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娇该怎样谢罪?

  
  
  陈冠希道歉之后,舆论纷纷谅解,甚至觉得他愈加可爱了。这是为什么呢?有人从道歉内容、衣着、发型、语速、感情浓度进行精细分析,比较了阿娇和他两个道歉之间的差异。我同意这些分析,但是要补充一个根本的原因,那就是大家本来就没有那么恨他。
  从保守道德的立场看,“艳照门”中最不可原谅的应该是陈冠希才对,是他有多个性伙伴,说不定还欺骗着人家的感情。那些女星,至少在这些照片中,不过是跟一个单身男人上床。但是大家对女人的愤怒远远胜过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的幸运就在于他是一个男人。男人长得帅,就意味着有很多机会跟女人上床。男人可以忌妒,但更多是羡慕。女人虽然有为受欺姐妹鸣不平的时候,但更多是认可,而且会把自己的失意发泄到那些得意的女人身上。
  阿娇的道歉水平固然不高——其实这也未必是他的水平,她背后那些策划者都干什么去了——但是这未必是最重要的,大家最在意的不是受了愚弄吗?
  她的角色是扮玉女。这本来是一个舞台角色,但是出于偶像消费的需要,她必须要“人生大舞台”,转成了社会角色。清纯玉女的社会角色就是扮演“很傻很天真”,长再大也不会做爱,非要做爱一定要以浪漫感人的爱情为前提,而且性伴侣越少越好。
  消费者其实不傻,但既然需要这种消费,就只能装傻。一边装傻一边也心存疑虑,怀疑上当受骗,随时准备发作。艳照与其说是让人意外,不如说是正好触动了大众心里早已经准备好的愤怒。
  男人消费玉女,满足自己的处女情结;女人也在消费玉女,为自己的性压抑寻找安慰。玉女做爱而且还拍照,是可忍孰不可忍,大家都想把她们赤身游街然后沉塘。但是现在法律不允许,那么大家就巴望着他们倒霉,整天盼望着她们被爱人抛弃,被工作伙伴鄙夷,孤苦无依,流落街头,这时候再上前一洒同情之泪。
  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帮助谢霆锋支招:震怒,扔戒指,让她跪地求饶,把她赶出家门……发现谢霆锋好像不为艳照生气,那就帮他算算时间,看,她脚踏两只船啊……你能忍,你老妈应该忍不了吧?于是又去想象他妈:你老人家总得给这荡妇一点颜色看看吧?
  那些似乎被证实的惩罚,比如陈文媛被豪门退婚,就让人们很满足;人们继而放过她了,改成了同情的态度。而阿娇,可惜没有这样的丈夫和婆婆,只能靠民众亲自上阵了。于是有人篡改媒体消息,说她当初参加贞洁校园活动反对婚前性行为——这是迄今最能证明她撒谎的例子,可惜是假的。还有就是阻止她的演出和代理,让她丢掉饭碗。
  身为玉女,阿娇何以谢罪?整天都有阿娇抑郁或者自杀的传言,那其实就是大众对她的诅咒。
  

以什么名义抵制艳照?

陈冠希在艳照事件的声明中,首先对受到伤害的女士道歉,并强调了自己的受害者角色,指出那些照片是隐私物品,上传网络非己所愿,将追究法律责任。这个认识,比北京警方还要准确一些。
北京警方日前表态,网络打包传播200张以上艳照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拿给朋友看的,将治安拘留。警方的依据是扫黄打非的法律规定,把这些艳照定为淫秽物品。
把隐私照片定义为淫秽物品,大可商榷。好比你被人砍了一个手指拿走,警方在追踪手指时不说这是你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说请大家交出那块脏肉。这说明警方脑子里没有尊重受害者的意识。其次,按照扫黄打非法规,就只好定个数量,200张。荒唐的是,这等于允许大家在200张以内传播。再则,这样一来,警方只好放弃追究那些隐私部位打了马赛克的图片,因为它们不属于淫秽物品。作为受害者的陈冠希和女士们,肯定不赞同。作为害怕青少年受到影响的家长,或者持保守道德观的人们,大概也不认可。还有,把淫秽物品交给朋友看,好像很难定罪,让人想起几年前引起轩然大波的“夫妻在家看黄碟”案。
几天前,大陆23家知名和不知名的网站也联合发布了一个倡议,希望大家都来抵制艳照。大家知道,艳照传播中的最大受益者就是这些网站,他们的倡议其实是为了应付来自上面的要求。暂且不论这里面的虚伪与无奈,就那份倡议而言,写得实在让人不敢苟同。它说,“我们平日看到的健康阳光的明星们,拍出如此之多赤裸的床照,并且让其流传到网上,这无疑是会对儿童、青少年造成极坏的影响”。健康阳光的明星,在私下里都不能赤裸不能做爱不能拍照吗?而且明明不是他们“让其流传到网上”的啊。
如果说北京警方依据的是法律,那么这个倡议的立足点是道德。我并不认为所有持保守道德观念的人都是虚伪的,我相信任何社会中他们都占大多数。他们认为性爱应该以牢固的感情为基础,一个人不应该随便和人上床,这并没有错。我能体谅这些艳照对他们的道德观念的冒犯,但是听听那些对当事人的愤怒谴责,我发现大多数人明显缺乏权利意识。这个倡议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没有权利意识的道德感是苍白而矫情的,而且很容易越出道德范畴去替代法律,或者违背法律,比如很多人要求取消那些女艺人的工作机会。从权利意识上说,这无疑是让受害者雪上加霜的施害行为。
相比之下,香港新妇女协进会上周发表的一份呼吁就要讲理得多。它指出,“不少人以自己的道德标准去审判涉事者私下对性生活的选择,否定个人在性生活上有选择权,对广大女性的性行为亦造成强加规范的舆论压力”。因此呼吁:1.各网民及传媒停止张贴、连接或转载有关事件的照片;2.各界人士停止对涉事艺人作道德审判,维护每个人在性生活上的选择权。
这份呼吁没有照顾那些保守道德人士的感受,而是担心他们以道德为名去干预他人隐私,分明怀疑在古代把“奸夫淫妇”捆绑沉塘的就是这些人。在我看来,其中鲜明的权利意识值得保守道德人士认真思考。有了权利意识,你们同样可以持有这种道德观念,不去传阅艳照,不去听或看当事艺人的歌或电影,发表道德范畴内的批评。在尊重他人权利的前提下倡导保守的道德观念,我并不反对。
有了权利意识,我们还可以把基于自由选择的性和基于权力压迫的性区分开来。同样是娱乐圈,有些大哥级的人物利用行业影响力和手中权力,胁迫女艺人上床,那是一种远比陈冠希所为恶劣的事情。如果我们要抵制,那么应该抵制的是权力滥用,从而保护弱者的性自由选择权利。所谓性自由选择权利,就是说她/他可以是保守的,也可以是开放的。

羚羊伪照背后的和谐假唱

  
  
  刘为强想靠一张照片出名的愿望实现了,而且比他想象的更出名,但这是他未曾想象的恶名。他的新闻摄影照片《青藏铁路为野生动物开辟生命通道》获得央视年度新闻图片奖以后,被网民发现是合成造假之作。评奖机构收回了对他的奖励,工作单位大庆晚报社给予他解聘处理,该报总编王忠一引咎辞职。相比陕西“周老虎”事件,这一结果快得出人意料,引来网民一片欢呼,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忽略了对它的反省。
  事情败露之后,刘为强没有像周正龙和陕西省林业厅那样百般狡辩,而是老老实实认错道歉,赢得了部分公众的谅解。但是,作为一名新闻记者,他的这一行为是不可原谅的,正如他自己所说,再也“没有资格履行记者的职责”。王忠一总编的辞职,也体现了一个新闻人的良知和责任担当,以及大庆晚报社作为一个机构的反省精神。虽然此前纸包子之类的事件中,媒体的领导也丢过工作,但是那多半是来自上面的惩罚。更重要的区别是,他们所受的惩罚,与其说是因为新闻的失实,不如说是因为其报道“损坏了行业和国家的声誉”。有些时候,真实的报道也被认为损坏这种声誉。相对而言,这次假照事件,更多是立足于新闻的声誉。
  很多网民支持刘为强继续从事保护藏羚羊的工作,我认为也是一种很好的态度。这就和过去我们总是“把好事归于社会制度优越、把坏事归于个人灵魂堕落”的习惯区别开来。在这个基础上,我还希望能更多地检讨假照背后的社会责任。
  几年前《纽约时报》自揭家丑,用大标题、长篇幅报道本报记者杰森•布莱尔多次制造假新闻,随后总编及新闻主管辞职。布莱尔当然遭到解聘,但是他还到处去控诉他的工作压力,甚至有杂志出高价请他写相关文章。这在国内的媒体上,呈现为难以理喻的现代商业社会的怪现象。固然有商业社会对道德伦理扭曲的一面,但是另一面也有其严肃所在,那就是相对于他的灵魂堕落而言,人们更感兴趣的是,一家百年大报怎样被人钻了空子,或者社会其他方面还有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丑闻,希望能够从他口里得到一些原始材料。我倒希望刘为强也能站出来,讲一讲他怎么想的,怎么做的,为什么这么容易欺骗评委,为什么这样做就可以获奖。
  我怀疑刘为强没有杰森•布莱尔的机会,因此我不妨帮他抛砖引玉,想一想这些问题。作为一个骗奖的人,首先要去揣摩评委的心思。评委想要什么呢?应该有很多种选择,熟悉国情的人都知道,其中十拿九稳的应该是当前最热门的政治口号。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非常正确的政治口号。这是因为,社会发展出现了很多不和谐的东西。但是一夜之间,各地都标榜和谐起来,凡事不离和谐二字。此外,青藏铁路刚刚开通,央视也一定想赞美一下。于是刘为强构思“能把藏羚羊、火车、人和自然的这种和谐用我的一张图片表达出来”,在拍摄不成之后,合成了这张照片。事实证明,他的构思没有错。评委们评出的金奖照片,就叫《面向和谐未来》,他的假照片顺利地获得了铜奖,还被央视主持人重点采访了一通。
  光有构思不行,刘为强还会考虑,合成照片要被识破并不难,评委们能接受吗?这一点他不用多想,就可以得出结论:没有问题。正如著名摄影家鲍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各种摄影奖中,合成的照片太多了,如果要追究的话,很多奖都要收回来。有消息说,刘为强的假照在评奖过程中,就有不少的知情人在场,没有一个人提出质疑。网民们感到惊诧的事情,他们都已经见惯不惊了。
  所以很多人说,刘为强只是运气不好。如果执著于事实的真假,央视为什么不调查一下“很黄很暴力”到底是不是摆拍呢?春晚和更多文艺晚会为什么会搞假唱呢?刘为强的行为,和他们一样,都是为了某种正面的宣传效果而造假。在这方面,陕西省林业厅大概也很想不通,地方为宣传自己、争取项目造假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为什么网民们就那么较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