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在若干年前,父母卖血供孩子读书的故事,引发的更多是悲情的话,那么今天它所引发的,就应该更多是愤怒了。因为人们知道,政府近年来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了“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这项政策实施以来,我们常常听到官员和媒体宣称:上学难已成为历史。
事实并非如此。据新华网25日报道,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河北省怀安县,部分中小学仍在收取各种费用,学生的学杂费和生活费高得少有家庭能够承受,父母卖血供孩子读书竟是普遍现象。一般的家长一年要卖血10多次,最多的则半年卖了60多次,其困窘与凄惨令人难以置信。政府财政拨下的补助经费,学校却捏在手里,声称不知作何用途,一方面又上报学生已经领取。同时,学生家长反映,那些领取到困难补助的学生,要么来自富裕家庭,要么是校长熟人的孩子。
新闻报道往往都是极端的情形。事实上,在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小学,尤其是农村和小城镇,政府免去学生学杂费以后,学校和老师巧立名目乱收费的现象仍然相当普遍,赞助费、转学费、择校费、捐赠费、资料费、基金费、摊派费、服装费等等,或多或少地,是每一位家长都会面临的问题。甚至像怀安那样,收费根本不需要名目,谁也说不清其用途。但是,大多数家庭并没有走到卖血供读书的极端境地。只要还能勉强应付,几乎没有家长愿意得罪孩子的学校和老师,去向政府监督机构或新闻媒体投诉。所以,一点也不奇怪,有报道说,去年西部地区大多数农村学校教育收费实现了“零投诉”。根据资料和经验判断,学生的学杂费用普遍有所降低,但是跟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拨出的数百亿元经费比起来,一定极不相称。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人们对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吗?显然不是,无论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样理性的警示,还是“再苦也不能苦了孩子,再穷也不能穷了教育”这样煽情的口号,都已经喊了几代人了。是政府监管力度不强吗?根据一份材料,教育部门每年派出的检查监督小组数以万计。
怀安县的情况已经表明,学杂费问题不仅仅是教育问题,更是社会腐败问题。也不仅仅是学杂费如此,更多的社会福利,如自然灾害救济、农村医疗保险等,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政府通过税收和福利政策进行收入调节,本意在“劫富济贫”,但是落到实处,却变成了“劫贫济富”,有能力勾结权势的人,轻而易举地抢走了穷人的面包,用来喂自己的宠物狗。
在看到怀安县这个新闻之前,刚好听了秦晖教授的一个电视演讲,谈的是民主国家福利道路探索。他认为,福利社会的第一个前提是,福利是政府的责任,而不是政府善意弄权;福利是人民的权利,而不是政府的权力;而民主是推进福利的社会基础。
用秦晖教授的观点去检讨,我们会发现,在政府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进而实施“两免一补”政策这件事情上,存在着很多误区。新闻媒体一开始就没有认识到这是政府在尽应尽的职责,民众刚刚获取应该拥有的权利,而把它当成是政府对民众的恩惠,“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困难群体的亲切关怀”,所以至今仍称作“优惠政策”。这就传递了一个消息,在基层官员和校长那里,会以为这些钱都天上掉下来的,可以利用自己的职权随意支配;而学生家长则会以为,如果能够得到这些减免和补助,那是意外的惊喜,得不到就应该自己出。他们并不知道,孩子读书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卖血供孩子读书主要不是因为贫穷,而是因为正当权利受到了侵害。
与这个观念配套的是民主制度。如果没有真实的基层民主作为保障,自上而下的监督再多也只能治标不治本。教育部门派出的检查组应该到过怀安吧?到了怀安竟然连学生家长如此惨状都可以有所不察吗?抑或是视而不见呢?如果基层民众能够通过民主原则对权力和权利进行管理,那么根本就不需要这些钦差大臣了。

