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拉里的乳沟与政治的性别

电视上出现了乳沟,那是希拉里的。这是时尚评论员罗宾•维吉发表本月20日发表在《华盛顿邮报》上的一篇评论的第一句话,显得不胜惊讶。她说的是两天前希拉里在参议院侃侃而谈,批评高等教育学费过高时的情景。彼时她身穿桃红外套,黑色上衣,乳沟微露。时尚版面的一篇评论也许无伤大雅,但这位维吉女士却是去年的普利策得主,获奖原因正是“她能精辟指出政要服饰如何反映其立场与权力”。于是,她的评论引起了轩然大波。
按照维吉后来的说法,“我本来是在谈她的衣着打扮,但人们硬说我在谈她的乳房”。她只不过说,“在国会这种从审美观点上看非常保守的地方,她的女性特征及特质已经遭到窥视”。她还说,当一个性感而轻松的女人,显然比当一个睿智而权威的女人更舒坦。看来美国政治的保守超出她的预想,而且远远不只是在审美观点上。希拉里阵营反驳说,我们的候选人正在为真正重要的问题而努力,你却把公众的眼光吸引到乳沟上去,“很不恰当”啊,大家快捐款来反对这种行为吧。
认为高等教育学费过高是真正重要的问题,我想没有谁会反对。但是这并不能证明,乳沟问题就不那么重要。我认为有意思的是《华盛顿邮报》网站随后刊登的一篇讨论文章的标题,“让乳沟的对话开始吧”。这篇文章引述的希拉里阵营的明确意见:关注女人的身体,而忽略她的头脑,是对女人的侮辱。但文章又暗示说,希拉里自从当上第一夫人以来,深知公众对政治人物的挑剔眼光,非常讲究衣着打扮。露乳沟对她来说并不是一件小事,显然不是一时疏忽,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选择。我比较倾向于同意这种判断,我甚至一厢情愿地认为,这也是她的一种政治宣言,是对性别政治的挑战。
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曾经有个朋友给我讲过台湾政治明星陈文茜的故事。陈文茜经年从政,却性感时尚,甚至夸张她的女性特征,比如从来不戴胸罩。有男性同事看不惯她晃荡的大胸,提议她戴上胸罩,她说,你怎么不去戴上眼罩?她故意穿露背装上电视辩论,弄得对手连连走眼。她这样做的一个基本理由是,胸罩是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束缚,女人不能通过掩饰身体来否认自己。同时,身体也不是女人的全部。后来她的乳房发生癌患的嫌疑,她宣称割掉一只也不可惜,因为“乳房不过是一个社交工具”。假如她是希拉里,想必也会说,“乳沟不过是一个政治工具。”
早在八十年代,台湾政坛上就有过一场“奶头与拳头”的较量。有一位叫许晓丹的女士,当过教师、人体模特儿、画家、设计师,因在舞蹈中裸露被控妨害风化罪,惊动全岛。随后她去从政,遂以穿得最少暗喻清白,但遭到男性竞争对手的性别侮辱。比如1989年的高雄选战,她提出“两点建议”,对手就把“两点”色情化,宣称要“掀开许晓丹的中央挡布(党部)”,给她“一条”答案。在这种赤裸裸的男性器官攻击战面前,许晓丹落败了。也许许晓丹并不如陈文茜那样具有政治谋略和女权见解,但她的裸体选战对男权政治的挑战还是很有力的,而男权政治的气急败坏则十分丢脸。
虽然美国是女权主义的重要阵地,布什政府也用了不少女幕僚,但是华盛顿政治的保守倾向却十分明显,希拉里进军白宫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刺激。从政治主张上说,包括女权在内的弱势群体的权利,正是民主党宣传的重要内容。女性候选人和黑人候选人的出现,本身就像发了两条宣言。因此,我愿意把希拉里的乳沟看作是其中一条宣言中一个活泼的句子。吉维认为这道乳沟“异常炫耀”,我更愿意相信,她炫耀的不是身体,而是政治主张。如果从政治策略上说,这个炫耀太大了,过度刺激,那是另外一回事。
政治向来都是男人的游戏,所以斯瓦辛格在竞选加州州长时有意无意地炫耀自己作为男人的健壮和威猛,并没有人觉得诧异。女人一旦从政,就必然变成中性人——就像希拉里平时的衣着打扮那样——其实中性也早被归为男性的范畴了。从性别特征上说,德国人可以信任敦厚结实的默克尔,法国人却很难信任漂亮优雅的罗雅尔。
我并不清楚女权主义对男权政治是怎么看待的,也不大相信女人当政就一定能比男人干得更好,但是我完全赞同不能用政治取消性别的观点,所以乐于在国会见到希拉里的乳沟。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content/article/2007/07/19/AR2007071902668.html

别拿谣言剥夺言论自由

一场洪水灾难过后,人们还没有听到政府部门关于预警系统、抗灾能力和救援措施的检讨,却先获知一个市民因为参与灾难后果的讨论而被警方拘留,这是一件不容易让人想得明白的事情。
这件事情发生在济南。7月18日一场持续3个小时的暴雨,竟然使整个城市濒临瘫痪状态,损失非常惨重。据官方数据,暴雨中至少有34人死亡,6人失踪,171人受伤。城市瞬间变成泽国,市民的恐慌可想而知,他们对于死伤人数的关注也完全在情理之中。尤其是市中心一座最繁华的地下超市,在半小时内变成了黑暗的水箱,虽然官方称无一人伤亡,但网上出现了各种说法。其中一位网名“红钻帝国”的23岁女子因回帖参与讨论,被指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而被拘。
灾难总是伴随着恐慌,恐慌总是滋生着谣言,这是自古以来的人之常情和社会常态。在远古的时代,这些谣言得不到澄清,就变成了神话,比如中国的女娲补天、大禹治水,希伯来的诺亚方舟,以及古希腊的丢卡利翁小船等。中古时代,这些自然灾害往往被视作天生异象必生异事的征兆,成为民众推翻专制统治的信心支持,中国诸多农民起义中都有这类传说。到了现代社会,科技进步,资讯发达,谣言不容易产生,产生了也容易澄清,但是突发事件中仍然有很多未知的东西,比如死亡人数,即便是权威部门,也不能确保它每一次公布的数据都万无一失。
对于这些未知的东西,民众给予高度关注,进行猜测和争议,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产生谣言。最常见的谣言就是放大灾难后果,夸大死亡人数。其中原因,一是出于恐惧和悲伤,轻信道听途说,类似远古人相信神话;二是对社会心怀不满,唯恐天下不乱,类似中古人诅咒皇帝;还有一种情况,是近现代才普遍出现的,就是纯粹基于对真相的执著,而对政府部门始终抱持一种怀疑的态度。这几种情况,都是可以理解的社会心理,只要不出现严重的后果,都应该听之任之,由其自生自灭。
法律专家将这个严重的后果解释为“扰乱公共秩序”,认为应该严格区分传播小道消息和散布谣言的界限,只有当谣言产生了真实的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时,才能治罪。其实凭常识就能知道,如果把凡是与事实不符合的话都定性成法律意义上的谣言,那么几乎每一个人都可能被抓起来。几年前北京市长王岐山在一次会上说,要允许官员说错话,得到广泛的认同。官员可以说错话,民众反倒不可以了?
其实我们从来都是允许官员说错话的,甚至允许他们的话造成社会恐慌。前者如有官员刚说完物价平稳,猪肉就猛涨;后者如有官员说股市不理性,股民就吓得纷纷抛售。而民众的言论空间,尽管资讯越来越方便,却有变得越来越困难的趋势。尤其在官方可能受到批评的公共事件中,堵塞言路的事经常发生,动辄就听说网民由散布谣言而受罚的消息。前不久北京市还规定,在发生工程事故时散布谣言将被究责。这几乎等于说,凡有事故发生,任何人都请闭嘴,因为谁也不敢保证他能说得准确无误。一个世纪过去了,泰坦尼克号到底死了多少人还不知道呢,难道关于这场海难就不能说了?
两年前美国南部发生了卡特里娜飓风悲剧,1500人死亡。刚开始消息混乱,媒体报道中死亡人数高达几万甚至更多。人们迅速将矛头指向布什政府反应迟钝,救援不力,甚至有人提议弹劾总统。布什总统狼狈不堪,却从来不敢怪罪媒体造谣,更不敢想象警方因为说错死亡数据而抓人。一年以后,还有电视主持人“造谣”说:“今天是卡特里娜一周年,当然,如果从布什总统知道它的时候算起,还有两个月才到……” 甚至,公开宣扬“美国人从来没有上过月球”、“‘9•11’事件是美国政府所为”等谣言也大有人在,而且产生了严重后果:调查显示,有5%的美国人相信登月是好莱坞编造的影像。对于公共秩序来说,这又能怎么样呢?
以散布谣言为由抓人,是明显的滥用法律的行为。如果警方认为没有滥用,那么这个法律明显违宪,因为宪法明文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天然包含了说错话的自由,尤其是质疑权力的自由。比谣言可怕更加可怕的是对言论自由的剥夺。
济南警方不肯公布被拘女子到底说了什么,声称担心引发社会恐慌,这才是真正的谣言——难道它比山西黑煤窑更加可怕?难道它比济南“7.9”汽车爆炸案更加可怕?

我们不能容忍的到底是什么?

“纸做的包子”,这是北京电视台播出的那条虚假新闻的标题,很容易让人想到一句俗语:纸终究包不住火。这个新闻很快被证实是记者的胡编乱造,震动了中央,相关责任人受到了空前严厉的处理:除了编造者被刑拘以外,还有包括主管副台长在内的多人丢了工作,中宣部等三部门向全国发出通报,要求坚决杜绝虚假新闻。是的,这些雷厉风行、毫不手软的处理,理由都是发生了虚假新闻,让人觉得,我们对新闻真实度的要求非常高,好比眼睛里忍不得半点沙子。不过我心里还是有个疑问:那纸里熊熊燃烧起来的,到底是什么火?换句话说,我们所不能容忍的,到底是什么,是虚假的新闻,还是影响恶劣的新闻?
这两天发生的另外一个虚假新闻印证了我的疑问,那就是所谓“史上最毒后妈”事件。江西女孩小慧因病吐血,却被报道为遭其继母残忍毒打,如今被证实为策划和编造。这个消息不仅电视台播了,报纸和网络也广为报道,网民们还对无辜的继母群起而攻之,令其受尽辱骂和威胁。但是,迄今为止,我没有听说有领导感到震惊,也没有听说哪家媒体受到处分。
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不在于新闻的真假,而是影响的好坏。同样是编造新闻,“纸包子”的编导被刑拘,“毒后妈”的撰写者却可以站出来解释,称其动机是为了给小慧治病,于是得到广泛的理解和同情,谓之“善意的谎言”。
再多想一想,我们会发现一些虚假新闻甚至受到肯定,获得表彰。比如过去一些英雄日记、劳模事迹,虽然疑点重重,但仍然被大力宣传。又比如主流新闻报道中常见的“会议圆满结束”、“形势一片大好”、“灾民们兴高采烈”、“每一位华夏子孙都感到愤慨”等等,显然经不起推敲,但仍然长期占据版面的头条和新闻奖的头奖位置。对这些新闻的肯定和表彰,不是因为它们最真实,而是因为它们“效果好”。
也许世界真的有所谓“善意的谎言”,但是至少在新闻报道中,我坚决支持中宣部等三部门通报文件中的用语:“坚决杜绝虚假新闻”。按照字面去理解,这句话显然应该被注释为:不管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无论其影响是恶劣还是美妙,只要是虚假的新闻,都不应该被容忍。尽管从哲学意义上说,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客观真实还是一个问题,但是在传播学上,客观真实始终是新闻报道第一位的目标,并有其自身公认的标准。新闻的真实要求记者尽可能准确地描述事实,而不是按照效果来设计新闻。
几年前,世界老牌报纸《纽约时报》自揭家丑,报道自家记者杰森•布莱尔编造多起假新闻的事实,无比沉痛地宣告,这是它创刊150年来最大的耻辱,雄心勃勃的总编辑不得不引咎辞职。这个记者到底干了些什么呢?按照我们的标准,他编造的那些新闻其实都说不上“影响恶劣”。比如,他编造一个犯罪嫌疑人的人生经历,编造对一个战地英雄的父亲的采访。这些编造都合乎人们的想象逻辑,并没有“纸包子”或者“毒后妈”那样惊世骇俗的效果。但是对于新闻来说,无论效果如何,编造本身就是一种耻辱。
从文化上说,我们没有求真的传统,而是比较重视实效。因此,要真正做到坚决杜绝虚假新闻并非易事,不只是领导需要改变观念,民众也应该反躬自省,扪心自问一下,我们不能容忍影响恶劣的虚假新闻,是否曾经为效果良好的虚假新闻鼓掌欢呼呢?如果媒体习惯了说谎,今天可能是善意的,难保明天就不是恶意了。前一种虚假新闻固然应该受到谴责,但只有后一种虚假新闻也被视为耻辱的时候,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才开始生根发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