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博士”搅了什么局?

大家猜猜看,“十博士”还要抵制什么?这是我的一个同事提出的问题。在他的调侃里,“十博士”成了一个专有名词,具有特殊的含义,所以要加引号。他的意思是,什么时候又会冷不丁冒出十个博士来,情绪激动地联名抵制一番什么,再给公众一点娱乐?
这是因为,不久前才有十个博士联名抵制圣诞节,现在又有十个博士(据称其中有冒充者)联名抵制于丹。可能这十个十个的博士以为自己是斗风车的堂吉诃德,悲壮得不得了,但很多人却直截了当地把他们的行为视作一场闹剧,相当地滑稽。
幸好曾经出现过多次广受公众尊重和响应的联名行动,比如去年底几位法学家联名呼吁为邱兴华做精神鉴定就是如此,否则十个博士可能会以为公众都是不堪教化的愚民。我个人认为,这实在是因为那封联名信写得太差,其见解的错谬、情绪的偏狭和逻辑的混乱,让人为传统文化感到脸红的程度,一点不亚于读到于丹教授书中的错误。
那种妄图垄断经典解释权的中世纪思想,已经遭到很多人的批驳,我这里不说了。我要说的是,我的确对这些笃信儒家的博士们怎样看待“愚民”有兴趣,疑心他们跟指导儿童读经的蒋庆是一伙的。在这封联名信里,十博士没有说得很明白,而是抱怨道:“现代民主社会,在文化上往往发生许多不健全的现象。……如果在社会生活比较有标准的地方,于丹之流会很富有,但没有社会地位。”现代民主社会众生平等,显然没有标准,那么“生活比较有标准的地方”是会怎么样呢?蒋庆是这样说的:“圣人有天然教化凡人的权利,曰‘天赋圣权’,而凡人只有生来接受圣人教化的义务。……凡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因为凡人的理性没有资格审查圣人的理性。”
十博士可能不知道,正是他们的闹剧,搅了一场本来可以很严肃的局,一个可以认真地讨论一下“什么是标准”的局。他们这一闹,把眼球都吸引过来了,让人们发现,比于丹错解《论语》更严重的事还多着呢,比于丹破坏文化更厉害的人还多着呢,比于丹的听众和读者更愚昧的人还多着呢。这样一来,于丹的问题反倒被搁置了。
但是,在十博士联名抵制的背后,的确存在一个于丹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她能够走红?应该怎样看待她一炮走红的现象?
本来,在一个十多亿人口的国家,一本畅销书卖上百万册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一个畅销书作者挣上几百万,跟西方发达国家比,还是小巫见大巫。但是,于丹毕竟独占鳌头,远远领先于其他作者。她写了一本什么书呢?一本读《论语》的心得。这本书内容如何呢?它把《论语》简单化、肤浅化,变治国之道为“心灵鸡汤”,其中不少牵强附会。这样一本书为什么能热销呢?因为它通过中央电视台进行推销。
十个博士把矛头指向媒体,本来找对了方向,但是他们的重点放在了呼吁强势媒体的良心上。正如承认圣人的先在权利一样,他们并不怀疑一个媒体何以强势,尤其是何以无良却还强势。在他们的语境中,呼吁强势媒体有良心跟祈望圣上英明一样。一个媒体通过苟且而换得了权力,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以这样的媒体推广的东西也都具有苟且的性质:借古典之名逃避现实(西方文艺复兴运动则恰恰相反,是借复古来干预现实),将严肃的问题庸俗化、肤浅化却又貌似庄重。
这是一种文化,这种文化的害处并不在于它允许于丹的小品文出笼,而在于它压制了更好的东西问世。更好的东西来自哪里?肯定不是来自十博士期盼的“标准社会”,而是更自由民主的社会。因为只有这样的社会,才有可能检视和监督权力的来源,一个媒体才不会因为苟且而获得垄断权,从而宣扬苟且的犬儒文化。
在民主制度相对更健全的社会,畅销书通常是两类,一是极具想象力或震撼人心的小说,一是揭露权力黑幕,也就是说,要么事关人的创造力和心灵,要么秉笔直抒现实政治。而严肃地注解《论语》的学术著作,肯定不会像十博士期待的那样成为最畅销书,除非借助权力强行推广。如果是那样的话,就其行为来说,推广于丹的书还是朱熹的书,本质上并没有区别。
至于于丹该怎样讲《论语》,她的阐释中有多少错误,不应该是这场讨论的核心。在这个问题上,于丹教授的态度倒比十博士要强很多倍:谁都有权利在任何地方就任何东西发表任何心得。

蓝庆华:我在暧昧的重庆

蓝庆华大概没有想到,他会在全国“两会”期间成为一个热点人物。去年九月,当他还在重庆彭水县委书记职位上时,他大概也没有想到,收拾一个写诗“诽谤”自己的本地小文人,竟会成为全国媒体的焦点新闻。
不光是蓝庆华本人,这个新闻从初始到现在,整个重庆官方的应对都有些被动和仓促,甚至前后矛盾,一次又一次地出现“没有想到”的表情。这证明了地方政府思维、判断和处事的模式和现代政治应有能力之间的脱节。
首先,“彭水诗案”本身就是地方政府落后和专制的结果。去年8月,彭水县教委人事科科员秦中飞,一时兴起,填了一首叫《沁园春•彭水》的词,用短信和QQ发给了一些朋友。词的内容是借当地一些轰动性的社会事件,对政府提出批评,劝诫其“痛定思痛,不要骚搞”。
在现代社会,一个政府被民众批评,是再也寻常不过的事。但是蓝庆华和他的同僚们显然离现代还有较远的距离,他们的反应是把秦中飞抓起来。不仅不懂得宪法赋予的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甚至也不懂得具体的法律规定,他们竟然以应当自诉的诽谤罪为名,在没有任何人起诉的情况下动用警力将秦中飞拘留、逮捕并起诉。
他们可能以为,这样做可以压制舆论,没想到事与愿违,而且完全相反,此事迅速成为全国舆论的热点,那首词大摇大摆地从手机中走上了报纸和网络。重庆市于是派出了调查组,调查组查实后认定,“这是一起政法部门不依法办案,党政领导非法干预司法的案件,最初司法机关介入,源于党政领导指示,对嫌疑人的处理,迎合党政领导意志”。
很多人对此表示惊讶,其实这些惊讶也是不了解或者假装不了解国情的表现,因为所谓党政领导非法干预司法,不过是采用了各地都很普遍的“协调会”的办法。在很多地方,司法独立不过是一句空话,对于党政领导认为重要的案子,都要联合各部门开一个会,会上就可以对案件定性,甚至对犯罪嫌疑人量刑。据报道,彭水诗案中,还有领导批示,“出手要狠,效果要好,五天内办结”。目前虽然不知道这个批示是否出自蓝庆华之手,但可以肯定的是,能够对“协调会”发号施令的人,绝非等闲之辈。
调查组的结论得出之后,当地官员也只好认错,放了秦中飞,并给予了国家赔偿。但是,县长周伟对媒体检讨说,这个案子“错在没有集体研究和决策”,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正确答案应该是,它错就错在“集体研究和决策”,而不是司法独立依法行事。
不仅认识上模糊,此事的处理上也至今暧昧不明。既然调查组已经得出了如此明确的结论,那么官员问责就顺理成章了。去年12月,蓝庆华被免去县委书记职务,媒体普遍报道为此案的问责结果,并没有谁出来说不是。但是到了“两会”前夕,蓝庆华调任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被媒体质疑时,重庆市委组织部官员答复说,“目前重庆市纪委还在对‘彭水诗案’进行调查,现在还没有定论”,“蓝庆华的工作变动只是换届时期的正常调整”,并明确表示“免职”说没有依据,此案该谁负责还不清楚。
这位官员话音未散,另一个矛盾的说法又出来了。这个最新的说法来自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他在“两会”期间的媒体见面会上表示,蓝庆华的工作调动也并不那么正常,“虽然属于平级调动,但两个岗位的重要性完全不同,所以也是一种处理”,并且还将面临党纪处分。他还说,“该官员在把握全局的能力方面还存在较大欠缺,其随意干预司法的行为,说明其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意识都很有问题”,而且“此事件也反映出蓝庆华心胸狭窄的个性,导致如此严重错误”。
如果真的像重庆市委组织部说的那样,纪委调查还没有结论,黄副市长这些定性的话又从何说起呢?这些前后矛盾的官方言论,都有仓促应付媒体的嫌疑。因为此间媒体报道了参加“两会”的一些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此案的批评,有代表认为,“彭水诗案”堪称现代版的“文字狱”,是粗暴压制言论自由的行为,令司法公正蒙羞。这些说法显然令地方政府感到压力,又把暧昧的处理变得明朗一些了。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些随意变更的信息中包含了更大的暧昧。
最大的暧昧还是制度不明。媒体争论的要点在于,一个被免职(或者说犯过错误受到处理)的官员能不能被重新启用?如果不谈制度,那么这个争论毫无意义,因为我们可以既可以说“心胸狭隘、能力欠缺”的人不能委以重任,也可以说不要一棍子把人打死——古今中外都可以找出落马官员被重新启用的例子。在制度相对成熟的美国,现总统任用前总统弃用的人是家常便饭。华盛顿有一位黑人市长因吸毒被判刑,出狱后又东山再起,重新当选为该市市长。关键在于,犯错误的官员是否公开承担了责任?一个被免职的官员要想重新获得职位,应该经过怎样的程序?在这些程序中,民众的意志如何体现,舆论的监督如何实施?
民间有笑话说,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干,只好去当官了。那些被免职或者退位的官员,似乎总是在充当这个笑话的证据。戈尔当不成总统,就忙乎别的事情去了,刚刚还因为参演了一部记录片获得奥斯卡奖。而我们的官员,当不了大官也要当小官,当不了主要领导往往就调到职能部门,甚至学术研究机构,好像这些地方并不需要一点专业知识似的。这是行政官员和技术官员职位之间的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