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文《警察有权对人拍照吗》受到不少关注,一些专业人士来和我讨论,收获甚大。该话题最好的例子是艾未未的纪录片《老妈蹄花》。这是一部了不起的纪录片,内涵非常丰富,拍与被拍是其主题之一。我这篇文章就是在看了这部片子之后写的。但是我没有把它写进去,有两个原因:一是当时想在南方周末发表——结果还是被毙了,转投长江日报发表了;二是,作为例子太浪费了,准备单独撰文分析。刚才石扉客说,他也早有此意。他干过电视记者,应该写得更好。所以先期待着他的文章,并期待更多的讨论。
拍摄权
十二月 28th, 2009 | 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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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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