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钩子

 

 

孙中界举刀断指,砍开了上海钓鱼执法的黑幕,被称颂为血性汉子,成为媒体宠儿。此时,我更关心故事中的一个反派人物,被孙中界的光明磊落映衬得猥琐不堪的“钩子”陈雄杰,如今他和他的同行们躲到哪里去了呢?孙中界的律师郝劲松认为“钓鱼执法”涉嫌“有组织黑恶势力犯罪”,那么这些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罪责?

陈雄杰作为“钩子”的身份,得到浦东新区政府组织的联合调查组的确认。“钩子”的工作就是演戏,在面对调查组的时候,他仍在撒谎,说自己只干过这一单,但调查组很快发现其他执法活动的案卷中,他以“乘客”身份作证非法营运的笔录赫然在目。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到奇怪,因为他们是被政府执法部门训练出来的撒谎者。

《南都周刊》的资深记者谢海涛曾经对“钩子”进行过深入的调查,发现他们有组织有纪律,层级分明,训练有素,被黑车司机普遍认为是黑社会。“钩子”们自己也不否认,有一个老钩子对谢海涛说,“做钩子的都不是好人,就是合法抢钱”。

显然,“钩子”群体具备黑社会的特性。但是,他们和通常的黑社会有一个根本的区别:世界上无论势力多么雄壮的黑社会,一般都知道自己干的是非法营生。而上海的“钩子”,撒谎欺人,栽赃构陷,却知道自己是在“合法抢钱”。当一个人认为抢钱可以合法的时候,不知道他和他的受害者怎样看待国家的法律?

更可怕的是,他们其实是政府部门的雇员。请注意,并非执法部门中的某些“蛀虫”,让他们为虎作伥,而是作为一种执法手段得到国家公权力机构的承认和推广。有些贪官也雇人干坏事,但这些人知道他是在违法乱纪,自己也是帮凶,一旦事情败露,也要受到惩罚。或者像重庆打黑行动所揭露的那样,有些官员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黑社会成员干坏事的时候,知道自己有一个后台,但一般也都知道这个后台见不得阳光。“钩子”不一样,执法部门告诉他们,他们不仅没有违法,而且是在执法。他们并非为个别执法人员工作,而是为法律和执法部门工作,甚至可以说,他们是在为这个国家工作。在去年“钩子”陈素军被刺杀的事件中,官方认可他们的身份是“协查人员”;在今年的张晖被构陷事件中,他们被交通执法大队的官员称为“一部分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

从记者调查看,“钩子”们倒没有为“正义感”陶醉,而是深知自己的工作为人不耻,更知道自己整天都在欺骗良善,“有时披着白布,有时吊着盐水,有时装成夫妻吵架,有时挺着大肚子”,骗取人的同情心,但又不仅仅像乞丐那样要点钱,而是污蔑陷害,给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和财产损失。但是他们知道,这是法律所允许的,甚至是执法所需要的,不如此无法打击猖狂的黑车。因此,对他们治罪,就像给被国家征去杀人的士兵治罪一样,存在着伦理上的困境。

“钩子”多为社会边缘人群,有的甚至衣食无着,被执法部门利用,从人变成鱼钩,充当执法部门“合法抢钱”的工具。其中有些人成为“钩头”,过上了好日子,但多数人冲锋陷阵,只得到报酬中的“小头”。他们成为黑车司机必欲除之而后快的仇人,有的遭到袭击,有的家人被绑架,有的自己性命难保。无论从个人幸福、人性良知还是社会秩序来说,他们都是被损害的一群。

假如“有组织黑恶势力犯罪”得以成立,“钩子”们无疑也应该承担罪责。但是,作为受执法部门雇佣的“协查人员”,他们也应该起诉雇主,控告其不仅没有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劳动保障,而且直接带领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14 comments ↓

#1 匿名 on 10.31.09 at 01:18

这就是土共匪性的延伸,狗改不了吃屎。

#2 start on 10.31.09 at 01:27

某党本性的一个暴露嘛

#3 yangjizhuoma on 10.31.09 at 08:52

前几年我亲自去帮哥哥数钱给交警,我就总结出,zf蛀虫是在明火执仗的抢劫,当时我还写了大字报,但哥哥不敢去贴。
我在前几天央视张绍刚主持的“大家看法”上关于上海钩子片子的留言居然审核不过,可见我们平时看的都是些什么新闻?能怨民众愚昧吗?
张绍刚据说是法学院的教授,也是一副公允、平和状啊。

#4 AAA on 10.31.09 at 09:07

因此,对他们治罪,就像给被国家征去杀人的士兵治罪一样,存在着伦理上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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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的看, 法西斯军队的士兵,被审判了,
近的看, 东德的士兵, 被审判了,
再近的看,科索沃的士兵, 被审判了。
再近的看,伊拉克虐囚的士兵,被审判了。
做了犯罪的是,就要接受法律的审判,难道就因为他是一个士兵,听命于人,就可以免除他犯得罪。

我不知道这里有什么伦理困境,现在唯一的困境,只是对上海执法局的:就是处罚这些钩子后,以后上海的执法部门再找钩子,就不容易了;也就是上海的执法部门破坏了他对这些钩子的承诺:就是做老大,要给自己的小弟保护。而现在小弟被抓了,而老大却保护不了。因而老大可能做不了。

#5 匿名 on 10.31.09 at 10:00

法西斯军队的士兵是被审判了么?那么多士兵审判的过来么,这就是伦理上的困境!~

#6 曙光再现 on 10.31.09 at 10:30

钩子只有上海才有吗?
CCAV早就为大家作出了榜样
http://www.itzhe.cn/news/20090625/401391.html
官方大钩子,全民皆可渔

#7 AAA on 10.31.09 at 14:10

法西斯军队的士兵是被审判了么?那么多士兵审判的过来么,这就是伦理上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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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一个德国老头,年轻时参加纳粹,专门杀犹太人,90多岁了,身体不好,还被德国人,插上氧气管,从美国那里引渡回国,接受审判呢。
法不责众的事情,只有无法无天的地方才会出现,而且也无关伦理上的困境。

#8 suifeng64 on 10.31.09 at 18:06

什么都不用说,这就是犯罪。而且是重罪——有组织犯罪(黑社会)!

#9 马赛克 on 11.01.09 at 02:32

韩寒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0fk2m.html

#10 jjk128128 on 11.01.09 at 03:58

沪上警方刻意设置圈套,引诱黑车嫌疑人上钩的破案方法,很有商榷的地方,一旦陷入“诱民入罪”的歧途,不仅会出现对善心人课以重罚,权力滥用的现象,更严重的是让公权力失信于民。痛斥“钩子”陈雄杰之流固然需要,更应该引起国家百姓注意的是什么呢?!先生文字告诉了我等。

有网民提出“修改和完善该条例,是当务之急”,一语中的,肯綮切中!

“钓鱼执法”事件虽然暂告段落,孙中界、张军等等固然庆幸社会正义与公道,浦东警局不能不说也有难言之委屈也。汉代桓宽曰:“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由此可见,要杜绝执法人员滥用权力用于创收的空间,国家立法的权力机构该负起责任来才是!

#11 DINGDING on 11.02.09 at 14:42

上海的耻辱!确是全国的写照!

#12 qie on 11.02.09 at 22:15

这法到底又是谁制定的?

#13 悟空 on 11.10.09 at 00:04

在上海都这样,别的地方更难想象

#14 匿名 on 11.19.09 at 02:49

在这个一党独裁的国家,每天都在上演神奇的事件。权利是需要制衡的,自己监督自己,不觉得很荒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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