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裂中的重庆打黑

 

打黑还是黑打?重庆的行动一直存在争议。其中最响亮的质疑声来自代理律师,通过他们的抗议,公众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权利未能得到保障,比如会见律师时必须有警员陪同、公检法联合执法、未经审判就搞出打黑成果展等等。

最近北京律师李庄被重庆警方抓捕,并经《中国青年报》发表通讯稿,把这场争论扩大到律师和记者的职业操守,事情更加扑朔迷离。打黑之初,重庆方面本来希望事情简单化,警方雷厉风行抓人,法院三五两下断案,媒体异口同声报道,民众奔走相告叫好。但是,在过去的经验面前,目前的社会已经变得复杂了。

首先是多年的“依法治国”口号,让律师有了宣扬法律理性的机会。他们有的出于对专业的信仰,有的出于对生意的兴趣,都对警方的行动挑三拣四,抱持法律规章,呼吁程序正义。

但是法治观念并没有那么深入人心,更没有深入制度设计,所以在一些官员看来,律师的做法几乎就是在捣蛋。在不少民众的理解中,律师为坏人辩护,与其相信法律精神,不如相信见利忘义。

官员的立场有些过时,但民众又未必不对。现实所支持的,往往不是固守法律的好律师,而是功夫在法律之外的坏律师。勾结权势,行贿法官,敲诈当事人,成为一些律师的日常工作。

李庄律师是否犯罪,我不得而知。但是,毫无疑问的是,这些传言成为重庆警方抓捕他的背景。重庆方面显然认为,有了这些背景,他们的行动就有了更加广阔的道义基础。他们不仅为重庆市民扫黑,还为北京律师界清污。

律师所呼吁或者利用的程序问题,现在套到了律师本人身上。北京律师协会和一些律师个人出面,指出抓捕李庄律师的重庆警方是利益相关人,要求异地办案。重庆方面摆出的架势,则让很多律师都认为,大概他们在实体方面掌握了确凿的证据。

同时被卷入这潭浑水的,还有《中国青年报》及其记者郑琳。李庄涉案之后,该报迅速发表了一则较长的通讯,生动地描述了这个律师的丑陋嘴脸。始料未及的是,很多人从报道中看出了记者和媒体的嘴脸。

这则报道堆砌大量形容词,主观倾向明显,甚至声嘶力竭,被指为“文革”腔调。从专业上看,它是典型的“黄色小报”体写作,用危言耸听的描述来吸引读者。这种写作如何成为“文革”性质政治宣传的偏好,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事实是,各地的警方的通讯员,多半爱好这种文体。

重庆警方甚至准备了两份通稿,供媒体选用。“通稿”有两种,一种来自新闻通讯社,如新华社、美联社等,一种来自当事机构自己的炮制。对于前者,媒体可以具名刊登,也可以视为资料。对于后者,媒体只能视为资料。但是中国媒体往往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经常被要求只能使用“通稿”,二是记者直接将通稿据为己有,等于造假。

很不幸的是,《中国青年报》记者郑琳不仅以自己的名义剽窃了这篇“通稿”,而且在遭到质疑之后,还发表博客宣称自己经过多番采访,掌握了完整的证据链。她没有料到的是,第二天《新京报》披露了重庆警方的“通稿”制作。

如果我们多一点耐心的话,就可以从中看出社会转型期的断裂现象。运动式打黑依旧可行,但是欢呼之中也有很强的杂音;律师指责官方,官方反控律师,用意都在法律之外,又都宣称依法行事;新闻媒体充当宣传工具的同时,遭到了专业主义的阻击。

很多围观群众并没有这样的耐心,他们更乐于用一句“全都是狗咬狗”来概括。令人担忧的是,在认同了这样的逻辑之后,“铁腕”就成为一种追求——据上海一个本地网站的最新调查,有92.7%的白领希望上海市长是薄熙来。

8 comments ↓

#1 DINGDING on 12.23.09 at 10:03

重庆模式其实很危险!还是典型的人治,流于中国特色法治形式而已!

#2 匿名 on 12.23.09 at 11:32

重庆模式其实很危险!还是典型的人治,流于中国特色法治形式而已!

#3 猪头妖怪 on 12.23.09 at 13:21

对最后那个所谓的民调结果表示相当大的怀疑 要么纯属杜撰 要么就是样本问题

#4 匿名 on 12.24.09 at 10:22

黑社会大哥被律师用”眼神”指示告假?那么女人是否可以告男人用”眼神”强奸?

#5 哀极无泪 on 12.24.09 at 12:19

感谢长平给我们提供的好文!我想,1793年,英国的马戛尔尼向中国提出通商要求,结果我们在将近200年后才想起主动打开国门,而一百年前,知识分子提出了引进西方的民主,可为什么直至如今,神州之大仍旧难容长平和江老师呢?很多人口口声声说要民族复兴,汉唐盛世,可你根本没有当初那种包容一切的气度情况下,连讲两句真话都要面临牢狱之灾的话,又哪里看到一点振兴民族的决心呢

#6 【專題】打黑!打黑! | 自曲新闻 Free More News on 12.24.09 at 17:05

[...] http://www.changp.com/2009/12/752.htm 斷裂中的重慶打黑 [...]

#7 yuanjin on 12.25.09 at 13:45

简单而粗暴的动作,最终不单终结了法治的未来,更加剧了民众的恐惧,而由恐惧而生的极端思考才是更可怕的——通俗点说就是:人都是被逼出来的。

#8 匿名 on 12.25.09 at 18:53

没有民主的法治不是法治,打黑打黄,都只能达到个人目标,而达不到法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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