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记者关键在山西采访时神秘失踪,家人报警求助,山西警方立案调查,初步认定为“失踪”,并声称“人命关天,我们会全力查明真相”。14天后,家人却接到河北警方电话,被告知关键涉嫌受贿被刑拘。随后,山西警方表示他们事前就已经知道情况。
抓人而不及时通知家人,知道还要假装立案调查,两地警察唱双簧,伪造了一起为时半个月的失踪案。法律专家指出,没有程序就没有正义,把刑拘办成失踪是一种侵权。事实上,它对普通民众的影响,远远大过这些法律术语的定义,是一种由暴力和愚弄混合而成的恐怖行为。
这类恐怖行为,被网民们创造性地命名为“被失踪”、“被自杀”、“被和谐”,等等。“失踪”、“自杀”、“和谐”等是不及物动词或者形容词,表示人们主动地、自行地采取的行动或者达到的状态,前面加上“被”字是一个语法错误。然而,正是这种语法错误,揭示了社会中的荒谬现象:一个人并非失踪,却被宣布为失踪;一个人并非自杀,而被认定为自杀;人和人之间并不和谐,而被强制伪装和谐。
公权力本来应该让人感到安全,但是它也常常让人感到恐惧,这是历史上多次出现的悲剧。在这些悲剧中,“被失踪”等荒谬行为反复出现。比如,在三十年代的苏联大清洗中,一个人因为政见不同,就可能被秘密警察带走,突然从亲人和朋友中的眼中消失,遭到处决或者送往西伯利亚劳改,亲朋不知道也不敢追问他的下落,就说他失踪了。
记者关键一案的性质,并非属于这种情况,但是“被失踪”的做法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公权力在历史上的恶行。它不仅让民众对公权力失去信任,而且因受到威胁而产生反感。它抹杀了警察的正义行为和黑帮的非法绑架之间的界线,它使我们花了很大力气来搞的法制建设,看起来像一个笑话。
因此,为了维护政府形象,安抚民众心理,稳定社会秩序,河北警方和山西警方应该立即出来道歉,尽快释放以错误程序刑拘的关键并予以赔偿,对他涉嫌受贿的案件另行申请合法程序处理。同时,政府和警方应该杜绝再玩这种危险的游戏。
“被失踪”是一种恐怖行为
十二月 18th, 2008 | 未分类
4 comments ↓
每个 人 力所能及的做着正义公平自由的事儿,我们就不怕那“一小最人”让他们今后真还要骑在我们子子孙孙的头上拉撒的
长平先生以为“我们花了很大力气来搞的法制建设,看起来像一个笑话”?我不发表看法,但是,先生认为该如何搞法制建设才能有成效呢?我觉得先生的很多文章都是提出了很多问题,却没有解决方案。自然,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很难得出,然而,总是抱怨却也不是办法吧?姑且自身的安全不能保证,追随者也会一头雾水的。我对先生无丝毫恶意,先生的很多文章晚辈也十分赞同。望先生见文,敬请略指点一二。
还有,到底哪个是先生的博客?我发现有凤凰网,天涯,还有这个。
china85 2009年2月12日10:02 | #2 回复 |
引用 长平先生以为“我们花了很大力气来搞的法制建设,看起来像一个笑话”?我不发表看法,但是,先生认为该如何搞法制建设才能有成效呢?我觉得先生的很多文章都是提出了很多问题,却没有解决方案。自然,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很难得出,然而,总是抱怨却也不是办法吧?姑且自身的安全不能保证,追随者也会一头雾水的。我对先生无丝毫恶意,先生的很多文章晚辈也十分赞同。望先生见文,敬请略指点一二。
还有,到底哪个是先生的博客?我发现有凤凰网,天涯,还有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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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没空我代答复:解决办法只有一个,逐步建立民主体制,放弃独裁专制,才能正本清源。
不是我们只会提问题,而是他们不让我们参政。
至于哪个是长平的博,三个都是,为了避免被和谐所以挖了比较多的洞。
请问您是先生的顾问还是徒弟?您的答复能否代表先生本人的看法?@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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