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认同的真相与幻觉

 

 

电影《天启四骑士》正在台湾公映,章子怡在影片中扮演的角色被拍下成叠的艳照,并在洋人面前屈膝调情。一些大陆中国人因此而愤怒了,认为她丧尽尊严,辱我中华。

这是一个把民族主义情绪用到极端的例子,遭到很多网民的驳斥。但是细看这些驳斥的理由,多为“她只是在演戏”。这意味着倘若她在生活中真的如此,那就应该遭到讨伐。

讨伐的理由,并不是一个人不应该对另一个人下跪,而是中国人不应该对外国人下跪。中国人对中国人下跪,这些人显然并不介意,否则他们早该抗议电视上的宫廷戏了。外国人对中国人下跪,更是受到欢迎。2006年的威尼斯电影节上,马可-穆勒主席向章子怡跪地致敬,让他们高兴了好一阵子。也就是说,他们并不在乎个体的和别国的尊严,而是单方面的抽象的国家尊严。

当他们辱骂章子怡的时候,不仅不顾她的个人尊严,也不把她当作国家形象的代表了,否则怎么敢破口大骂?但是她一旦转身面对洋人,仍然无可推卸地被要求成为代表。

这让我想到前几天在美国参加的一个会议。会议的主题本来是新媒体与社会发展,结果却花了大量的时间讨论中国人的身份认同问题。近年来此起彼伏的民族主义情绪,实质上反应了中国人身份认同的焦虑感。我们是如此焦虑,导致了全世界都为我们的焦虑而焦虑。

你是中国人吗?为什么是?这个问题为什么重要?又为什么敏感?中国人应该怎样和别国人相处?或者换过来说,别国人应该怎样对待中国人?为什么他们动辄伤害中国人的民族感情?加入美国国籍是对祖国的背叛吗?如果是,怎么理解美籍华人在去年反CNN事件中的愤怒呢?

有个律师朋友说,作为美国人去状告CNN侮辱中国人,从法律上讲是荒谬的。另外一些从事媒体工作的朋友提醒她说,人除了法律身份,还有社会身份、职业身份、心理身份等等。一个在法律身份上是美国人的华人,也可以在心理上认同自己的中国人身份。

由此我想到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的一本书《身份与暴力》。森用此书反对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他认为把世界简单地分为东方和西方,这个文明和那个文明,然后赋予人们单一的身份认同,是一种罔顾事实而且十分危险的做法。事实上一个人有多种身份认同,宗教的、政治的、文化的、性别的、经济的等等,而且互相重叠,漂移变换。该书的副题是“命运的幻觉”,森认为人生的意义是理性思考和自由选择,但是很多人在身份认同的幻觉里迷失了方向,变成了情绪动物,从而也失去了自由。

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所著《民族、国家与暴力》一书,则论述了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是近代以来的产物,而不是一些人想象的那样自古即是如此。民族主义在针对殖民主义的民族反抗与独立运动中居功至伟,但是也让世界上产生了更多的暴力冲突,乃至造成两次世界大战那样巨大的灾难。如今全球化的交往并没有削弱民族国家体系,反而有所加强。

会上几位外国学者和记者对中国人的身份认同焦虑表示理解,他们承认在自己身上或者自己国家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有美国学者说,如果有人主张夏威夷独立,他并不介意。但是旁边一位女士马上表示反对:“不,我有意见。”另一位学者说,每个人都有权利寻求自己的身份认同。一位英国记者则提到了欧盟内部的民族主义问题。她说,关于个人和国家的关系,近年来在欧盟发生了几次大的变化,而且还将继续变化下去。

身份认同的变动不居以及个体生命的认同权利,是我在这次讨论中收获到的最大启发。在历来的“辱华”事件中,我们容易犯的错误恰恰是,要么不承认别人的身份认同意识,要么强求所有人统一思想。如果我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有很多身份认同的真相与幻觉,每一个真相与幻想又各不相同,那就能理解人们对同一问题的不同反应了。

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而不是重点操心别人的态度。假如你对钓鱼岛问题有看法,那么你的主要精力,应该用来尽可能大声而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甚至付诸行动,而不是整天盯梢邻居,准备随时揭发他们。

 

《东南西北》的英文翻译:http://www.zonaeuropa.com/200905a.brief.htm#003

城管树敌害人害己

 

 

前天下午,在深圳又发生了一起城管执法的悲剧。执法队员练士滔被摊贩老帅前后各捅一刀,生命垂危。老帅负罪逃亡,留下妻子独对残局。两个家庭同时面临破损。媒体报道中,两个人分别都在工作伙伴中被称为老实人。两个老实人相见,为何喋血街头?

广东媒体在同一天报道,随着网络曝光的《城管执法操作实务》引起多方关注,广州近日应运而生“小贩对付城管十大绝招”,包括如何联合对抗、送红包搞好关系、被打时“尽量以刘翔一般的速度逃避”,等等。

没有证据表明,练士滔看过“实务”之后去执法的,老帅看了这些“绝招”之后出手的。然而,可以肯定的是,二者之前的关系,正如“实务”和“绝招”所揭示的,充满了敌意和算计。执法人员认为,老帅夫妇“屡教不改”。而摊贩则说,自从城管此前罚没了一些摊贩的货品后,他们中有一部分人就开始在包里备把刀防身。

可悲的是,《城管执法操作实务》所传授的“不能轻易放过相对人”、“要使相对人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原则,在摊贩这里干脆颠倒过来:“不能轻易放过没收货品的城管”、“要使城管脸上见血,身上见伤,周围见人”。真是人若犯我,我定犯人;你要不仁,我更不义;你来阴损,我就明砍。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是天生的,而是社会建构的。练士滔并不是老帅的世家仇人,假如他脱下城管的服装去逛街,两人也许还能成交一笔小生意。但是,一旦进入社会角色,城管和摊贩就对立仇视,以至于藏刀备用。

城市摊贩是一个庞大的社会阶层,他们并不是执意犯罪的人们,而是期望通过自己卑贱的努力来养家糊口的劳动者。如果把他们当作潜在的罪犯对待,那么不要说城管不管用,就是警察的力量全都用上也远远不够。不幸的是,《城管执法操作实务》所传递的,正是这样的一种意思。无论其方式方法如何巧妙,其中的敌意都暴露无遗。

若干年前我和同事去湘西采访,有人为我们借了一辆车。那辆车开出去之后,街道两边有如扬波劈浪,摊贩仓皇逃散。我们大为惊讶,稍后才反应过来,原来车上喷着工商执法的字样。当时我的思考是,城市管理者每天都在这种情景下工作,多么容易变得骄横跋扈。今天我才想到,另一方面,那些逃散的人,每天看到这样的车,心中聚集着多少仇恨。开着那样的车上路,有多少危险伴随。

社会状态是一种互动的结果,而且永远在没完没了的互动之中。播种敌意和仇恨的人,往往都只会偏执地把自己设想成强者,或者是有潜在能力的反击者,而没有想到,对方也会以牙还牙,而且可能更加凶猛。穿上执法外衣的人们,更容易虚骄自大,以为权柄在握,芸芸众生任我宰割。事实上,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播种下仇恨,得到的就是杀戮。

当然,我并非不同情执法队员练士滔的遭遇,也并不认为是他亲手种下了仇恨。他是一个受害者,既受害于老帅的不义之刀,更受害于城管的畸形制度,以及那些播种和激发仇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