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奶、卖血和卖淫

本想再深入探讨,写出来一下,几乎是上一篇的重复。或许多一点信息,所以也贴上来。

奶妈热的报道越来越多,各地家政公司大张旗鼓地搞起了奶妈中介。我主张关注奶妈背后的母婴权利,认为奶妈的婴孩成了三鹿奶粉事件新的受害者(拙文见9月25日《南方周末》),一些朋友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其中最有价值的一个意见是,女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身体和乳汁。这就使我想到了有关卖血和卖淫的争论。
我也立即意识到,这样的争论是没有结论的,彼此都难以说服对方。但是,它的价值正在于争论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事实、观念和逻辑的展开。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也是媒体报道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就是封闭的、单一的价值判断。比如在“人乳宴”中,一窝蜂地道德谴责;在奶粉现毒之后的奶妈热中,又一窝蜂地肯定其对奶粉缺失的补充作用。
百度的“奶妈吧”中,有很多成人求购奶妈的贴子。这其中有相当部分纯属性骚扰,但是也有很多属于真实信息。有一些人有恋母情结,有一些人认为人乳营养美味,还有一些人心怀好奇,他们都是人乳的真实消费者。如果这种买卖是合理合法的,那么“人乳宴”到底错在哪里呢?
要指出这一点,是因为跟卖血和卖淫相比,奶水的消费对象多半是婴儿,这似乎解除了它的道德枷锁。那么是不是制定一个法律,禁止成人买奶,这个问题就解决了呢?事情的双面性就在于,卖奶在帮助一些缺奶婴儿的同时,也让另外一些婴儿——奶妈自己的孩子——失去原本拥有的吃奶的机会。世界上不少组织认为,母亲有用母乳喂养孩子的义务,婴儿有吃母亲乳汁的权利。这是一个不能用金钱来回答的问题。据媒体报道,宁波一家奶妈中介公司强调,“我们收的都是自己小孩在6个月以前的奶妈,这个时候的奶质最好” 。我相信这不是孤例。这就意味着,有若干不满6个月的婴儿吃不到或吃不饱自己母亲的乳汁。
其次是生命伦理问题。这是一个始终面临争议的问题。人的身体可以商品化到何处程度?人体器官、骨骼、血液、精子、卵子、乳汁、毛发、性服务、涉性按摩、无性按摩,等等,这些东西中哪些可以自由买卖?最极端例子是,假如双方自愿,人可不可以卖身为奴?一般认为,人有自由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但是有两个前提,一是不能伤害他人,二是不损害人的尊严。第一点很好解决,第二点就见仁见智了。正是出于对尊严的不同理解,有些国家禁止卖血和卖淫,有些国家则允许。一个女人去别人家当奶妈,于尊严的损害到底几何?也许只有当事人甘苦自受了。我们则知道,在奶妈盛行的民国时代,文学作品中的奶妈形象都是被欺凌与被损害者。
最重要的还是社会问题。媒体报道中,都喜欢说到卖奶者的文凭,文凭越高奶越值钱。文凭高低与奶水质量的关系到底如何?为什么吃鸡就是乡下的土鸡更更贵呢?首先我认为这是一个荒谬的问题。其次,要真正形成可以组织化的产业,就需要足够多的从业人员,根据目前的就业状况,这些人员只能大量来自贫困的乡村。尽管也不乏不为钱而卖奶、卖血和卖淫的人,但是普遍性地,这三者的共同背景是社会的贫富差距,多半是社会底层的穷人的职业。可以说,只要社会存在贫富差距,这类问题就会始终存在,无法彻底解决。但是,无法彻底解绝不等于可以视而不见,袖手不管,我们仍然应该尽力减小这个差距,并充分意识到底层人因为贫困而面临的权利侵害。
可能有不少奶妈会因为我把她们和妓女相提并论而感到愤怒,我完全能够理解。实事上,在上述几个问题的讨论中,二者都有充分的可比性。尤其在女性地位和权利方面,还可以进行更多的比较。但从社会伦理上说,卖淫的确承载着更加复杂的内容。因此,在解决方案上,我认同血液的处理模式,即由政府建立免费捐赠、安全存储的母乳库。这是很多国家已经采用的办法。资料显示,巴西等国的母乳库远远多于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由此可见,像中国这种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比发达国家更需要这样的政府服务。但是,很多朋友都指出,既然连奶粉的监管都可以失灵,母乳库里加水添毒,或者把无偿捐赠的奶水拿去换取暴利,怎么办呢?看来,解决政府行为的监督问题,还是一个前提。

别再伤害奶妈的孩子

   

含毒奶粉导致奶妈涨价,诱使妇女离家售乳,她们自己的可怜的孩子,成为这一事件新的受害人。


  

  

含毒奶粉事件愈演愈烈,奶妈职业重新走俏。这几天,各地媒体都在报道,有缺奶家庭高价求购,有哺乳期妇女待价而沽,有家政公司积极张罗中介业务,网络上也出现了专门的奶妈吧。据称奶妈行情看涨,最高月薪达到两万元。

  

我注意到,在含毒奶粉的阴影之下,媒体的奶妈热报道,几乎都持一种乐见其成的态度。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五年前长沙出现“人乳宴”,三年前广州、北京、扬州等地出现职业奶妈,都引发了激烈的争论,而且最后都是反对的声音占了上风。

  

不管含毒奶粉的后果多么严重,人乳买卖的问题依然存在。前两次争论主要集中在伦理道德方面,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但还不是全部。事实上,它还涉及到母婴权利的保障。

  

一些甘当奶妈的妇女告诉记者,其乳汁丰富,自家孩子吃不完,有盈余可售。那些高价聘请奶妈的家庭,真的只是让孩子吃一吃人家的剩奶吗?婴儿吃奶是很频繁的,如果两个孩子分居两地,也大不可能同时喂食,那么是不是都把他们弄到一块儿了呢?对这两个问题,我都很怀疑。我从媒体报道中看到的,更多还是传统奶妈的形象:她们为了生活,扔下自己嗷嗷待哺的婴孩,把甜蜜的乳汁,连同作为生产、储存和输出乳汁的器具的身体,出售给有钱人家。

  

一旦社会认同人乳商品化,认同奶妈是一种职业,这种情况就必然大量出现。不要忘了,在我国,贫富悬殊日益扩大,失业和隐性失业的人口数量巨大。那些矿工,为了每月千把块钱的收入,也都甘愿把性命搭上,奶个孩子就能挣几千块钱,对那些贫困妇女的诱惑不言而喻。

  

有些人会说,市场经济,只要你情我愿,就可以买卖。或者说,有人多奶缺钱,有人多钱缺奶,各取所需,岂不善哉?其实,在更多的时候,血液和器官比乳汁更重要,往往性命攸关,但法律也禁止买卖。不过,在世界范围内,人乳买卖的法律问题,并没有得到血液和器官那样明确的解决。曾经,在中国从皇室到乡村地主家庭,都雇佣奶妈;在西方社会,富人和贵族也大量使用奴隶奶妈。这些现象都随着文明的进步,作为人权改善或阶级平等的结果而消失殆尽。后来,不仅没有奶妈,连亲妈也不想喂奶了。婴儿配方奶粉的方便,使得奶瓶喂养一度成为妇女换取身体自由的时髦。直到近年来,人们发现母乳喂养有种种不可替代的好处。

  

也许正因为奶妈不再普遍存在,所以法律对此没有详细的规定。但是,一般认为,人乳商品化侵犯母婴权利。在前两次的争论中,都曾有妇联站出来发表声明,认为经营“人乳宴”和奶妈中介违反了《妇女权益保护法》及《母婴保护法》。卫生部也曾经有一个批复:“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据此,“人乳宴”被宣布为非法。那么,雇请奶妈也就不会是合法的事情了。

  

每年的81日至7日是世界母乳喂养周,这是由国际母乳喂养行动联盟发起的,并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多家国际组织的支持,旨在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该组织一再强调,母乳喂养是母亲与婴儿共同的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应该得到社会的支持和法律的保障。

  

婴儿离开母亲,除了营养问题,还会缺少关爱,可能是他们人生的第一个挫折。含毒奶粉导致奶妈涨价,诱使妇女离家售乳,她们自己的可怜的孩子,成为这一事件新的受害人。

  

那么怎样救济缺少母乳的婴儿呢?很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母乳库,那些高产的妈妈,可以把多余的乳汁捐赠出来,经过母乳库专业的检测、灭菌和冷冻,再转给那些需要的家庭,类似于血液库的运作。显然,我国政府应该尽快行动起来,推行这一符合文明标准的“现代奶妈”,而不是听任旧式奶妈职业死灰复燃。

  

 

  

 

  

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4pt"> 

谁在损害 国 家 形 象

While this time the tainted product was not imported into this country, the episode carries a serious warning for all Americans. Companies that buy goods from Chinese suppliers, and government regulators who oversee import safety, must be vigilant in policing Chinese companies. Even the biggest and supposed best can fail to meet safety standards that we take for granted. 纽 约 时 报社论

前两天没发出来,再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