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记者节:记者不是历史记录者

明天是记者节,南方都市报编辑约我再写社论,因为晚上有事不能写。他们提到我两年前写的一篇记者节社论,由新京报编辑修改后和南方都市报同时发表。谨将原文贴在这里,和诸君共勉。

记者不是历史记录者
――写在2004年中国记者节

长平

这是一个急剧变化的时代,足以催生年轻人的英雄梦想,因此我常常听见记者豪情满怀地宣称,他们要忠实地全面地记录这段激动人心的历史。

然而,记者不是历史记录者,那是历史学家的事情。

记者是新闻记录者。新闻是历史的一部分,但不是历史的全部。新闻是生活的一部分,但不是生活的全部。

新闻是当下人们最感兴趣的话题,是日常生活中突兀显现的事件,是社会发展中重大迫切的问题,是人咬狗的特例而不是狗咬人的常态。

全面反映现实生活的要求是对新闻本质最大的误解,是无辜加诸新闻记者身上最沉重的枷锁。

从新闻的本质出发,舆论监督就是正面报道,其他都是迂回报道;批评性就是建设性,真实准确就是负责任。

当然,记者也报道建设成就,也报道好人好事,也报道成功经验,但并不是因为它们是历史,也不是因为它们是现实生活,而是因为在当时的情景中它们是新闻。

同时,记者也不是政府官员,不拥有官员的权力,不承担官员的义务。

当一些地方负面消息过多时,那并不是记者报道的责任,而是政府官员管理的责任。当一些新闻事件引发民众强烈反响时,那并不是记者报道的结果,而是事件本身导致的结果。

记者也不是警察,不应该用警察的眼睛盯着罪犯。记者也是不是法官,不应该用法官的头脑思考案件。

记者是一个独立而平等的职业,并不从属于任何一家。因此,当警察责怪记者影响办案时,记者也可以责怪警察影响报道。当有人说此事法院正在审理,媒体何必捣乱时,那是对记者工作的蔑视,那就像说媒体正在报道,法院何必捣乱一样荒唐。

记者也不是商人。媒体固然是一个产业,追求符合市场规律的投资与回报,记者却并不惟利是图。

记者不应该拿事实讨价还价,记者不应该学会交易中的妥协和退让。

媒体是一个特殊的产业,并非简单的市场理论可以解释。当记者忠诚于事实的时候,他就是社会的良知。当记者揭露丑闻的时候,他就是正义的化身。

记者却又不是思想导师。他可以传播思想,却不是思想家本人。他可以训导道德,却不用道德感压倒事实。他可以义愤填膺,却不可以攻击敌人。他可以痛哭流涕,却不可以用泪水模糊了字迹。

记者也不是学者,不必高屋建瓴。记者也不是诗人,不可浅唱低吟。记者也不是演员,不可千变万化。记者更不是化妆师,不可涂脂抹粉。

记者也不是过客,可以袖手旁观。记者有义务报道新闻,媒体有责任告知事实。从新闻的本质出发,记者没有不可以说的真话。从新闻的本质出发,媒体没有沉默的权利。

我当然知道这只是一种理想,但是一个记者至少应该知道他的理想。

他的理想很简单,那就是做一名记者。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事实可能是,他什么都是,但就不是记者。正如一个官员,他什么都是,但就不是公务员;一个法官,他什么都是,但就不是法律工作者。这是我们社会的通病。

所以,今天我要大声地告诉同行――你可以什么都不是,但必须是一个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