,这是一起让网络暴力最为尴尬的事件,也是第一次,网民们有了一个最直接而广泛地反省网络暴力的机会,并有人提出向被冤枉的后妈道歉。在我看来,在采取现实中的破坏性行动之前,网民们能及时更正并道歉,不失为一个好的结果。
网络的暴力、谣言、匿名等特点,成为它区别于传统媒体的显著特征。保守的人士总是因此强调,传统媒体比网络更加可靠。然而,这些人士恐怕不得不承认,他们所需要的“可靠”的信息,正越来越多地来自网络。更准确地说,网络和传统媒体正越来越深地纠缠到一起,互相印证,难分彼此。网络成为传统媒体的消息源,传统媒体将来料进行加工以后,又成为网络的供应商。就这次“史上最毒后妈”事件来说,先是网上出现贴子,网民热议,随后这些内容出现在报纸上,报社的记者继续采访,发现了真相,又反馈到网络上,网民和报纸的评论作者一起进行反思。
出于行业内商业竞争的需要,传统媒体和网络往往互相区分,有时描述得像分居于两个星球似的。其实,从整个媒体行业来看,网络和传统媒体从来都是一家。因此,网络媒体在成长中出现的问题,往往只是传统媒体的问题的重复和放大。传统媒体在帮助网络反思暴力的同时,不要忘了网络作为媒体,其暴力因素不过是传统媒体的遗传变异而已。
如果有人要评选“史上最毒的媒体”,我相信在某些时候某些事情上的传统媒体,是当仁不让的热门候选人。最无可争议的应该是“文革”时期,政治的混乱、人性的沦丧、经济的衰退,难道媒体可以脱得了干系?国家主席非法挨斗,教授专家受尽折磨,年轻的学生喋血街头,恩爱的夫妻互相揭发,这些罪恶的发生,难道媒体没有参与宣传鼓动?如果说姚文元是打手,他手中的棍子是什么?当然就是媒体了。从如今时不时就要发生的网络大字报可以看出,这些媒体暴力传统,并没有被认真地清算过。就在近些年里,收容审查的罪恶难道跟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严打”没有关系?城管打人的恶行难道跟媒体一边倒地报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没有关系?
尤其重要的是,传统媒体没有留下多少专业的垂范。网络不过是传统媒体的延续,所不同的是,它的作者和读者边界都被拓宽了,甚至边界模糊了。精英注定要影响民众,业余从来都在模仿专业。当网民们都还是传统媒体的读者的时候,他们没有受到专业主义新闻的阅读训练,既没有产生职业敬畏感,也没有学习到专业技巧,反而看穿一些凭常识就能识破的谎言,看穿一些连基本人格都没有的恃强凌弱,看穿一些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钱权交易,看穿一些心气浮躁的传媒文化,当他们自己掌握媒体发言权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觉得网络暴力之类的行为有什么不妥。传统媒体正在深入地思考网络暴力,但是如果有网民作出一副无赖相说,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比传统媒体清白,不知道传统媒体从业者作何感想?
调查显示,中国网民在网络的使用中,获取资讯所占比例居全球首位。这是因为,传统媒体满足民众资讯需求的能力非常弱。在它既不能充分满足资讯需求,还时不时发布一些假大空消息的前提下,网络造成资讯的畸形需求和过度依赖。过度的欲望和变态的发泄之间,从来都存在着天然的联系。
在清算媒体暴力这件事情上,网络以其行为显著的特性,反倒为传统媒体开了一个好头。
七月 10th, 2007 — 未分类
按:
这回,新京报好样的。
此前的经验,北京发不了的稿,还有希望转投南方;南方发不了的稿,几乎没有想过奔赴首/都。
此文是应南方周末之约写的,原定本周见报。昨天下午接到通知,审/查没有通过。立即转投南方都市报,南都得到同样的禁/令。又转投湖南、江苏,都说,黑/窑的事不让报道和评论了。比黑/窑还黑。
最后一站,视死如归地,投奔新京报。没想到,略作改动后,见报了。
由此可见:禁/令不是来自中/央。
抢答题:它从何而来?
又按:
在这里贴了多次都没有成功,称有敏感词,于是把自认为敏感的字词都加上斜线(见前文),还是不行,反复试探,就是贴不了,一时不知道怎么办,真想去问版主,到底是什么词敏感了。最后一试,系统提示仿佛也不耐烦了,竟然直接指正道,“日志中有敏感词张/宝/顺!”于是在这个名字中加两条斜线,果然过关。真是没想到啊!
叹:
可怜的奴工们,对不起,这场戏就要收场了。
可耻!
愤怒!
黑窑奴工需要民间力量
长平
还记得去年春夏的虐猫新闻吗?从网上出现虐猫女视频开始,全国民间掀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救猫运动。虐猫者遭到网友的声讨、揭发和调查,几乎无处藏身。深圳有一家猫肉店遭到爱猫者冲击,被迫关门。无数的流浪猫被好心人收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另外一个过时的新闻是,去年底德国纳粹奴工赔偿基金会停止运作,因为在总共支付了44亿欧元的赔偿金之后,所有的申请者都得到了赔偿。这个基金会是由德意志银行、西门子等德国大企业募集资金、与政府合作成立的,对二战期间被纳粹政府强迫工作的奴工进行道义性赔偿,名字叫“回忆、责任与未来”。
用这两个例子来对比山西黑窑奴工事件,都不太合适,毕竟一个是虐待动物,一个是种族奴役。但是此二者有一个共同的地方,正好是受尽黑窑折磨的奴工所迫切需要的,那就是民间的力量。令人遗憾的是,这种力量在此次事件中几乎不见踪影。
我本来以为,在虐猫事件中显现出来的无坚不摧的网络调查力量,会在虐人事件中进一步发挥作用。然而,直到消息中山西全省大面积的虐工现象被改写为某村的一起非法拘禁事件、传统媒体的调查虎头蛇尾的时候,也未见网民有什么切实的补救行动。那些自发的动物保护小组,随时准备好猫笼和猫粮,为流浪猫送去温暖与爱心,而这些奴工们身心遭受重创,却不见有任何组织出面关怀。
山西省长于幼军呼吁全国人民看到山西人的勤劳和善良,不要因为虐人事件而歧视他们。这就让我想到了德国的奴工赔偿基金。这个基金的目的就是为了消除仇恨、寻求和解,针对受害者个人的赔偿(相比之下,日本人在这方面就做得很差劲)。光呼吁是不行的,必须要有令人信服的行动。这些行动中,不仅要有政府的权力意志,还要有民间的诚意表达。
山西黑窑事件,涉嫌贩卖人口、绑架、关押、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多项罪行,其本质是当代社会的奴隶工场,是一起反人道、反文明的悲剧。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说,它“所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很大,不仅损害了山西的形象,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家的形象”。其实,它也使人类文明蒙羞。因此,不能简单地把它当作劳资关系中的暴力和索赔官司,而应该组织专门的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应该独立于政府,由民间和政府合作组成,从各个方面来为这起事件的受害者善后。
一些奴工以及帮助他们打官司的律师正面临困惑,他们太弱小了,不仅难以搜集证据,而且生活困难,心理脆弱,情绪低迷。如果没有有效的扶持,他们当中大多人都打不了官司。从山西已经开庭的官司来看,甚至不会通知他们,审判成了与受害者无关的表演。
就连民愤也变成了与他们无关的呐喊。在对黑心矿主和腐败官吏的愤怒谴责中,受害者渐渐地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一场真正的解救,被解救者是理所当然的主角。比如上周被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组织绑架4个月的英国记者艾伦·约翰斯顿获释之后,西方媒体上随处可见他的照片和声音。这时很难想象人们不顾他的状况而只去谴责绑架者。但在山西黑窑事件中,当人们欢呼解救胜利的时候,奴工们被偷偷地遣散了,其中多数甚至媒体都没能找到,这算什么解救呢?
要真正解救他们,就要一个不剩地找到他们——包括那些被暂时藏匿起来的人,那些被恐吓或收买之后自行回家的人——对他们进行心理治疗和权利教育,让他们彻底地意识到自己被侵犯的人权,让他们打消顾虑,相信正义、相信法律、相信善良,帮助他们为被奴役的个人历史而索赔,不仅向个人和企业,而且向政府。并且,代表他们监督政府,乃至与政府抗争。
这种力量,只能来自民间。
值此关头,民间不该沉默。
七月 8th, 2007 — 未分类
对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便利,一直有人感到惴惴不安。实名制被看作加强控制的一个美妙设想,这些年来先后在多个领域、多个地方反反复复地试探。但是由于这个设想明显的荒谬性,那些本意要实行彻底的实名制的部门和地方,最后都不得不狼狈收场,最多只搞成了后台实名制,还有的实名之后行不通,又允许匿名了。而厦门似乎还嫌前段时间的PX项目出名不够,宣称正在酝酿前台实名制,又成为互联网上的焦点明星。
据报道,厦门率先在全国进行地方立法监控网络内容,已完成《厦门市互联网有害信息和不良信息管理和处置办法》初稿,将于近期由厦门市政府公布实施。该办法(初稿)要求,网站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关键字,及时过滤、封堵、删除“有害不良信息”,并要求网站、论坛建立快速删除、舆情通风、先审后发等制度,取消匿名发帖功能。办法(初稿)说,网民必须使用身份证上的名字,后台登记用它,前台发言也用它。
实名制支持者总是说,这样做是为了让人知道发言者是谁。但厦门的官员恐怕忘了,许多公众人物,人们知道他们都不是通过身份证上的名字。比如很多人都知道厦门有个写专栏的人叫连岳,如果连岳在网上说话,大家都知道他是谁,假如换成身份证上的名字,就等于是潜水了。何必假托为了公众知情的方便呢?
不为公众考虑也没关系,但不能违背法律吧?在互联网贴文章,那也是一种发表。我国《著作权》规定,全世界的著作权法也都承认,无法发表与否,也无法在哪里发表,公民对自己的文章拥有署名权。任何相关法律都会告诉你,署名权包括作者在作品上署真名或笔名的权利,也包括不署名的权利。从常识出发,我们也知道巴尔扎克、斯汤达、鲁迅、金庸都是笔名,他们的作品搬上厦门的网络,一定要改回奥诺雷•巴尔萨、亨利•贝尔、周树人、查良镛吗?
也许有人认为,在网上发个帖子,说几句口水话,不算受法律保护的作品。那么厦门政府应该知道,言论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匿名发表,不就是背后悄悄说话吗?哪条法律规定了,公民只能当面大声说话,而不能背后悄悄说话?正如专家所说,涉及基本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来立法。
这只是从严格的法律规定来说,在法律之外,厦门这个构想更是荒谬而恶劣,全然无视互联网发展的现状,无视它可能给互联网产业造成的打击,更全然无视汹汹民意——这几年的讨论中,反对实名制的民意占了绝对主流,我自己也不止一次为此撰文呼吁了。在这个事情上,厦门有关方面的一意孤行、颐指气使之态,令人难以想象。
这不得不让人联想到引发民众上街游行抗议的厦门PX项目。在那个事件中,网络起了很大的作用。很多民众都从网络上获取信息,发帖抗议,并相约游行,当地著名的“小鱼”论坛为此一度被关闭。有官员表示,“反对PX项目的事情出来后,政府觉得对网络内容应该管管了”。但另一个官员否认了这个说法,称二者之间没有联系。
在我看来,此二者之间至少有如下联系:当官的都不把民意放在眼里,而且为所欲为都不会受到惩罚。
那个PX项目,不管最后的调查结论如何,是否能继续建下去,但影响如此深远的一个化工项目,在决策之前没有履行该有的程序,广泛征询民众意见,充分进行专家论证,草率上马,这是既定的事实。由于这样的事实而导致大规模的抗议行动,导致企业和政府较大的经济损失,至今却没有官员为此承担责任。
假如有官员因为违反程序、忤逆民意而受到惩罚,那么如此荒谬的互联网管制立法也许就无须浪费纳税人的钱财去构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